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基金:关于变更对账单服务方式的公告
2013-06-14
中海环保新能源混合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对账单服务方式的公告 为向投资者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对账单服务,同时倡导环保、避免社会资源浪费,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13 年 7 月 1日起变更对账单服务方式,具体如下: 本公司将按照投资者成功订制的对账单形式向其发送基金对账单,未主动订制对账单服务的投资者,本公司将不再主动提供纸质对账单,统一变更为电子对账单(包含电子邮件或短信形式,按账户资料完善程度,优先提供电子邮件对账单)。 本公司现有、可供投资者选择的对账单服务方式如下: 1、电子邮件对账单:每月、每季或每年度结束后,本公司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向订制电子邮件对账单的投资者发送月度、季度或年度电子邮件对账单。 2、短信对账单:每月首个工作日,本公司将以短信方式向订制短信对账单且在上月度最后一个交易日仍持有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发送月度短信对账单。 3、纸质对账单:每季度结束后 20 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将向该季度发生过交易的订制纸质对账单的投资者邮寄该季度对账单。每年度结束后 30 个工作日内,向所有订制纸质对账单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寄送年度对账单。 特别提示 1、对于本公司主动提供的电子对账单服务,投资者可自主选择接受或取消,也可登录我司“中海 e 家”网络平台或致电客服热线(400-888-9788)变更为其他类型的对账单服务方式。 2、上述调整将自 2013 年 7 月 1 日起生效。自 2013 年 7 月 1 日起,本公司将按照更改后的形式及规则提供对账单服务,2013 年二季度的对账单仍将通过原有账单方式发送。 3、本公司有权根据业务发展及投资者需求,对服务规则及形式进行适时调整,投资者可致电我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9788)咨询相关信息。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