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投摩根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2021-04-28
摩根强化回报债券A
关于上投摩根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管理费率和托管费 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服务投资者,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上投摩根强化回报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上投摩根强化回报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决定从2021年4月30日 起对上投摩根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调低管理费 率和托管费率,并相应修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现将具体 变更事项说明如下: 一、 调低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的基本情况 本基金将适当降低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本基金的管理费率由0.7%调整为0.4%,托管费率由0.2%调整为0.1%。 二、 修改基金合同 基于上述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的调整,本公司将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中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一)对基金合同第十五章“基金的费用与税收”的第(三)节“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的相关内容进行如下修订: 原表述为: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修改为: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二)对应基金合同正文修订内容,对第二十四章“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进行修改。 三、 修改托管协议 基于上述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的调整,本公司将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中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一)对托管协议第十一章“基金费用”的第(一)节“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和第(二)节“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的相关内容进行如下修订: 原表述为: “(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二)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修改为: “(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二)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四、 重要提示 对于本次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内容,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对应内容也随之相应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请见登载于本公司网站(www.cifm.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更新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的规定,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基金销售服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基金合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因此,本次修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次修订自2021年4月30日起生效。 五、 咨询办法 投资者可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4888)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ifm.com)咨询相关信息。 六、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