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纯债:2024年第1季度报告
2024-04-22
摩根纯债A
摩根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第 1 季度报告 2024 年 3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3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摩根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37102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9 年 6 月 24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5,113,998.27 份 本基金将根据对利率趋势的预判,适时规划与调整组合目 标久期,结合主动性资产配置,在严格控制组合投资风险 投资目标 的同时,提高基金资产流动性与收益性水平,以追求超过 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1、目标久期管理策略 目标久期管理将优化固定收益投资的安全性、收益性与流 投资策略 动性。本基金严格遵循投资流程,对宏观经济、财政货币 政策、市场利率水平及债券发行主体的信用情况等因素进 行深入研究,通过审慎把握利率期限结构的变动趋势,适 时制定目标久期管理计划,通过合理的资产配置及组合目 标久期管理,控制投资风险,追求可持续的、超出业绩比 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2、可转换公司债券(包括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兼具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特性,具 有抵御下行风险、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本基金 在对发债券公司基本面和可转债条款进行深入研究的基 础上,以其纯债价值作为评价的主要标准,利用可转换公 司债券定价等数量化估值工具评定其投资价值,投资于公 司基本素质优良、具有较高安全边际和良好流动性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获取稳健的投资回报。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组合投资风险的前提下投资于资产 支持证券。本基金综合考虑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 产的构成及质量等因素,主要从资产池信用状况、违约相 关性、历史违约记录和损失比例、证券的信用增强方式、 利差补偿程度等方面对资产支持证券各个分支的风险与 收益状况进行评估,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确定资产 合理配置比例,在保证资产安全性的前提条件下,以期获 得长期稳定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债券总指数。 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较低风险品 种,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 基金。 根据 2017 年 7 月 1 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 风险收益特征 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相关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 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本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 益特征,但由于风险等级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 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 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基金管理人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摩根纯债债券 A 摩根纯债债券 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371020 371120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 61,486,763.09 份 23,627,235.18 份 额总额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 主要财务指标 (2024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3 月 31 日) 摩根纯债债券 A 摩根纯债债券 B 1.本期已实现收益 547,483.22 179,224.75 2.本期利润 641,201.62 216,922.50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02 0.0090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81,244,648.75 30,391,967.99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3213 1.2863 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摩根纯债债券 A: 阶段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 ①-③ ②-④ 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0.79% 0.09% 1.25% 0.10% -0.46% -0.01% 过去六个月 0.85% 0.10% 2.08% 0.08% -1.23% 0.02% 过去一年 1.71% 0.10% 3.10% 0.07% -1.39% 0.03% 过去三年 10.20% 0.25% 5.71% 0.08% 4.49% 0.17% 过去五年 13.39% 0.25% 6.30% 0.10% 7.09% 0.15% 自基金合同 70.58% 0.19% 12.33% 0.11% 58.25% 0.08% 生效起至今 2、摩根纯债债券 B: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 阶段 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0.70% 0.09% 1.25% 0.10% -0.55% -0.01% 过去六个月 0.68% 0.10% 2.08% 0.08% -1.40% 0.02% 过去一年 1.36% 0.09% 3.10% 0.07% -1.74% 0.02% 过去三年 9.01% 0.25% 5.71% 0.08% 3.30% 0.17% 过去五年 11.43% 0.25% 6.30% 0.10% 5.13% 0.15% 自基金合同 61.17% 0.19% 12.33% 0.11% 48.84% 0.08% 生效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摩根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9 年 6 月 24 日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 1.摩根纯债债券 A: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09 年 6 月 24 日,图示的时间段为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末。 本基金建仓期为本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6 个月,建仓期结束时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2.摩根纯债债券 B: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09 年 6 月 24 日,图示的时间段为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末。 本基金建仓期为本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6 个月,建仓期结束时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 同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 姓名 职务 限 证券从业 说明 年限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周梦婕女士曾任东方证券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产品经理,长江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助理,长江证 本基金 券(上海)资产管理公司固定收益 周梦婕 基金经 2022-08-26 - 12 年 研究员、交易员,中海基金管理有 理 限公司担任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 理。2021 年 10 月加入摩根基金管 理(中国)有限公司(原上投摩根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基金经 理。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基金管理人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经理对个股和投资组合的比例遵循了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限制,基金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继续贯彻落实《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流程的各项要求,严格规范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和二级市场交易等活动,通过系统和人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交易执行和监控分析,以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环节均得到公平对待。 对于交易所市场投资活动,本公司执行集中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买卖同一证券时,按照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公平分配交易量;对于银行间市场投资活动,本公司通过对手库控制和交易室询价机制,严格防范对手风险并检查价格公允性;对于申购投资行为,本公司遵循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根据事前独立申报的价格和数量对交易结果进行公平分配。 报告期内,通过对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收益率差异比较、对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监控分析,未发现整体公平交易执行出现异常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通过对交易价格、交易时间、交易方向等的分析,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形:无。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4 年一季度海外基本面,美联储上修通胀预期,维持年内降息的表态,日本央行宣布结束国债收益率曲线控制(YCC)。一季度国内基本面,在地方化债背景下,城投新增债务仍在严格控制,财政支出进度尚未加速。3 月以来,二手房数据持续改善,一二线城市的家庭按揭负担比有所下降,地产短期出现企稳现象。 一季度货币政策方面,二月央行下调存款准备金率 0.5 个百分点,向市场提供长期流动性约 1 万亿。考虑到短期需对内稳增长和防空转,对外需兼顾汇率的影响,市场对资金利率较为敏感。 一季度 1 年国债收益率由 2.08%下行至 1.76%左右,10 年国债收益率由 2.55%下行至 2.30%左右。 本基金在 2024 年一季度保持均衡配置,投资组合保持流动性充足。 展望 2024 年第二季度,海外方面,关注美联储降息的动态,以及再通胀对全球大类资产价格的影响。国内方面,央行继续维持货币政策稳健中性,机构行为上银行理财规模扩大及保险存款的新规等对高等级债券资产构成支撑,考虑到信用类资产面临的不确定性,我们将逐步关注利率债,争取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摩根纯债 A 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7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25% 摩根纯债 B 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7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25%。 4.5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占基金总资产的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110,584,875.72 96.85 其中:债券 110,584,875.72 96.85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 - - 资产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683,660.56 2.35 7 其他各项资产 913,830.68 0.80 8 合计 114,182,366.96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18,631,536.74 16.69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8,220,410.93 25.28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22,008,716.51 19.71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5,057,213.11 4.53 6 中期票据 22,894,483.16 20.51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13,772,515.27 12.34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10,584,875.72 99.06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2223009 22 国任财险 100,000 10,512,295.08 9.42 2 232380082 23浙商银行二 100,000 10,439,393.44 9.35 级资本债 02 3 230026 23 附息国债 100,000 10,382,890.11 9.30 26 4 102101156 21 开封城运 50,000 5,317,032.79 4.76 MTN001 5 149507 21 广新 03 50,000 5,273,732.33 4.72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5,108.63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906,467.83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2,254.22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913,830.68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元) 值比例(%) 1 113648 巨星转债 735,092.19 0.66 2 113061 拓普转债 596,244.11 0.53 3 113062 常银转债 574,517.95 0.51 4 110048 福能转债 571,842.33 0.51 5 110079 杭银转债 558,289.45 0.50 6 128106 华统转债 541,222.90 0.48 7 123118 惠城转债 533,809.75 0.48 8 123191 智尚转债 528,980.27 0.47 9 127092 运机转债 515,536.66 0.46 10 113660 寿 22 转债 499,350.21 0.45 11 113060 浙 22 转债 497,980.49 0.45 12 127020 中金转债 489,235.62 0.44 13 110075 南航转债 477,858.30 0.43 14 128109 楚江转债 467,678.36 0.42 15 113627 太平转债 436,079.45 0.39 16 118025 奕瑞转债 431,302.89 0.39 17 128081 海亮转债 397,973.88 0.36 18 123150 九强转债 378,304.11 0.34 19 111004 明新转债 378,295.34 0.34 20 123221 力诺转债 377,205.95 0.34 21 123182 广联转债 354,002.88 0.32 22 123172 漱玉转债 343,461.78 0.31 23 118028 会通转债 340,311.37 0.30 24 127073 天赐转债 338,094.66 0.30 25 118038 金宏转债 337,798.93 0.30 26 118019 金盘转债 317,039.73 0.28 27 123208 孩王转债 281,087.60 0.25 28 123157 科蓝转债 272,744.04 0.24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摩根纯债债券A 摩根纯债债券B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63,544,607.41 23,939,461.64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631,837.67 1,331,198.33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2,689,681.99 1,643,424.79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1,486,763.09 23,627,235.18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无。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无。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比 期初份 申购份 类别 序号 例达到或者超过 额 额 赎回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20%的时间区间 机构 1 20240101-202403 40,108, 0.00 0.00 40,108,704.8 47.12% 31 704.86 6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的集中度风险主要体现在有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如果投资者发生大额赎回,可能出现基金可变现资产无法满足投资者赎回需要以及因为资产变现成本过高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受到损害的风险。 §9 备查文件目录 9.1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本基金设立的文件; 2、《摩根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摩根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9.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处。 9.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