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基金:关于公司股权变更等相关事项的公告
2011-10-13
东方稳健回报债券
经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21号文审核批准,本公司原股东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8%股权转让给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后,本公司股权结构变更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6%,中辉国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8%,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18%,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18%。 本公司章程已随公司股权变更进行了相应的修改。 目前,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Ο一一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