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投亚太: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07-10-23
摩根亚太优势(QDII)
上投摩根亚太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根据《关于同意上投摩根亚太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7]274号)和《关于上投摩根亚太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07]277号),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7年10月15日完成了上投摩根亚太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目前验资工作已完成。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为1,994,190户;本次募集的基金有效净认购金额为29,568,958,773.71元人民币,折合基金份额29,568,958,773.71份;认购款项在基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3,201,665.82元人民币,折算为3,201,665.82份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至此,本次募集的实收基金为人民币29,572,160,439.53元,折合基金份额29,572,160,439.53份。其中本公司基金从业人员持有的基金份额总额为741,432.89份,占本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为0.0025%。实收基金已于2007年10月18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上投摩根亚太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专户。本次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与本基金有关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从基金募集费用中列支,不另从基金资产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上投摩根亚太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上投摩根亚太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07年10月22日获书面确认,本基金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公司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开始办理,本公司将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前2天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本公司网站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公司的网站(www.51fund.com)或客户服务电话021-38794888、400889488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特此公告。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