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2017-06-10
中海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
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
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以及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
知》(中基协发[2013]13号)的原则和有关要求,中海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决定对本公司旗下基
金持有的 “纳思达”(证券代码:002180)股票进行估值调整,自2017
年6月9日起按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该股票均采用上述估值方法直至该停牌
股票恢复正常交易,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