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所持“恒泰艾普”估值方法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2013-04-08
天弘永定价值成长混合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恒泰艾普”估值方法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的要求,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13年4月3日起,对停牌股票恒泰艾普,旗下基金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推荐的“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经本公司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次估值调整对天弘永定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20003)调整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比例为-0.25%。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自该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如有疑问可登陆我公司官方网站(www.thfund.com.cn)或拨打我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710-9999、022-83310988)进行详细咨询。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