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深圳新华信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公司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同时参与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23-03-09
东方龙混合
关于增加深圳新华信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公司旗下 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同时参与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经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深圳新华信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华信通”)协商一致,自2023年3月10日起,新增深圳新华信通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业务(仅限前端申购模式),同时参与其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及业务类型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开通业务 1 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400001 2 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400003(前端) 3 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400007(前端) 4 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00011(A类) 014986(C类) 5 东方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614 6 东方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00025 7 东方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00032 8 东方惠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198(A类) 002163(C类) 9 东方睿鑫热点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001120(A类) 开户、申购 基金 001121(C类) (不包含转换 10 东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196(A类) 转入及定期定 002192(C类) 额投资)、赎 11 东方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318(A类) 回 002060(C类) 12 东方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384(A类) 001385(C类) 13 东方创新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702 14 东方互联网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174 15 东方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497(A类) 009590(C类) 16 东方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545 17 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4005(A类) 004006(C类) 18 东方周期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4244 19 东方支柱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4205 20 东方成长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00013(A类) 007687(C类) 21 东方量化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005616 22 东方人工智能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5844(A类) 017811(C类) 23 东方量化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6785(A类) 014724(C类) 24 东方城镇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6235 25 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00020 26 东方欣益一年持有期偏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009937(A类) 金 009938(C类) 27 东方中国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9999 28 东方鑫享价值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 011458(A类) 资基金 011459(C类) 29 东方品质消费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012506(A类) 金 012507(C类) 30 东方汽车产业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14560(A类) 014561(C类) 31 东方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14352(A类) 014353(C类) 32 东方欣冉九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14354(A类) 014355(C类) 33 东方兴瑞趋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15381(A类) 015382(C类) 34 东方匠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15586(A类) 015587(C类) 35 东方专精特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15765(A类) 015766(C类) 36 东方高端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14699(A类) 014700(C类) 37 东方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016204(A类) 016205(C类) 38 东方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016323(A类) 016324(C类) 39 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00016 40 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00009(A类) 009456(C类) 41 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00027(A类) 400029(C类) 42 东方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00030 43 东方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837(A类) 003838(C类) 44 东方臻宝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6210(A类) 006211(C类) 45 东方臻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6212(A类) 006213(C类) 46 东方臻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9463(A类) 009464(C类) 47 东方臻善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12611(A类) 012612(C类) 010565(A类) 48 东方恒瑞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10566(B类) 010567(C类) 49 东方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9465(A类) 009466(C类) 50 东方臻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16318(A类) 016319(C类) 51 东方兴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12539(A类) 012540(C类) 52 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400005(A类) 400006(B类) 53 东方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 001987 54 东方金证通货币市场基金 002243(A类) 009976(B类) 55 东方永兴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003324(A类) 金 003325(C类) 56 东方永泰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006715(A类) 金 006716(C类) 57 东方卓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008322(A类) 金 008323(C类) 58 东方永悦18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009177(A类) 资基金 009178(C类) 59 东方臻萃3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009461(A类) 基金 009462(C类) 备注: 1. 东方品质消费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鑫享价值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东方欣益一年持有期偏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1年的最短持有期 限,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至 该日次年的年度对日的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该日次年的年度对日之后,投资 者可以提出赎回申请。东方欣冉九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九个 月的最短持有期限,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 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日(对转换份额而言)至该日九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期间 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该日九个月后的月度对日之后,投资者可以提出赎回申请。 若该日历月度实际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2. 东方永兴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永泰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东方卓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永悦18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东方臻萃3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尚在封闭期内,待封闭期结束, 本公司会及时发布相关开放公告,敬请留意。具体业务办理流程、规则请遵循相关销售机构 的规定。3. 自2019年2月25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金证通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002243) 的单笔金额5000万元以上(不含5000万元)申购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金额不 得超过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 认。4. 自2019年3月21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单笔金额6000万元 以上(不含6000万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 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6000万元以上 (不含6000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5. 自2020年4月30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互联网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单笔金额 1千元以上(不含1千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 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1千元(不 含1千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6. 自2020年8月31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单笔 金额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 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100 万元(不含100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7. 自2021年3月8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成长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单笔金额50万元以上(不含50万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 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 过50万元以上(不含50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8. 自2021年11月3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量化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单笔金 额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 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100万 元(不含100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9. 自2022年2月16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单笔金额 50万元以上(不含50万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 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50万元 (不含50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10.自2022年5月25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投资者对东方臻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单 笔金额100元以上(含100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 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100元 (含100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11.自2022年7月6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投资者对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单笔金额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 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 超过100万元(不含100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12.自2022年5月27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非直销机构对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的单笔金额500万元以上(不含500万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 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 500万元以上(不含500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13.自2022年8月12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单笔金额 10万元以上(不含10万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 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 (不含10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14.自2022年11月28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臻宝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臻 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请。两只基金暂停办理申购、 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转换转出及赎回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15.自2022年12月12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臻善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单 笔金额1万元以上(不含1万 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 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 过1万元(不含1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16.自2023年2月16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兴瑞趋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单笔金额500万元以上(不含500万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 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 额不得超过500万元(不含500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不予确认。17.后续产品上线及业务开通事宜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二、费率优惠安排 1.费率优惠内容 自2023年3月10日起,投资者通过深圳新华信通申购上述基金(仅限前端申购模式),申购费率享有优惠,具体费率折扣和优惠活动期限以深圳新华信通规定为准。优惠前基 金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或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2.费率优惠期限 截止时间以深圳新华信通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业务办理的业务规则和流程以上述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相关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以上述机构网站或平台的最新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深圳新华信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00-5767 网址:www.xintongfund.com 2.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28-5888 网址:www.orient-fund.com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