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关于增加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销售机构同时开通定投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2020-06-04
东方稳健回报债券
关于增加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东方 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销售 机构同时开通定投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根据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 )协商一致,自 2020 年 6 月 5 日起,新增东北证券办理本公司旗下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基金代码:009456)的销售业务(仅限前端申购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办理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仅限前端申购模式) 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 009456 开通 二、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费率情况,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以 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额外收取手续费用,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对于“暂停申购”前已开通定期定额投 资业务的投资者,照常受理其投资业务。“暂停申购”前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暂停受理其 定期定额开户和投资业务,但如遇特殊情况以公告为准。 3.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 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的交易行为。上述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 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 4.具体业务规则及业务办理流程请遵循东北证券的相关规定。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360 网址:www.nesc.cn 2.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28-5888 网址:www.df5888.com 或 www.orient-fund.com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 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 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产品风 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 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〇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