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新兴市场: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3月)
2019-03-15
上投摩根全球新兴市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基金合同生效日期:2011 年 1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当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2.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3. 基金投资者购买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入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
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4.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
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
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5.本招募说明书摘要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 年 1 月 29 日,基金投资组合及基金业绩的数
据截止日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二零一九年三月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大楼 25 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大楼 25 楼
法定代表人:陈兵
总经理:章硕麟
成立日期:2004 年 5 月 12 日
实缴注册资本:贰亿伍仟万元人民币
股东名称、股权结构及持股比例: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51%
JPMorgan Asset Management (UK) Limited 49%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4]56 号文批准,于 2004 年
5 月 12 日成立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2005 年 8 月 12 日,基金管理人完成了股东之间的股
权变更事项。公司注册资本保持不变,股东及出资比例分别由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67%
和摩根资产管理(英国)有限公司 33%变更为目前的 51%和 49%。
2006 年 6 月 6 日,基金管理人的名称由“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该更名申请于 2006 年 4 月 29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
并于 2006 年 6 月 2 日在国家工商总局完成所有变更相关手续。
2007 年 10 月 8 日,基金管理人股东“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更名为“上海国际信
托有限公司”。
2009 年 3 月 31 日,基金管理人的注册资本金由一亿五千万元人民币增加到二亿五千
万元人民币,公司股东的出资比例不变。该变更事项于 2009 年 3 月 31 日在国家工商总局
完成所有变更相关手续。
基金管理人无任何受处罚记录。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董事长:陈兵
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曾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大连分行资金财务部总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资金财务
部总经理助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个人银行总部管理会计部、财富管理部总经理,上
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现任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董事:Paul Bateman
大学本科学位。
曾任 Chase Fleming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 全球总监、摩根资产管理全球投资管理
业务行政总裁。
现任摩根资产管理全球主席、资产管理营运委员会成员及投资委员会成员。
董事:Daniel J. Watkins
学士学位。
曾任欧洲业务副首席执行官、摩根资产欧洲业务首席运营官、全球投资管理运营总监、
欧洲运营总监、欧洲注册登记业务总监、卢森堡运营总监、欧洲注册登记业务及伦敦投资
运营经理、富林明投资运营团队经理等职务。
现任摩根资产管理亚洲业务首席执行官、资产管理运营委员会成员、集团亚太管理团
队成员。
董事:王大智
学士学位。
曾任摩根资产管理香港及中国基金业务总监。
现任摩根投信董事长暨摩根资产管理集团台湾区负责人。
董事:潘卫东
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曾任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金融机构处处长(挂职)、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
董事:陈海宁
研究生学历、经济师。
曾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金融部总经理助理、公投总部贸易融资部总经理、武汉分行副
行长、武汉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兼任总行战略发展部总经理。
董事:丁蔚
硕士研究生。
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个人银行业务部副总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个人银
行总部银行卡部总经理,个人银行总部副总经理兼银行卡部总经理。
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零售业务部总经理。
3
董事:章硕麟
获台湾大学商学硕士学位。
曾任怡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名摩根大通证券)、摩根富林明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长。
现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俞樵
经济学博士。
现任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经济与金融学教授及公共金融与治理中心主任。曾经在加
里伯利大学经济系、新加坡国立大学经济系、复旦大学金融系等单位任教。
独立董事:刘红忠
国际金融系经济学博士
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复旦大学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
独立董事:戴立宁
获台湾大学法学硕士及美国哈佛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曾任台湾财政部常务次长,东吴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及光华管理学院兼职教授。
独立董事:李存修
获美国加州大学柏克利校区企管博士(主修财务)、企管硕士、经济硕士等学位。
现任台湾大学财务金融学系专任特聘教授。
2. 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监事会主席:赵峥嵘
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历任工商银行温州分行副行长、浦发银行温州分行副行长、行长及杭州分行行长等职
务。现任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监事长、党委副书记。
监事:梁斌
学士学位。
曾在高伟绅律师事务所(香港)任职律师多年。
现任摩根大通集团中国法律总监。
监事:张军
曾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总监、基金经理、投资组合管理部总监、投资
绩效评估总监、国际投资部总监、组合基金投资部总监。
现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董事,管理上投摩根亚太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上投摩根全球天然资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上投摩根全球多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
(QDII)。
4
监事:万隽宸
曾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高级法务经理,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
尚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现任尚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3. 总经理基本情况:
章硕麟先生,总经理。
获台湾大学商学硕士学位。
曾任怡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名摩根大通证券)、摩根富林明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长。
4.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杨红女士,副总经理
毕业于同济大学,获技术经济与管理博士
曾任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稽核监督部业务副经理、营业部副经理兼工会主席、零售银行
部副总经理、消费信贷中心总经理;曾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个人信贷部总经理、
个人银行发展管理部总经理、零售业务管理部总经理。
杜猛先生,副总经理
毕业于南京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历任天同证券、中原证券、国信证券、中银国际研究员;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行业专家、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国内权益投资一部总监兼资深基金经理。
孙芳女士,副总经理
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获世界经济学硕士学位。
历任华宝兴业基金研究员;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专家、基金经理助理、研
究部副总监、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国内权益投资二部总监兼资深基金经理。
郭鹏先生,副总经理
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获企业管理硕士学位。
历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经理、市场部副总监,产品及客户营销部总监、
市场部总监兼互联网金融部总监、总经理助理。
张军先生,副总经理
毕业于同济大学,获管理工程硕士学位。
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办公室秘书、公司业务部业务科科长,徐汇支行副行长、
个人金融部副总经理,并曾担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一职。
邹树波先生,督察长。
获管理学学士学位。
5
曾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上海证监局主任科员,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监、监察稽核部总监。
5.本基金基金经理
张淑婉女士,台湾大学财务金融研究所MBA,自1987年9月至1989年2月,在东盟成衣
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研究部专员;自1989年3月至1991年8月,在富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投行部专员;自1993年3月至1998年1月,在光华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研究部副
理;自1998年2月至2006年7月,在摩根富林明证券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自
2007年11月至2009年8月,在德意志亚洲资产管理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自2009年9月至
2014年6月,在嘉实国际资产管理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自2014年7月至2016年8月,在上投摩
根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担任投资总监;自2016年9月起加入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自2016年12月起同时担任上投摩根亚太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及上投摩根
全球新兴市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12月起同时担任上投摩根标普港股
通低波红利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8年6月起同时担任上投摩根香港精选港股
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王邦祺先生,其任职日期为2011年1月30日至2016年12月16日。
6.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
杜猛,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孙芳,副总经理兼投资副总监;朱晓龙,研究总监;孟
晨波,总经理助理兼货币市场投资部总监;聂曙光,债券投资部总监;张军,投资董事;
黄栋,量化投资部总监。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2004 年 09 月 17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 号
6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 1954 年 10 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
行,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 2005 年 10 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 939),于
2007 年 9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 601939)。
2018年6月末,本集团资产总额228,051.8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6,807.99亿元,增幅3.08%。
上半年,本集团盈利平稳增长,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93.27亿元至1,814.20亿元,增幅
5.42%;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84.56亿元至1,474.65亿元,增幅6.08%。
2017 年,本集团先后荣获香港《亚洲货币》“2017 年中国最佳银行”,美国《环球金
融》“2017 最佳转型银行”、新加坡《亚洲银行家》“2017 年中国最佳数字银行”、“2017 年
中国最佳大型零售银行奖”、《银行家》“2017 最佳金融创新奖”及中国银行业协会“年度最
具社会责任金融机构”等多项重要奖项。本集团在英国《银行家》“2017 全球银行 1000 强”
中列第 2 位;在美国《财富》“2017 年世界 500 强排行榜”中列第 28 名。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与合规管理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
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跨
境托管运营处、监督稽核处等10个职能处室,在安徽合肥设有托管运营中心,在上海设有
托管运营中心上海分中心,共有员工315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
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纪伟,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总行计划财务部、
信贷经营部任职,并在总行公司业务部、投资托管业务部、授信审批部担任领导职务。其
拥有八年托管从业经历,熟悉各项托管业务,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龚毅,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
行国际部、营业部并担任副行长,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
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
计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郑绍平,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委托代理部、
战略客户部,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
经验。
原玎,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长期从事
海外机构及海外业务管理、境内外汇业务管理、国外金融机构客户营销拓展等工作,具有
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7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
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
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
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
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R)QFII、(R)QD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
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 2018 年二季度末,中
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857 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
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先后 9 次获得《全球托管人》“中国最佳托管银
行”、4 次获得《财资》“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连续 5 年获得中债登“优秀资产托管机构”
等奖项,并在 2016 年被《环球金融》评为中国市场唯一一家“最佳托管银行”、在 2017 年
荣获《亚洲银行家》“最佳托管系统实施奖”。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上)
2.代销机构: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8
网址:www.abchina.com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客户服务电话:95566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法人代表:李建红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客户服务热线: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8)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范一飞
客户服务热线:021-962888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 6 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9
客服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1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24 小时客户服务热线: 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1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6528(上海、北京地区962528)
网址:www.nbcb.com.cn
(12)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9 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40066-99999
网址:bank.pingan.com
(13)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南城路 2 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南城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客服电话:961122
网址:www.drcbank.com
(14)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98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 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 15-20 21-23 层
法定代表人:冀光恒
门户网站:www.srcb.com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999
(15)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邮编:200031)
法定代表人:李梅
客服电话:95523 或 4008895523
10
国际互联网网址: www.swhysc.com
(16)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邮编:830002)
法定代表人:李琦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17)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 号久事商务大厦 7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 号久事商务大厦 7 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1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层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1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18、19、36、38、39、41、42、43、44 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站:http://www.gf.com.cn
(2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2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11
法定代表人: 周健男
网址:www.ebscn.com
(2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服电话: 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24)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客户服务热线:95562
公司网站: www.xyzq.com.cn
(2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服电话:95553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26)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2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法定代表人: 何如
客户服务电话: 95536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12
(2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周易
客户咨询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2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客户服务热线:010-95558
(3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2 层-29 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客户服务热线:95503
东方证券网站:www.dfzq.com.cn
(31)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和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iticssd.com
(32)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8 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至 10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客户服务热线:0591-96326
公司网址:www.hfzq.com.cn
(33)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金立群
公司网址:www.cicc.com.cn
电话:021-58881690
(34) 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 环球金融中心 9 楼
13
法定代表人:罗浩
客户服务电话:68777877
公司网站:www.shhxzq.com
(35)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客户服务热线:95579 或 4008-888-999 长江证券客户服务网站:www.95579.com
(36)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518048)
法定代表人: 詹露阳
客服电话:95511-8
网址: http://stock.pingan.com
(37)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1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18 层
法定代表人:冯鹤年
电话:010-85127570
传真:010-85127641
(38)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客户服务电话:95531;4008888588
公司网站:www.longone.com.cn
(39)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 32 号 C 栋 2 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站: www.noah-fund.com
(40)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座 16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14
客服电话:400-820-2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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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1 号邮电新闻大厦 6 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客服电话:400-818-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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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 号 1 幢 2 楼 26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座 8 层
法定代表人:李一梅
客户服务电话:400-817-5666
传真:010-88066552
(43)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11 楼 B 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 号万得大厦 11 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网址:www.520fund.com.cn
(44)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53 层 5312-15 单元
法定代表人: 赵学军
客服电话:400-021-8850
网站:www.harvestwm.cn
(45)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站:www.ehowbuy.com
(46)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J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J 单元
15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站:www.zlfund.cn www.jjmmw.com
(47)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 号 3 幢 5 层 599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6 楼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站:www.fund123.cn
(48)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9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站: www.1234567.com.cn
(49)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 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 楼
法定代表人: 凌顺平
客服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50)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表人:胡学勤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站:www.lufunds.com
(51)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 号裙房 2 层 222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 号裙房 2 层 222 单元
法定代表人:郑毓栋
客服电话:400-618-0707
网站: www.hongdianfund.com
(52)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16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站:www.yingmi.cn
(53)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卓大厦 16 层
法定代表人:马勇
客服电话:400-166-1188
网站:http://8.jrj.com.cn/
(54)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 地块新浪总部科研
楼 5 层 518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 地块新浪总部科研
楼 5 层 518 室
法定代表人: 李昭琛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网站:www.xincai.com
(55)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 2 号 4 层 401-15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法定代表人: 江卉
客服电话:4000988511/4000888816
网址: http://fund.jd.com/
(56) 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 2 号楼 2-4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环球财讯中心 A 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客服电话: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57) 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
限公司)
17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 座 17 楼 1704 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客服电话:0755-8946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
并及时公告。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上)
(三)律师事务所与经办律师:
名称: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 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韩炯
联系电话:021-3135 8666
传真:021-3135 8600
经办律师:秦悦民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企业天地 2 号楼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 23238888
传真:(021) 23238800
联系人:沈兆杰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沈兆杰
四、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上投摩根全球新兴市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五、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1、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率如下:
购买金额(M) 申购费率
18
M<100 万 1.6%
100 万≤M<500 万 1.0%
M≥500 万 每笔 1000 元
2、赎回费用
本基金赎回费用按持有人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如下: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 赎回费率
小于七日 1.5%
大于等于七日小于一年 0.50%
大于等于一年小于两年 0.30%
大于等于两年 0%
3、基金转换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资者可以依照基金管理人的有关规定选择在本基金和本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进行基金转换。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转换费率等具体规定可以
由基金管理人届时另行规定并公告。
六、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新兴市场以及在其他证券市场交易的新兴市场企业,通过深入挖掘
新兴市场企业的投资价值,努力实现基金资产稳健增值。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拟投资的新兴市场主要根据摩根斯坦利新兴市场指数所包含的国家或地区进行
界定,主要包括:中国、巴西、韩国、台湾、印度、南非、俄罗斯、墨西哥、以色列、马
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智利、土耳其、泰国、波兰、哥伦比亚、匈牙利、秘鲁、埃及、捷
克、菲律宾、摩洛哥等国家或地区。如果摩根斯坦利新兴市场指数所包含的国家或地区增
加、减少或变更,本基金投资的主要证券市场将相应调整。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与中国证监
会签署备忘录的新兴国家或地区的证券。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及其它权益类证券市值占基金资产的 60%-95%,现金、债券及
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市值占基金资产的 5%-40%,并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股票及其他权益类证券包括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普通股、优先股、存托凭
证、公募股票基金等。现金、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包括银行存款、可
转让存单、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
债券基金、货币基金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中国证监会认可的
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金融衍生产品等。
19
(三)投资理念
一般而言,全球新兴市场存在信息不对称、投资者非理性、套利成本和风险较高以及
投资策略等问题,新兴市场表现出非有效性特征,而为全球理性投资者带来投资契机。本
基金在投资过程中注重寻求并确定证券定价偏差,采取价值与动量兼顾的投资策略,合理
利用偏差捕捉多重获利机会,实现非有效市场中的有效管理。
(四)投资策略
新兴市场所属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多处于转型阶段,劳动力成本低,自然资源丰富,
与发达国家与地区比较,其经济发展速度一般相对较高。本基金将充分分享新兴市场经济
高增长成果,审慎把握新兴市场的投资机会,争取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健回报。
总体上本基金将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首先通过考察不同国家
的发展趋势及不同行业的景气程度,决定地区与板块的基本布局;其次采取自下而上的选
股策略,在对股票进行基本面分析的同时,通过深入研究股票的价值与动量特性,选取目
标投资对象。在固定收益类投资部分,本基金将综合考虑资产布局的安全性、流动性与收
益性,并结合现金管理要求等来制订具体策略。
1、股票投资策略
1)国家与行业分析
本基金将对新兴市场所处的国家和地区进行分析,重点考察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宏观经
济发展趋势、经济结构、行业景气、劳动力水平等指标,同时比较不同国家和地区股票市
场的整体估值,为估值水平进行排序,选取出具备明显国际比较优势和投资价值的国家和
地区。在行业层面,针对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条件下,不同行业周期、各国家与地区行业
政策以及不同行业当前发展趋势,加强配置发展前景良好或景气程度上升的行业。
2)价值与动量分析
基于本基金投资理念,主要利用价值及动量指标对初选股票进行排序,精选出同时具
备投资价值和趋势明确的个股。具体来说,本基金首先基于公司财务数据,运用价值型股
票选股模型,选取具有估值优势的股票。价值型股票的研判指标主要包括:市净率(P/B
ratio)、市盈率(P/E ratio)、市值与现金盈利率(P/CE ratio)及股利收益率(Dividend
Yield)等。利用估值指标对个股排序,精选出预期未来具备长期投资价值的股票。同时,
本基金将深入研究股票的历史走势,通过分析股票的长期、中期及短期价格变动(Price
yield),结合对股价未来走势的预测,筛选出具备明确上升惯性趋势的股票。
3)基本面分析
本基金将利用基本面分析研判市场结构性变化与长期趋势,进一步改善投资策略模型
的选股结果。国家/地区行业分析师将从区域角度甄别企业经营特质、企业财务质量、企业
管理能力等,结合具体市场特征优化股票选择。企业经营特质的分析要点包括公司的经营
20
模式、市场地位及发展前景等;企业财务质量分析要点包括公司的盈利能力及资产质量等;
企业管理能力分析要点包括管理团队的领导能力、计划实施能力及资金管理能力等。
4)股票组合构建
股票组合构建将进一步体现本基金投资理念,利用价值与动量择股策略,挖掘多重独
立超额收益来源,同时综合考虑市场流动性、汇率风险、组合集中度等,优化组合风险收
益特征,构建出能够持续创造超额回报的股票投资组合。
2、固定收益类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防御及现金替代性管理的需要,适度进行债券投资。本基金在对新
兴市场中不同国家和地区宏观经济发展情况、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以及利率走势进行分
析的基础上,综合考查利率风险、信用和流动性风险对债券内在价值的影响,构建固定收
益类投资组合,以追求长期低波动率的稳健回报。
3、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以组合避险或有效管理为目标,本着谨慎原则,进行风险识别,适度参与衍
生品投资。本基金的衍生品投资方向主要包括以下:
汇率衍生品:本基金将在宏观经济、货币政策、市场环境分析的基础上,结合专业判
断从事远期合约、外汇期货、外汇互换等操作,以控制外汇汇兑风险。
指数衍生品:通过分析各市场走势,结合量化模型预测,参与指数期货或指数期权的
投资,主要目的用于套期保值及有效组合管理。
本基金衍生品投资不表示组合风险得以完全规避。
(五)基金投资决策
1、投资决策模式
本基金的投资决策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集体决策与基金经理授权决策相结合的分级模
式。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资产配置、投资原则等宏观决策;由基金经理负责组合构建、
品种选择、汇率管理等具体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主管投资的副总经理、
投资总监、资深基金经理、研究总监等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举行会议,讨论决定境
外投资基金的股票、固定收益、现金的资产配置比例、地区资产配置、行业配置、金融衍
生产品使用、避险保值策略和外汇管理等重大策略。基金经理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汇报投资
运作情况,并提出建议;基金经理可以邀请境外投资顾问的代表列席参加投资决策委员会,
提供建议;投资决策委员会对所议内容在成员间达成共识后形成决议,无法达成共识时,
由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做最后裁定。投资决策委员会应就每次会议决议情况制作书面报告,
向总经理提交,并为监察稽核提供查核依据。
2、境外投资顾问协助
本基金境外投资顾问将提供海外市场投资建议。投资团队会不定期通过参加不同区域
研讨会、亲自拜访投资标的进行投资分析以及参考券商研究成果外,也将定期通过会议与
21
境外投资顾问交流分析所投资市场、产业与各股的投资前景,境外投资顾问藉此协助本基
金投研团队检视与监督本基金组合中的投资项目。
境外投资顾问在投资流程中提供的协助以投资顾问协议为准。
3、投资管理运作
构建投资组合是基金经理职责,构建过程中有如下基本原则:
(1)遵守基金目标,基于收益预期、风险预测和可供参考的业绩比较基准的深入了解
与分析;
(2)遵守投资决策委员会对资产配置、国家配置、行业配置、金融衍生品、避险保值
和外汇管理方面的决议;
(3)参考来自境外投资顾问的投资观点,来自全球多资产小组的资产配置建议,来自
全球货币小组的汇率管理建议,来自各个国家/地区研究专员对投资范围内的公司进行策略
评级和股票评级。
(4)允许基金经理在基金风险预测允许的情况下进行判断,对于高风险承受能力的基
金给予较高判断空间。允许判断对于那些积极、有创造力的基金经理很重要,但需受到投
资总监严密监控。
(5)基金经理在地区权重、策略分类和股票评级的基础上决定每只股票在组合中的仓
位,并在等级评定和组合要求之间出现反常因素时进行调整,以符合本基金投资组合的管
理需求。
(六)投资风险管理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本基金风险管理的最高准则。本基金将采取定量风险管理
模式,适时测算投资组合的跟踪误差,并且对跟踪误差进行归因分析。在计算跟踪误差指
标的基础上,对跟踪误差来源按成因进行分解,为投资组合下一步的调整及跟踪目标指数
偏离风险的控制提供量化决策依据。本基金将组合跟踪误差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并根据
跟踪误差的归因分析,及时对投资组合相应环节进行调整,在进行主动管理的前提下,能
够有效控制组合风险,持续优化投资组合信息比率,为投资者提供合理的风险调整后回报。
(七)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
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较高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会定期评估并在公司网站发布,请投资者关注。
(八)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摩根斯坦利新兴市场股票指数(总回报)。
基于较长投资周期考虑,本基金股票平均仓位一般会维持在 75%-95%之间(具体仓位会
依据基金合同规定适时调整),所以本基金选用单一股票指数基准。如果今后有更具有代
22
表性的、更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在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九)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本基金在投资策略上兼顾投资原则以及开放式基金的固有特点,通过分散投资降低基
金财产的非系统性风险,保持基金组合良好的流动性。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 本基金持有同一家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 20%,银行应当是中资商业银
行在境外设立的分行或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达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的境
外银行,但在基金托管账户的存款不受此限制;
(2) 本基金持有同一机构(政府、国际金融组织除外)发行的证券市值不得超过基金
净值的 10%;
(3) 本基金持有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其他国
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证券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其中持有任一
国家或地区市场的证券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4) 本基金不得购买证券用于控制或影响发行该证券的机构或其管理层。同一境内机
构投资者管理的全部基金不得持有同一机构 10%以上具有投票权的证券发行总量;
前项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合并计算同一机构境内外上市的总股本,同时应当一并计算全
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基础证券,并假设对持有的股本权证行使转换;
(5) 本基金持有非流动性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 10%;
前项非流动性资产是指法律或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流通受限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
其他资产;
(6) 同一境内机构投资者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任何一只境外基金,不得超过该境外基
金总份额的 20%;
(7) 本基金持有境外基金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净值的 10%,持有货币市场基金
不受上述限制;
(8)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及其它权益类证券市值占基金资产的 60%-95%,现金、债
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市值占基金资产的 5%-40%,并保持不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9) 本基金的金融衍生品全部敞口不得高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00%;
(10) 本基金投资期货支付的初始保证金、投资期权支付或收取的期权费、投资柜台交
易衍生品支付的初始费用的总额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11)本基金投资于远期合约、互换等柜台交易金融衍生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a) 所有参与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不低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
23
信用评级机构评级。
(b) 交易对手方应当至少每个工作日对交易进行估值,并且基金可在任何时候以公允
价值终止交易。
(c) 任一交易对手方的市值计价敞口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1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
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3)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
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4)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
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5)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
为有效管理投资组合和规避风险,本基金可适当投资于远期合约、期货合约、期权、
掉期等衍生金融工具。金融衍生品投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
法律法规或中国有关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本基金不受上述限制。《基金法》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调整上述限制的,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
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上述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分拆、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
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1)—(8)规定的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30 个工作日内
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的有关约定。
对于因基金份额拆分、大比例分红等集中持续营销活动引起的基金净资产规模在
10 个工作日内增加 10 亿元以上的情形,而导致证券投资比例低于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
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及时书面报告中国证监会后,可将调整时限从 30 个工作日
延长到 3 个月。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购买不动产。
(2)购买房地产抵押按揭。
(3)购买贵重金属或代表贵重金属的凭证。
(4)购买实物商品。
24
(5)除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以外,借入现金。该临时用途借入现金的比例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6)利用融资购买证券,但投资金融衍生品除外。
(7)参与未持有基础资产的卖空交易。
(8)从事证券承销业务。
(9)不公平对待不同客户或不同投资组合。
(10)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外,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客户资料。
(11)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十)基金的融资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
(十一)融券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券。在进行交易清算时,以不卖空为基础进行
融券。
(十二)证券交易
1、券商经纪人的选择标准
(1)券商经纪人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风险管理先进、投资风格与本基金管
理人有互补性、在最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2)券商经纪人有较强的综合服务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
行业、资本市场、个股分析的报告及丰富全面的信息咨询服务;有很强的分析能力,能根
据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
的能力以及其他综合服务能力。
(3)券商经纪人能提供优惠合理的佣金:与其他券商经纪人相比,该券商经纪人能够
提供优惠合理的佣金率。
(4)券商经纪人具有较强的交易执行能力,能够公平对待所有客户,实现最佳价格成
交,及时、准确、高效。
2、券商经纪人的交易量分配程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关于“一家
基金公司通过一家券商的交易席位买卖证券的年交易佣金,不得超过其当年所有基金买卖
证券交易佣金的 30%”的规定,本基金将结合各券商经纪人提供研究报告及综合服务的质
量,分配基金在各席位买卖证券的交易量。每半年对各个券商经纪人进行考核和打分,并
根据考核结果拟定交易量分配比例,并至少每月调整。
3、其他事项
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有关规定,在基金定期报告中按规定将所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的
有关情况、支付的佣金等予以披露,同时将本着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对券商
25
选择和佣金分配中存在或潜在的利益冲突进行妥善处理,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十三)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的原则及方法
1、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2、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3、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代理投票权
基金管理人作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代理人,应本着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
勤勉尽责地行使其所投资股票的投票权。基金管理人在履行代理投票职责过程中,可根据
实际需要,委托境外投资顾问或其他专业机构提供代理投票的建议、委托基金托管人或其
他专业机构协助完成代理投票的程序,基金管理人应对代理机构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
保留投票记录,并承担相应责任。
(十四)基金的投资组合
(一)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占基金总资产
序号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56,701,893.24 80.03
其中:普通股 44,105,800.80 62.25
存托凭证 12,596,092.44 17.78
优先股 - -
房地产信托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其中:远期 - -
期货 - -
期权 - -
权证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26
6 货币市场工具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4,080,345.64 19.87
8 其他各项资产 71,919.63 0.10
9 合计 70,854,158.51 100.00
(二) 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国家(地区)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中国香港 25,724,558.85 37.05
韩国 11,331,809.35 16.32
美国 8,764,533.98 12.62
印度尼西亚 4,886,331.13 7.04
泰国 3,831,558.46 5.52
中国台湾 2,163,101.47 3.12
合计 56,701,893.24 81.66
注:国家(地区)类别根据其所在的证券交易所确定,ADR、GDR按照存托凭证本身挂牌
的证券交易所确定。
(三)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商业银行 11,821,738.45 17.03
互动媒体与服务 5,229,789.34 7.53
网络营销与直销零售 4,310,913.17 6.21
半导体产品与设备 4,100,484.10 5.91
纺织品、服装与奢侈品 3,426,187.00 4.93
科技硬件、存储及周边 3,328,523.45 4.79
电力公用事业 2,646,742.21 3.81
保险 2,606,523.15 3.75
建筑与工程 2,302,124.16 3.32
食品 1,925,011.30 2.77
化学制品 1,874,186.27 2.70
27
电子设备、仪器和元件 1,863,430.56 2.68
综合电信业务 1,832,091.81 2.64
建筑材料 1,665,538.01 2.40
食品与主要用品零售 1,536,104.73 2.21
电气设备 1,400,461.67 2.02
制药 1,366,968.40 1.97
汽车零配件 782,627.54 1.13
专营零售 758,519.54 1.09
机械制造 693,175.20 1.00
房地产管理与开发 527,101.40 0.76
金属与采矿 353,049.87 0.51
信息技术服务 350,601.91 0.50
合计 56,701,893.24 81.66
注:行业分类标准:MSCI
(四)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
资明细
序 公司名称(英 公司 证券代 所 所属 数量 公允价值(人民 占基金
号 文) 名称 码 在 国家 (股) 币元) 资产净
(中 证 (地 值比例
文) 券 区) (%)
市
场
1 Tencent 腾讯 700 HK 香 中国
Holdings Ltd 控股 港 香港
交 19,000.00 5,229,789.34 7.53
易
所
2 Taiwan
纽
Semiconductor 台积 TSM
约 美国 13,600.00 3,445,161.68 4.96
Manufacturing 电 US
证
Co., Ltd
28
券
交
易
所
3 韩
国
Samsung 证
三星 005930
Electronics Co 券 韩国 13,983.00 3,328,523.45 4.79
电子 KS
Ltd 交
易
所
4 纽
约
证
Alibaba Group 阿里 BABA
券 美国 3,330.00 3,132,660.28 4.51
Holding Ltd 巴巴 US
交
易
所
5 韩
国
韩国 证
Korea Electric 015760
电力 券 韩国 13,000.00 2,646,742.21 3.81
Power Corp KS
公司 交
易
所
6 香
Ping An
港
Insurance 中国 2318 中国
交 43,000.00 2,606,523.15 3.75
Group Co of 平安 HK 香港
易
China Ltd
所
7 China 香
招商 中国
Merchants 3968HK 港 88,000.00 2,213,938.31 3.19
银行 香港
Bank Co Ltd 交
29
易
所
8 香
Shenzhou
港
International 申洲 2313 中国
交 25,000.00 1,944,953.92 2.80
Group 国际 HK 香港
易
Holdings Ltd
所
9 香
China 港
蒙牛 2319 中国
Mengniu 交 90,000.00 1,925,011.30 2.77
乳业 HK 香港
Dairy Co Ltd 易
所
10 韩
国
Lotte 乐天 证
011170
Chemical 石油 券 韩国 1,100.00 1,874,186.27 2.70
KS
Corp 化学 交
易
所
(五)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六)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九)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基金
30
(十)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根据中国银监会(现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8 年 2 月 12 日作出的处
罚决定(银监罚决字〔2018〕1 号),本基金投资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
商银行”,股票代码 03968.HK)有如下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
经营规则;(二)违规批量转让以个人为借款主体的不良贷款;(三)同业投资业务违规
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四)销售同业非保本理财产品时违规承诺保本;(五)
违规将票据贴现资金直接转回出票人账户;(六)为同业投资业务违规提供第三方金融机
构信用担保;(七)未将房地产企业贷款计入房地产开发贷款科目;(八)高管人员在获
得任职资格核准前履职;(九)未严格审查贸易背景真实性办理银行承兑业务;(十)未
严格审查贸易背景真实性开立信用证;(十一)违规签订保本合同销售同业非保本理财产
品;(十二)非真实转让信贷资产;(十三)违规向典当行发放贷款;(十四)违规向关
系人发放信用贷款。中国银监会对招商银行上述的违法违规事项作出如下处罚决定:罚款
6570 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3.024 万元,罚没合计 6573.024 万元。
对上述股票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在投资招商银行前严格执行了对上市公司
的调研、内部研究推荐、投资计划审批等相关投资决策流程。上述股票根据股票池审批流
程进入本基金备选库,由研究员跟踪并分析。上述事件发生后,本基金管理人对上市公司
进行了进一步了解和分析,认为上述事项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
生重大的实质性影响,因此,没有改变本基金管理人对上述上市公司的投资判断。
除上述股票外,本基金投资的其余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人民币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343.77
4 应收利息 2,161.11
5 应收申购款 69,414.75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31
8 其他 -
9 合计 71,919.63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七、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业绩比
净值增 业绩比较 较基准
净值增长
阶段 长率标 基准收益 收益率 ①-③ ②-④
率①
准差② 率③ 标准差
④
基金成立日-2011/12/31 -20.80% 1.08% -22.24% 1.49% 1.44% -0.41%
2012/1/1-2012/12/31 20.33% 0.81% 14.87% 0.90% 5.46% -0.09%
2013/1/1-2013/12/31 -2.31% 0.77% -7.83% 0.89% 5.52% -0.12%
2014/1/1-2014/12/31 2.47% 0.67% -4.28% 0.70% 6.75% -0.03%
2015/1/1-2015/12/31 -15.09% 1.94% -11.87% 1.13% -3.22% 0.81%
2016/1/1-2016/12/31 -1.11% 1.06% 15.99% 1.08% -17.10% -0.02%
2017/1/1-2017/12/31 41.70% 0.93% 26.55% 0.63% 15.15% 0.30%
2018/1/1-2018/12/31 -19.65% 1.39% -12.44% 1.08% -7.21% 0.31%
八、基金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其中包含投资顾问费);
32
2.基金托管人托管费(其中包含境外托管人托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其他为基金利益而产生的中介机构费用(包括
税务咨询顾问服务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及在境外市场的交易,清算,登记等各项费用;
8.代表基金投票或其他与基金投资活动有关的费用;
9.基金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缴纳的,购买或处置证券有关的任何税收、征费、关税、
印花税、交易及其他税收及预扣提税(以及与前述各项有关的任何利息、罚金及费用)(简
称“税收”);
10.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及基金资产由原基金托管人转移新托管人所引起
的费用;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主要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1.8%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于每日计提管理费,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
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
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
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于每日计提托管费,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
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
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3
3.上述(一)中 3 到 11 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
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
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
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基金收取认购费的,
可以从认购费中列支。
(五)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
规定适当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
(六)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合同各方当事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境外投资市场的规定,履行纳税
义务。
九、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说明
上投摩根全球新兴市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1 年 1 月 30 日成立,至 2019 年
1 月 29 日运作满八年。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结合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对
2018 年 9 月 12 日公告的《上投摩根全球新兴市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进行内容补充和更新, 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重要提示中,更新内容截止日为 2019 年 1 月 29 日,基金投资组合及基金业绩
的数据截止日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 在“四、基金的投资”的“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中,根据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更新
了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3. 在“五、基金的业绩”中,根据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对本基金成立以来的业绩进
行了说明。
4. 在“六、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人概况”的“主要人员情况”中,对公司董事的信
息进行了更新。
5. 在“七、境外投资顾问及境外托管人”中,对基金的境外投资顾问及境外托管人的
信息进行了更新。
6. 在“十八、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信息进行了更新。
7. 在“十九、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代销机构的信息。
8. 在“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中,列举了本基金报告期内与基金运作有重大关系
34
的公告。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15 日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