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调整申购赎回相关规则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2025-04-19
光大货币A
关于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调整申购赎回相关规 则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更好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于2025年4月21日起调整本基金申购赎回相关规则,并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具体如下: 一、《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 基金管理人拟调整本基金申购赎回相关规则,修改如下: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七、基金 (一)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合 同 当 基金管理人名称:光大保德信基金 基金管理人名称:光大保德信基金 事 人 及 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有限公司 权 利 义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 务 路558号外滩金融中心1幢,6层 路558号外滩金融中心1幢,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 路558号外滩金融中心1幢(北区 路558号外滩金融中心1幢(北区 3号楼),6-7层、10层 3号楼),6-7层、10层 法定代表人:刘翔 法定代表人:贺敬哲 成立日期:2004年4月22日 成立日期:2004年4月22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 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42号 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42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6亿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1.6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 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 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 他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 他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 经营) 经营) 六、基金 (九)申购与赎回的注册登记 (九)申购与赎回的注册登记 份 额 的 投资者申购基金确认成功后,注 投资者申购基金确认成功后,注册 申 购 与 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为投资者 登记机构在T+1日内为投资者办理 赎回 办理增加份额权益的登记手续, 增加份额权益的登记手续;投资者 投资者自T+2日起有权赎回该部 赎回基金确认成功后,注册登记机 分基金份额。投资者赎回基金确 构在T+1内日为投资者办理扣除份 认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在T+1 额权益的登记手续。 内日为投资者办理扣除份额权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 的登记手续。 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 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按 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 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公告。 间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 前按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公告。 二、其他事项 1、为确保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调整申购赎回相关规则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公司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对《基金合同》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并更新了基金管理人信息。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的内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修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本公司已根据《基金合同》修改的情况,相应修改了本基金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 3、投资人在销售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重要提示: 1、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公司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并将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作相应修改。 2、投资者可拨打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88,或登录公司网站www.epf.com.cn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但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 1、《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2、《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