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关于增加华泰证券为销售渠道及开通定投和转换业务并参与其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5-11-04
关于增加华泰证券为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渠道及开通定投和转换
业务并参与其申购费率优惠活劢的公告
根据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不华泰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签署的代理销售补充协议,自 2015 年 11 月
5 日起,将新增华泰证券代理本公司管理的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前端基金代码:400011;后端基金代码:400012)的销售业务。投资者可以
通过华泰证券的各营业网点办理开放式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
及转换(仅限前端收费方式)等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华泰证券各营业网点
的规定。
为了答谢广大投资者对本公司的支持和厚爱,经本公司不华泰证券协商一致,
现决定自 2015 年 11 月 5 日开始,本公司旗下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参不华泰证券开展的基金申购业务费率优惠活动(仅限前端收费方式)。详情
如下:
1、投资者通过华泰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网上委托指定基金申购业务(含定期
定额申购业务),原申购费率高于 0.6%的,享受费率 4 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
费率低于 0.6%,则按 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 0.6%或为固定费用的,
则按原费率(用)执行。
2、投资者通过华泰证券柜台交易系统现场委托指定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原申购费率高于 0.6%的,享受费率 8 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 0.6%,
则按 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 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用)
执行。
重要提示:
1、本次费率优惠活动仅限于基金的前端收费方式。
2、投资者欲了解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原申购费率等详细情
况,请仔细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华泰证券保留对参不优惠的基金品种及折扣率进行调整的权利,请投资
者注意查阅华泰证券相关公告。
4、本次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华泰证券所有,具体业务规则及活动结束时
间请遵循华泰证券的有关规定。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华泰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77
网址:www.htsc.com.cn
2、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28-5888
网址:www.df5888.com 或 www.orient-fund.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丌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丌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的业绩
丌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
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不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五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