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基金:关于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旗下基金并承诺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的公告
2012-06-26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旗下基金并承诺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的公告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96号)的规定,本公司决定:于2012年6月28日通过代销机构申购天弘永定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20003)50万元整,申购费率为1.00%。
本公司曾于2012年3月23日通过代销机构申购天弘永定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480万元整,本次申购完成后,本公司对天弘永定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总额合计为530万元。
为促进建立基金管理人与基金份额持有人之间“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各方利益共赢,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公司承诺:本次申购及2012年3月23日申购的天弘永定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自本次申购确认之日起,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司章程和有关投资管理制度、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遵循谨慎、稳健、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投资,严格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