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公募基金产品风险评价体系的说明
2021-10-29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
募基金产品风险评价体系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
当性管理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投资者适
当性服务水平,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
自2021年10月29日起,采用新的公募基金产品风险评价体系,对
旗下公募基金和代理互认基金的产品风险等级进行评定。
本体系主要参考晨星基金产品风险评价方法,并在此基础上,综合各
类考量因素后,得到该产品的综合风险得分,并确定对应的综合风险
等级。本公司将产品风险由高到低分为五个级别:R5-高风险、R4-中
高风险、R3-中风险、R2-中低风险和R1-低风险。本公司最终发布的
公募基金的产品风险等级与晨星基金产品风险评级结果可能存在一定
差异。
调整后的《上投摩根公募基金产品风险评价体系说明》和调整后的基
金风险等级请详见公司官网。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