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增强收益:关于中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1-02-26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证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从2011年2月28日起,交通银行、中信证券、国信证券、宏源证券和东北证券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中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395011,C类395012,以下简称"本基金")。投资者可在上述销售机构的各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正式生效后,再适时开办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其他相关业务,具体认购程序及相关事宜以上述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交通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银行网址:www.bankcomm.com
2、中信证券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3、国信证券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4、宏源证券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公司网址:www.hysec.com
5、东北证券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
公司网址:www.nesc.cn
6、本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免长途费)
公司网址: www.zhfund.com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