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富货币:收益支付公告(2015年第2号)
2015-02-17
华富货币
华富货币市场基金收益支付公告(2015年第2号)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2月1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41号)第十款的规定“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 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2015年2月26日赎回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于下一工作日(即2015年2月27日)起不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 投资者于2015年2月26日申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于下一工作日(即2015年2月27日)起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 2.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定于每月26日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如遇特殊情况,将另行公告。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ffund.com。 2.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50619688,400-700-8001。 3.本基金销售机构: 1)华富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2)代销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证券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