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精选混合: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2018-03-30
天弘精选混合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订 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旗下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的基金合同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敬请投资者详见附件。 本次修订主要涉及基金合同中释义、基金的投资、申购与赎回、资产估值、 信息披露等部分内容。同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根据基金合同的修订内 容,对本基金托管协议相应做出了调整。 重要提示: 1、本次系根据《规定》要求修订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并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程序。所修订内容可能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及投资者办 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产生一定影响,包括且不限于:出于流动性风险管理需要 增加或调整了基金的部分投资限制规定;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 低于 1.5%的赎回费;在规定的特定情形下可能会对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数量 进行限制、临时拒绝或暂停申购/赎回申请、对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等, 由此可能导致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法全部及时处理,从而可能影响投资者 的资金安排及投资计划。敬请投资者关注以上变化和影响,并仔细阅读本基金修 订后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审慎进行投资决策。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将根据法定时间要求,进行更新及披露。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 3、投资者可登陆我公司官方网站(www.thfund.com.cn)或拨打我公司客户 服务热线(95046)进行详细咨询。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附件: 《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所在部分 修改前内容 修改后内容 前 言 前 言 …… …… (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 (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 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 《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 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充分保护基金投资人及相关当 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 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 性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 第一部分前 特订立《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 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 言和释义 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护基金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 “ 本 合 同 ” 或 “ 《 基 金 合 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特订立 同》”)。 《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 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合 同”或“《基金合同》”)。 …… 释义 释义 …… ……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新增)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 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 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 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 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 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 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 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 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 易的债券等(新增)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 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 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 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 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 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 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 平对待(新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 ……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 第五部分基 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 金份额的申 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 购与赎回 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 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 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 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 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 以控制。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新增,以下序号顺延) ……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 其用途 其用途 …… …… 3、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人 3、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人 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 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对 率最高不超过赎回金额的 1%, 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 扣除注册登记费后的余额归基 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 金财产,赎回费归基金财产的部 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7 日的 分为赎回费的 25%。 投资者,扣除注册登记费后的余 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基金财 产的部分为赎回费的 25%。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确保如前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确保如前 所述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 1%的 所述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 1%的 前提下,决定对不同持有期限的 前提下(但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基金份额等实行差别化的赎回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 费率,并予公告,而无须召开基 赎回费),决定对不同持有期限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赎回费率模 的基金份额等实行差别化的赎 式需公告并公平地对待同类投 回费率,并予公告,而无须召开 资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赎回费率 …… 模式需公告并公平地对待同类 投资人。 …… 6、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 回情形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采用摆动定价 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 性。具体处理原则、操作规范遵 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 自律规则的规定。(新增) ……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 理方式 理方式 …… …… (2)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 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 受基金申购申请;(新增,以下 序号顺延) ……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 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 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新增) (7)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 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购比例 上限、单一投资者单日或单笔申 购金额上限的;(新增,以下序 号顺延) …… 发生上述(1)到(4)项暂停申 发生上述(1)(2)(3)(4)(8) 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至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 少一种指定报刊上刊登暂停申 应当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上刊 购公告。 登暂停申购公告。 十、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 十、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 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 受基金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 回款项;(新增,以下序号顺延) ……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 人应在当日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人应在当日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报告备案。已接受的赎回申请, 报告备案。已接受的赎回申请, 基金管理人将足额支付;如暂时 基金管理人将足额支付;如暂时 不能足额支付时,按每个赎回申 不能足额支付时,按每个赎回申 请人已被接受的赎回申请量占 请人已被接受的赎回申请量占 已接受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分 已接受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分 配给赎回申请人,其余部分由基 配给赎回申请人,其余部分由基 金管理人按照发生的情况制定 金管理人按照发生的情况制定 相应的处理办法在后续开放日 相应的处理办法在后续开放日 予以支付。同时在出现上述第 予以支付。同时在出现上述第 (3)款的情形时,对已接受的 (4)款的情形时,对已接受的 赎回申请可延期支付赎回款项, 赎回申请可延期支付赎回款项, 最长不超过正常支付时间 20 个 最长不超过正常支付时间 20 个 工作日,并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 工作日,并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 上公告,并以后续开放日的基金 上公告,并以后续开放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 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 投资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 投资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 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 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 以撤销。 以撤销。 …… ……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 式 式 …… ……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3)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 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 请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 10%的 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该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 请有困难或者因支付该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而进 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 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 理人可以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 有人超出 10%的赎回申请实施延 期办理。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 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 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具体参 照上述(2)方式处理。延期的 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 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 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 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 全部赎回为止。而对该单个基金 份额持有人 10%以内(含 10%) 的赎回申请与其他投资者的赎 回申请按上述(1)、(2)方式处 理,具体见相关公告。(新增, 以下序号顺延)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 ……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 59 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 A 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 A 座 座 16 层 1704-241 号 ……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59 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 A 第六部分基 座 16 层(新增) 金合同当事 …… 人及权利义 法定代表人:李宗唐 法定代表人:井贤栋 务 …… …… 注册资本:1 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人民币 5.143 亿元 经营期限:持续经营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 资产管理、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 理业务、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 业务。(新增) 联系电话:(022)83310208(新 增) ……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 ……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 ……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1710.24 亿元人民币 人民币 35,640,625.71 万元 八、投资限制 八、投资限制 …… ……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 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 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 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 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 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 第十一部分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 基金的投资 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 可流通股票的 30%;(新增,以 下序号顺延) …… 4、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5、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 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 资产的 5%;投资于龙头企业的 资产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 股票比例不低于基金股票资产 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 的 80%; 购款等; …… 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 7、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 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 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 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 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 符合“八、投资限制”的规定和 符合“八、投资限制”的规定 上述投资范围等基金合同投资 (第 5、8、9 项除外)和上述投 比例的约定,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资范围等基金合同投资比例的 十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在合理 约定,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十个交 期限内达到上述标准。 易日内进行调整,在合理期限内 …… 达到上述标准。 8、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 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该 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 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 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 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 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新 增) 9、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 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 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 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 应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 范围保持一致;(新增,以下序 号顺延) 三、估值方法 三、估值方法 第十三部分 …… …… 基金资产估 5、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 值 回情形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采用摆动定价 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 性。(新增,以下序号顺延) ……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 ……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 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 估值;(新增,以下序号顺延) 一、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一、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 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 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 金季度报告 金季度报告 …… ……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 第十七部分 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 基金的信息 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 披露 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 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 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 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 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 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国 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新增)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 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 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 析等。(新增)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 ……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 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 等重大事项时;(新增) 27、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 制进行估值;(新增,以下序号顺 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