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海上证5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2021-03-31
中海上证50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海上证5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修 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鉴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于2021年1月22日发布了《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指数基金指引》(证监会公告【2021】2号, 以下简称“《指数基金指引》”),且该《指数基金指引》已于2021年2月 1日起施行。故在2021年2月1日之前成立的产品法律文件的相关条款已不 符合《指数基金指引》的规定,需要根据上述法规修改。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已对中海上证50指数增 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指数基金指引》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进 行修改,前述修改已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已报监管机构备案。 本次法律文件的修改系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进行,且基金管理人 已履行适当程序。 重要提示: 1、上述修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2、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届时将与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一并更 新。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