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深圳新华信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东方新能源汽车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同时参与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22-09-01
东方新能源汽车混合
关于增加深圳新华信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东方新能源汽车主题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同时参与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经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深圳新华信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华信通”)协商一致,自2022年9月2日起,新增深圳新华信通办理本公司旗下东方新能源汽车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业务(仅限前端申购模式),同时参与其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销售基金及业务范围 开户、申购(不包含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 投资)、赎回 1 东方新能源汽车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00015 开通 备注:后续产品上线及业务开通事宜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二、费率优惠安排 1.费率优惠内容 自2022年9月2日起,投资者通过深圳新华信通申购上述基金(仅限前端申购模式),申购费率享有优惠,具体费率折扣和优惠活动期限以深圳新华信通规定为准。优惠前基金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或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2.费率优惠期限 截止时间以深圳新华信通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业务办理的业务规则和流程以上述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相关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以上述机构网站或平台的最新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深圳新华信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00-5767 网址:www.xintongfund.com 2.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28-5888 网址:www.orient-fund.com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