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柏瑞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新华医疗与九龙电力估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2013-06-25
华泰柏瑞行业领先混合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新华医疗与九龙电力估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华泰柏瑞量化先行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华泰柏瑞量化先行基金”)及华泰柏瑞盛世中国华泰柏瑞盛世中国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华泰柏瑞盛世中国基金”)所持有的新华医疗(证券代码:600587)因筹划重大并购事项,于2013年5月29日起开始停牌,华泰柏瑞价值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华泰柏瑞价值增长基金”)持有的九龙电力(证券代码:600292)因筹划重大事项与2013年6月5日起开始停牌。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2013年5月20日下发的中基协发[2013]13号《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自2013年6月24日起,本公司对华泰柏瑞量化先行基金和华泰柏瑞盛世中国基金持有的新华医疗(证券代码:600587)以及华泰柏瑞价值增长基金持有的的九龙电力(证券代码:600292)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的“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经本公司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次估值调整对该基金调整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比例分别为-0.31%、-0.34%和-0.28%。 本公司旗下华泰柏瑞量化先行基金和华泰柏瑞盛世中国基金持有的新华医疗以及华泰柏瑞价值增长基金持有的的九龙电力采用上述估值方法直至该停牌股票恢复正常交易,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