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增强收益债券:关于调整赎回费率的公告
2011-04-06
中海增强债券C
依据《中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从2011年4月7日起对中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赎回费率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原赎回费率 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均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该类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以下赎回费率: 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N<60天 0.15% 60天≤N<0.5年 0.10% 0.5年≤N<1年 0.05% N≥1年 0 (二)调整后的赎回费率 A类基金份额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该类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以下赎回费率: 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N<60天 0.15% 60天≤N<0.5年 0.10% 0.5年≤N<1年 0.05% N≥1年 0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为0,即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C类份额时不收取赎回费。 重要提示 1、已认购本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开放申购以后申购或转换转入本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均适用上述调整后的赎回费率。 2、本公司将按照上述调整在本基金最近一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修改有关费率内容。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3、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zh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或021-38789788)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