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同时开通定投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2023-07-13
东方添益债券
为公司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同时开通定投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杭州银行”)协商一致,自 2023年7月14日起,新增杭州银行办理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 业务(仅限前端申购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销售基金及业务范围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开通业务 1 东方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384 A类 2 东方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03837 3 东方恒瑞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10565 4 东方恒瑞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 010566 5 东方恒瑞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10567 6 东方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 012403 资基金A类 开户、申购、赎回、定期申定购额模投式资)、转换业务(仅限前端 7 东方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 012404 资基金C类 8 东方新能源汽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00015 9 东方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00032 10 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400027 11 东方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00030 12 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类 400005 13 东方永悦18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 009177 投资基金A类 14 东方永悦18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 009178 投资基金C类 15 东方卓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008322 基金A类 开户、申购、赎回、转换业务(仅限前端申购模式) 16 东方卓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008323 基金C类 17 东方永泰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006715 资基金A类 18 东方永泰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006716 资基金C类 19 东方金证通货币市场基金A类 002243 开户、申购、赎回业务(仅限前端申购模式) 备注: 1.东方永泰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卓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永悦18个 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尚在封闭期内,待封闭期结束,本公司会及时发布相关开放公告,敬请留意。具 体业务办理流程、规则请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规定。 2.自 2022 年 5 月 27 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非直销机构对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的单笔金额 500 万元以上(不含500 万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 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500万元以上(不含500 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 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3.自 2019 年 2 月 25 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非直销机构对东方金证通货币市场基金A类(002243)的单笔 金额 5000 万以上(不含5000万元)的申购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金额超过5000 万元(不含5000 万元) 的申请。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4.自 2023 年 6 月 14 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单笔金额1 万元以上 (不含1万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 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1 万元(不含1 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二1.上、重述要基提金示费率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 法律文2.定件期及定本额公投司资发业布务的不最额新外业收务取公手告续。费用,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相关基金的日常的申购 费率相3.基同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 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的交易行为。上述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 采用前4.业端务收办费理和的后业端收务费规,则则和只流开程通以前上端述收机费构模的式安下排的和转规换定业为务准。。相关活动的具体规定如 有变化,以上述机构网站或平台的最新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 三1.杭、投州资银者行可股通份过有以限下公途司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服电话:95398 2网.本址公:h司ttp客://w户w服w.务hzb中an心k.电co话m.c:n400-628-5888 网址:www.orient-fund.com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 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 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 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