华泰柏瑞沪深300ETF联接: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2-05-30
华泰柏瑞沪深300联接
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5月3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 华泰柏瑞沪深300ETF联接 基金主代码 46030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5月2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2】392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12年4月23日至2012年5月25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2年5月29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5,145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66,989,094.83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30,587.52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366,989,094.83 利息结转的份额 30,587.52 合计 367,019,682.35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符合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2年5月29日 注: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将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在确定了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时间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最迟于开放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届时,本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站(www.huatai-pb.com)也将同时公布此项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