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基金:关于增加恒泰长财证券为旗下基金代销渠道的公告
2011-11-17
关于增加恒泰长财证券为旗下基金代销渠道的公告
根据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泰长财证券”)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自2011年11月17日起,将新增恒泰长财证券代理销售本公司管理的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策略成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核心动力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如本公司今后新发基金,恒泰长财证券是否代销则根据本公司基金发售公告及相关公告为准。
投资者可以通过恒泰长财证券在长春、吉林、通化和白山等市的营业网点办理开放式基金的开户和认(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恒泰长财证券各营业网点的规定。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恒泰长财证券客户服务电话:请拨打恒泰长财证券各营业网点电话咨询
网站:www.cczq.net
2、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28-5888、010-66578578
网站:www.df5888.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