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保德信信用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信用添益债券C类)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光大保德信信用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
信信用添益债券C类)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5月30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13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光大保德信信用添益债 基金代码 360013
券
下属基金简称 光大保德信信用添益债 下属基金代码 360014
券C类
基金管理人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 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限公司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05-16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19-10-09
基金经理 黄波 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2-07-05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充分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严格的信用
投资目标 分析和利差变动趋势分析,在获取当期收益的同时,力争实现基金资
产的长期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
票及存托凭证)、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
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可投资的固定收益类品种主要包括公司债券、
投资范围 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短期融资券、金融债、资产支持证券、国债、
央行票据等。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对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可转债、分离
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等非国家信用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固定
收益类资产的80%。本基金投资于股票、权证等非固定收益类证券的
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2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
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前述现金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可以直接从二级市场购入股票或权证、参与一级市场股票首次
发行或增发新股,并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
派发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债券市场投资策略(包括利率
策略、信用策略、可转债投资策略、杠杆投资策略)、股票市场投资
主要投资策略 策略(包括行业配置策略、个股选择策略、新股申购策略、存托凭证
的投资策略)、套利策略(包括债券市场套利策略、权证套利策略、
事件性套利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债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
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最近十年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本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
算净值增长率。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自2014年1月1日起,
将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中债综合指数”变更为“中证全债指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本基金
申购费(前收费) - - 不收申
购费
N < 7天 1.50%
赎回费 7天≤ N < 30天 0.10%
N ≥ 30天 -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按日计提0.70% 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 按日计提0.20%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按日计提0.30%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100,000.00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 相关服务机构
师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
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
费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
用等费用,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
《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
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用类别详见本
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
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
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1.20%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
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可具体分为经济周期风险、政策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再投资风险、购买力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管理风险和其他风险(包括技术风险、资金前端控制风险、大额申购/赎回风险、顺延或暂停赎回风险)。
此外,本基金的风险还包括:
1、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本基金对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证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除国债、央行票据之外的固定收益类证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80%。因此,本基金需要承担债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因个别债券违约所形成的信用风险。
同时,本基金还参与新股申购和股票二级市场投资,因此,本基金也将面临股票价格波动、新股发行放缓或停滞,或者新股投资收益率下降甚至出现亏损所带来的风险。因此股票市场的波动会影响本基金净值。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因证券市场交易量不足,导致证券不能迅速、低成本地变现的风险。流动性风险还包括基金出现巨额赎回,致使没有足够的现金应付赎回支付所引致的风险。
3、存托凭证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4、如果本基金投资科创板股票等品种,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epf.com.cn,客服热线:4008-202-888。
1.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 基金份额净值
4.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