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基金:关于调整旗下部分证券投资基金申购、定投、赎回限额及账户最低保留份额限制等业务规则的公告
2014-12-10
中海增强债券C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证券投资基金申购、定投、赎回限额及账户最低保留份额限制等业务规则的公告 为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根据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自2014年12月10日起,对旗下部分证券投资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最低定投申购金额、最低赎回份额及账户最低保留份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旗下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8001)、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8011)、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8021)、中海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5001)、中海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8031)、中海量化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8041)、中海上证5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9001)、中海环保新能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8051)、中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395011,C类 395012)、中海消费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8061)、中海上证3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9011)、中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3001)、中海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003、C类000004)、中海安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166)、中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298、C类000299)及中海积极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597),仅限前端收费模式。 二、调整方案 1、自2014年12月10日起,上述基金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和定期定额最低申购金额及追加调整为10元。 2、自2014年12月10日起,上述基金的单笔赎回份额相应调整为5份。 3、自2014年12月10日起,上述基金的账户最低保留份额相应调整为5份。 4、如基金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5、本次调整方案所涉及的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将在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并予以调整。 三、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了解相关业务内容及进行业务咨询: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免长途话费) 客服邮箱:service@zhfund.com 公司网站:www.zhfund.com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申请使用直销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直销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直销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直销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