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投行业:关于修改上投摩根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
2020-05-30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上投摩根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公告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披办法》”)以及《上投摩根行业轮动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根据《信披办法》的修订情况,经与
上投摩根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托管人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修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现将相关修改事项公告
如下:
一、本次修改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做出修订,具体修改内容详
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ifm.com)上的《<上投摩根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二、重要提示
本次修改涉及基金合同中的释义、申购赎回、基金的估值和信息披露等内容,
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对应内容也随之相应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请见登载于本公
司网站(www.cifm.com) 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的更新后的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
本次依据《信披办法》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所做的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无实质不利影响,且系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必须对基金合同进行修订,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相关修订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次修订自 2020 年 5 月 30 日起生效。
投 资 者 可 拨 打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889-4888) 或 登 录 本 公 司 网 站
(www.cifm.com)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
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
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
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