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基金:关于增加泰信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转换业务以及参加其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6-06-20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泰信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
旗下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转换业务以及参加其相关费率优惠活
动的公告
根据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泰信财富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信财富”)签署的相关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 2016 年
6 月 20 日起,本公司增加泰信财富为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开通转换业务。
同时,本公司与泰信财富协商一致,决定自该日起,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泰信财
富的费率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适用的投资者范围
通过泰信财富指定平台申购、赎回、转换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且符合基金
合同约定的投资者。
二、适用的基金范围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是 否 开 通 申 是否开通转
购、赎回 换
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20001
是 是
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420002
是 是
B 类:420102
天弘永定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20003
是 是
天弘周期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20005
是 是
天弘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 A 类:420006 是 是
B 类:420106
天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420008
是 是
B 类: 420108
天弘安康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20009
是 是
天弘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000244 是 是
B 类:000245
天弘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573
是 是
天弘云端生活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001030
是 是
投资基金
天弘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001250
是 是
投资基金
天弘互联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001210
是 是
金
天弘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001484
是 是
金
注:1、天弘沪深 3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 500 指数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医药 1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
移动互联网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天弘中证全指运输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全指房地
产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天弘创业板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高端装备制造指数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银行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上证 5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 1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
中证 8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天弘中证电子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计算机指数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食品饮料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
休闲娱乐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等 19 只指数基金已经在泰信财富指定平台
开通申购、赎回、基金转换业务,详见本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1 日发布的《天
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泰信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代销机构
并开通转换业务以及参加其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上述 19 只指数基金目前在泰信财富指定平台仅支持办理相互之间的基金
转换业务,暂未开通其与本公司其他开放式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
3、上述 19 只指数基金中不同基金的 A 类份额和 A 类份额、C 类份额和 C 类
份额、A 类份额和 C 类份额之间均可以互相转换,但同一基金的不同基金份额
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三、优惠活动内容
自 2016 年 6 月 20 日起,投资者通过泰信财富指定平台申购(含转换转入)
本公司在其平台上线的基金产品时,申购具体费率折扣以泰信财富指定平台公
示的信息为准。各基金原申购费率请详见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以泰信财富官方网站所示公告或通知为准。
四、重要提示:
1、各基金遵循的转换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 2014 年 12 月 15 日披露的《天
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2、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上述相关业务的办理规则及优惠活动的具体内容请以泰信财富的规定、
公告或通知为准。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 400-710-9999
网站:www.thfund.com.cn
2、泰信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168-7575
网站:www.taixincf.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
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