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富货币:收益支付公告(2011年第9号)
2011-09-23
华富货币市场基金收益支付公告(2011 年第 9 号)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富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 华富货币
基金主代码 410002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6 年 6 月 2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华富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华富货币市场
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
收益集中支付并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的日期 2011-09-26
收益累计期间 自 2011-08-26 至 2011-09-25 止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累计收益计算公式 投资者累计待结转收益=∑投资者日待结转收益
(即投资者日待结转收益逐日累加),投资者日待
结转收益=投资者当日收益分配前所持有的基金份
额*当日基金待结转收益/当日基金资产总份额(按
截位法保留到分)
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 2011 年 9 月 27 日
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日的前一工作日在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
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 2011 年 9 月 26 日直接计入
其基金账户,2011 年 9 月 27 日起可查询及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基金有关
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 号),对投资者
(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
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手续费。
注: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41 号)第
十款的规定“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
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 2011 年 9 月 26 日赎回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于下一工作日(即 2011
年 9 月 27 日)起不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 2011 年 9 月 26 日申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于下一工
作日(即 2011 年 9 月 27 日)起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
2.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定于每月 26 日集中支付并按 1 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
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如遇特殊情况,将另行公告。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ffund.com。
2.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50619688,400-700-8001。
3.本基金销售机构:
1)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2) 代销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3) 代销券商: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
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