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海消费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相应条款的公告
2023-03-02
中海消费混合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中海消费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份额 并修改基金合同相应条款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03月02日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中海消费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于2023年03月06日起增加中海消费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C类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C类份额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本基金新增基金份额类别后,将分设A类、C类基金份额。其中,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而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 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其中,A类份额基金代码为398061,C类份额基金代码为017915。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 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单独公告。 1、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收费模式 (1)C类份额的申购费用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C类份额的赎回费用 持有时间(T) 赎回费率 T<7日 1.50% 7日≤T<30日 0.50% T≥30日 0.00% C类基金份额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C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40%,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 (4)通过销售机构首次申购C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及追加金额为人民币1元,各销售机构对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为准。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首次申购C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首次申购C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追加申购C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 2、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 本基金增加份额类别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的事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章节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一、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 原则 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典》、《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 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 关法律法规。 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六)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 删除 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 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二、释义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 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6月1日起 第五次会议通过,经2012年12月28日 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 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 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 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作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20 年6月25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 年8月28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对其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 不时作出的修订 督管理办法》及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 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施,并经2020年3月20日中国证监会公 管理办法》及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布施行的《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 的决定》修正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对其不时作出 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 年6月29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 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对其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不时作出的修订 及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21、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 21、合格境外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 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 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包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投资于中国证券市 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使 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 用来自境外的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期货投 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22、基金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 22、基金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 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 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的其他投资者 58、指定媒介1: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 58、规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用 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 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规定互 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 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 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等媒介。 网站)等媒介。 无 61、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时收 1 基金合同其他相同修改不再一一列示 取申购费用,而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 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 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62、C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在投资者申购时不 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 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63、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 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 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三、基金 无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 的基本情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 况 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的,而不从 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在 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 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 收取申购费,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 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 收取赎回费用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 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 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 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 明书》中公告。根据基金销售和实际运 作情况,基金管理人在不违反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以及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 权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增加、减少或调整基金份额 类别、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规 则和分类方法、或者在法律法规和基金 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基金份额类别的 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调低销售服 务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基金 份额类别的销售等,此项调整无需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基金管理人需 履行适当程序并及时公告。 四、基金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 份额的发 发售对象 发售对象 售与认购 3、发售对象 3、发售对象 中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中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合格境外投资者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资者。 六、基金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份额的申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购与赎回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 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 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 回或者转换。基金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 回或者转换。基金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 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 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 转换申请且基金管理人或注册登记机构 转换申请且基金管理人或注册登记机构 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转换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 转换价格为下次办理该类基金份额申购、 回、转换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赎回、转换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份额的申购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份额的申购 与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 与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 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 途 途 本基金分为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 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分别 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1、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1、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在招募 本基金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在招募 说明书中列示。 说明书中列示。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 收取申购费。 申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以人民 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至小数点后两 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 位;申购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 法,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申购份额计 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 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 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 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 归基金财产所有。 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4、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 4、本基金分为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 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 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分别 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份额 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 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 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 基金财产所有。 5、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者申购基 5、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应在 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 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 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 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记等各项费用。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 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C类基金份 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对持续 额不收取申购费。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 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对持 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 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 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回费,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 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 必要的手续费。 6、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申购金 6、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最高 额的5%,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基金份额 不超过申购金额的5%,赎回费率最高不 赎回金额的5%。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 超过基金份额赎回金额的5%。本基金的 回费率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 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由基金 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 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 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 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基 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 赎回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 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赎回费 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 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依照有 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在指定媒 关规定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 介上公告。 按照《信息披露办法》在规定媒介上公 告。 9、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 9、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 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 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 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 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 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 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 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 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 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 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 金投资者适当调整基金申购费率、赎回 金投资者适当调整基金申购费率、赎回 费率和转换费率。 费率、销售服务费率和转换费率。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 (2)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 支付基金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支付基金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 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 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 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 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 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 不低于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 不低于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 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 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 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基金份额持 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基金份额持 有人提交的每笔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 有人提交的每笔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 总量的比例,确定该笔赎回申请当日部 总量的比例,确定该笔赎回申请当日部 分确认的赎回份额;基金投资者未能赎 分确认的赎回份额;基金投资者未能赎 回部分,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 回部分,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 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 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 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 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 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 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 的,当日未获赎回的部分申请将被撤销。的,当日未获赎回的部分申请将被撤销。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 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该开放日的基 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该开放日的该 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并以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基金投 并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基 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金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 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 择,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 理。 回处理。 七、基金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合同当事 1、基金管理人简况 1、基金管理人简况 人及权利 法定代表人:杨皓鹏 法定代表人:曾杰 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1、基金托管人简况 1、基金托管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法定代表人:谷澍 注册资本:32,479,411.7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34,998,303.4万元人民币 3、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3、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9)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 (9)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 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不少于15年; 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不少于法律法 规规定的最低年限;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 权益。 八、基金 (二)召开事由 (二)召开事由 份额持有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 人大会 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 (7)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 酬标准。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 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率。但根据法 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或提高 销售服务费率的除外; 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由基金管理 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由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 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 (2)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 围内调整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 围内调整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 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率、调低销售服务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十一、基 (四)注册登记机构承担如下义务: (四)注册登记机构承担如下义务: 金份额的 3、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及相关的申 3、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及相关的申 注册登记 购、赎回与转换等业务记录15年以上; 购、赎回与转换等业务记录不低于法律 法规规定的最低期限; 十四、基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金资产的 4、基金份额净值差错处理的原则和方法 4、基金份额净值差错处理的原则和方法 估值 (1)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位以内 (1)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 (含第3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 位以内(含第3位)发生差错时,视为 额净值错误;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 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 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 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 进一步扩大;当错误达到或超过基金资 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当错误达到 产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 或超过该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25%时,基 通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错误 金管理人应当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并报 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 中国证监会;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 管理人应当公告、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 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中国证监会备案;当发生净值计算错误 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由此给基 当发生净值计算错误时,由基金管理人 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损失的,应由 负责处理,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 基金管理人先行赔付,基金管理人按差 金造成损失的,应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赔 错情形,有权向其他当事人追偿。 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错情形,有权向其 他当事人追偿。 (八)基金净值的确认 (八)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 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 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 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 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 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将当日的净值 束后将当日的净值计算结果发送给基金 计算结果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 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 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 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 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依据本基金合 理人依据本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 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净值予 规定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以公布。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1元,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精确到 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 0.001元,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国 定的,从其规定。 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五、基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金的费用 无 3、基金销售服务费; 与税收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 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 无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40%,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 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销售服 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具体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每日C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 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 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 售服务费划款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 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 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一)中3到7项费用由基金托 4、上述(一)中4到9项费用由基金托 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协议 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协议 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 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 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十六、基 (三)收益分配原则 (三)收益分配原则 金的收益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 1、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不同类别的基 与分配 权; 金份额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 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 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本基金同一类别 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 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 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 能低于面值; 金额后均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 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投资者可选择 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投资者可选择 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 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 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 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 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 金分红; (六)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六)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 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 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 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 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 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 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注册登记机 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注册登记机 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 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 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 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十七、基 (二)基金的审计 (二)基金的审计 金的会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 1、基金管理人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和审计 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 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 会计师对本基金年度财务报表及其他规 册会计师对本基金年度财务报表及其他 定事项进行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 规定事项进行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 册会计师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 注册会计师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互独立。 相互独立。 十八、基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金的信息 6、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 6、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 披露 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 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度 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度 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 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 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 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基金年 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具有证 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符合 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 审计。 师事务所审计。 7、临时报告 7、临时报告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 (15)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 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 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 生变更; 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 (16)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 额净值0.5%; 该类基金份额净值0.5%; 8、澄清公告 8、澄清公告 在本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 在本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 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 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 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 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 引起较大波动,以及可能损害基金份额 引起较大波动,以及可能损害基金份额 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 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 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 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 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十九、基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金合同的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变更、终 (2)基金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 (2)基金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 止与基金 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 基金托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财产的清 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 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 算 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清算小组 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清算小 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5、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5、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于基金合同终止并报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于基金合同终止并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 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 清算小组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 清算小组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 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 将清算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清 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结果经具有证券、期货相 基金财产清算结果经符合《中华人民共 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 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由基金财产 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由基金 清算小组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财产清算小组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6、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6、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 管人保存,保存期限不低于法律法规规 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定的最低期限。 本基金《基金合同》摘要涉及以上修改之处也进行了相应修改。 2、《托管协议》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章节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一、基金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托管协议 法定代表人:杨皓鹏 法定代表人:曾杰 当事人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法定代表人:谷澍 五、基金 (八)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 (八)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 财产的保 管 管 管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 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别由基金管理 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别由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保管。除协议另有规定 人、基金托管人保管。除协议另有规定 外,基金管理人在代表基金签署与基金 外,基金管理人在代表基金签署与基金 有关的重大合同时应保证基金一方持有 有关的重大合同时应保证基金一方持有 两份以上的正本,以便基金管理人和基 两份以上的正本,以便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 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 重大合同的保管期限为基金合同终止后 重大合同的保管期限不低于法律法规规 15年。 定的最低期限。 七、交易 (六)基金转换 (六)基金转换 及清算交 3、本基金开展基金转换业务应依照有关 3、本基金开展基金转换业务应依照有关 收安排 规定在指定媒体2上公告。 规定在规定媒体上公告。 八、基金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及复核程序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及复核程序 资产净值 1、基金资产净值 1、基金资产净值 计算和会 …… …… 计核算 基金份额净值是指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指某类基金份额的 金份额总数后得到的基金份额的资产净 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该类基金份额总数后 值。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1 得到的基金份额的资产净值。各类基金 元,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由此产 份额净值的计算,均精确到0.001元, 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国家另有规定 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 的,从其规定。 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国家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1)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位以内 (1)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 (含第3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 位以内(含第3位)发生差错时,视为 额净值错误;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 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 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 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 进一步扩大;错误偏差达到或超过基金 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错误偏差达 资产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及 到或超过该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25%时, 时通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错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并 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0%时,基 报中国证监会;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 金管理人应当公告、通报基金托管人并 份额净值的0.50%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当发生净值计算错 告、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误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由此给 案;当发生净值计算错误时,由基金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损失的,应 理人负责处理,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赔付,基金管理人按 和基金造成损失的,应由基金管理人先 差错情形,有权向其他当事人追偿。 行赔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错情形,有权 向其他当事人追偿。 九、基金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收益分配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 1、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不同类别的基 2 权; 金份额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托管协议其他相同修改不再一一列示 …… 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 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本基金同一类别 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3、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 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 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 能低于面值; 金额后均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 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投资者可选择 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投资者可选择 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 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 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 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 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 金分红; 十一、基 新增: 金费用 (三)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40%,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 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销售服 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具体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每日C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 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 值 (五)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六)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 服务费的调整 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 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 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 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 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 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规定媒 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六)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复核 (七)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 程序、支付方式和时间 服务费的复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时间 1、复核程序 1、复核程序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管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管 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等,根据本托管协议 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根 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复核。 据本托管协议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进 …… 行复核。 …… 新增: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 售服务费划款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 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 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十二、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妥善保管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妥善保管基 金份额持 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保存期限为15年。 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保存期限不低于法 有人名册 基金托管人不得将所保管的基金份额持 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期限。基金托管人不 的登记与 有人名册用于基金托管业务以外的其他 得将所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用于 保管 用途,并应遵守保密义务。若基金管理 基金托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并应遵 人或基金托管人由于自身原因无法妥善 守保密义务。若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 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按有关法 人由于自身原因无法妥善保管基金份额 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持有人名册,应按有关法规规定各自承 担相应的责任。 (一)档案保存 (一)档案保存 基金管理人应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 基金管理人应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 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基金托管人应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 基金托管人应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 十三、基 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基 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基 金有关文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都应当按规定的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都应当按规定的 件档案的 期限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15年。 期限保管。保存期限不低于法律法规规 保存 定的最低期限。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各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各 自职责完整保存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自职责完整保存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基金账册、交易记录和重要合同等,承 基金账册、交易记录和重要合同等,承 担保密义务并保存至少15年以上。 担保密义务并保存不低于法律法规规定 的最低期限。 十六、托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管协议的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变更、终 (2)基金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 (2)基金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 止与基金 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 基金托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财产的清 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 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 算 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清算小组 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清算小 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 …… 5、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5、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合同终止并报 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合同终止并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 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 清算小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 清算小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 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结果经 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结果经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 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 书后,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报中国证监 律意见书后,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报中 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 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 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 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 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 6、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刊上。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 6、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 管人保存,保存期限不低于法律法规规 定的最低期限。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并将在更新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时,对新增C类基金份额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2、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9788或021-38789788咨询有关详情,也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h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 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