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2025-08-11
关债于券以债通券讯型方证式券召投开资申基万金菱基信金可份转额换
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25年8月9日在《证券时
f报un》d、)基发金布管了《理申人万网菱站信(w基w金w.s管ws理m有u.c限om公)及司中关国于证以监通会讯基方金式电召子开申披万露菱网信站(可h转ttp换://e债id券.cs债rc.券go型v.c证n/
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
以通讯方式召开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
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申万
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申万菱
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
持续1运、作会议申召万开菱信方可式转:通换讯债方券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5年8月14日起,至2025年10月13日17:00止(纸质表决
票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电话表决以基金管理人电话录音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网络表3、决会以议基纸质金管表理决票人系的寄统记达地录点时间:为准)
收件机构: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战略与产品部
收件人:杨思奇
收件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1层
联系电话:021-23261323
邮政编码:200010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
专用4”、。电话投票形式表决的提交(仅适用于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
以5、网电话络投投票票形形式式参表决与的表提决的交(基仅金适份用额于持个有人人基按金本份公额告持规有定人的)电话投票方式进行。
以网络投票形式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官方微信小程序“申小
顾”进行投票。
投票二维码
6、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服中心电话400 880 8588(免长途话费)
或 +86 21 962299 咨询。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持续运作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见附件一)
《关于持续运作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说明》(见附件四)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5年8月13日,即2025年8月13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
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投票方式
(1、一本)纸次质会表议决表票决的票填参写见和附寄件交二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剪报、复印、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swsmu.com)、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下载并打印表决
票或2按、以基金上格份额式自持有制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开立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
基金账户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下
同)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以下合
称“公章”),并提供该机构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
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
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
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
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基金份额持
有人开立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
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
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
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机构投资者
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
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
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
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6)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
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三);
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
代理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
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7)若委托人进行多次授权,则以最后一次委托授权为准。如委托人既进行委托授权,自
身又送达了有效表决票,则以送达的自身有效表决票为准;
(8)以上各项及本公告正文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等文件,以基金管理人的
认可为3、基准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于前述会议投票表决
起止时间内(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本公告列
明的寄达地点,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1、二为)电方话便表基决金份额持有人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拨打基金管
理人的客户服务热线(400-880-8588)并按提示转人工服务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确认
同意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并以回答基金管理人客服人员提问的方式核实身份
后,在电话中对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案进行表决。
基金管理人也可通过指定座机号(400-880-8588)主动与预留联系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取得联系,待确认基金份额持有人同意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并以提问的方式
核实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无误后,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电话中对本次大会议案进行表决。
基金管理人核实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的提问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姓名、身份证
件号2及、预通留过手电机话号投等票。方式参与表决的起止时间:自2025年8月14日起,至2025年10月13日
17:003止、基,表金决份时额间持以有基人金通管过理电人话电投话票录的音方系式统仅记适录用时于间个为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机构基金份额
持有人4、暂为保不护开通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上述整个通话过程将被录音。
(三)网络表决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大会投票,自2025年8月14日起,至2025年10月13日17:00
止(以基金管理人系统记录时间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官方微信小程序“申小顾”进行
网络表决(投票二维码详见上文)。
通过官方微信小程序“申小顾”进行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准确填写姓名、预留手机号
码及身份证件号码等内容,并按系统要求进行操作,以核实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身份,确保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权益。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网络表决的方式仅适用于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机构基金份额持
(四)其他投票方式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调整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投票方式并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1五、、本计次票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于本公告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
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
督的2,、不基影金响份计额票持和有表人决所结持果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且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平等的表决
权。3、纸质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公告规定,且在规定表决时间之内送达指定
联系地址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
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无法辨认、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但其他
各项符合本公告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
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
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规定表决时间之内送达指定联系地
址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
决的基4、金电话份额表总决数的效。力认定
在规定表决时间内,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电话投票方式参与表决,该等通话内容形成录音
资料,录音内容完整涵盖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确认且有明确表决意见的,为有效表决,有效表
决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电话投票方式参与表决,同意参与本次会议投票、能够核实身份但未
发表表决意见、表决意见矛盾或不明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
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电话投票方式参与表决,若基金管理人无法核实其身份的,为无效表
决,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电话与基金管理人取得联系,但不同意参与本次会议投票的,视为无
效表决5、网,其络所表代决表效的力基的金认份定额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会议投票表决规定期间内提交网络表决,为有
效表决;有效表决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
额持6有、人基大金会份表额决持的有基人金重份复额或总多数途。径送达/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
表决①;如送各达表时决间意不见是不同相一同天,则的按,以如最下后原送则达处/提理交:的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提交的表决
(票)②视为送被达撤时回间;为同一天的,如果能判断收到时间先后的,以最后送达/提交的有效的表决
(票)为准,先送达/提交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若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的,则视为在同一表
决(票③)送上达做时出间了不按如同下表决原意则见确定,计:专入弃人权送表达决的票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基金管理人收到
的时间为准,电话表决以电话录音系统记录时间为准,网络表决以基金管理人系统记录时间为
准。
1六、、本会人议直决接议出的具生表效决条意件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
份额2不、小本于决在议权须益经登参记加日大基会金的总基份金额份的额持50有%(人含或5其0%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通
过方为3、有本效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基金管理人自表决通过之
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
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
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50%(含50%)方可召开。若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
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所持有的有效基金份额低于上述规定比例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
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参加,方
可召开。
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
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
新做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通知。
1八、、会本议次召持集有人人(基大金会管相理关人机)构: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3、、基律金师托事管务人所::中上国海工源泰商律银师行股事份务有所限公司
4、公证机关: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凤阳路660号
联系人:林奇
联系方式:021-62178903
九1、、请重基要金提份示额持有人在提交纸质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swsmu.com)、中国证监会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
人客户3、基服务金管电话理(人40将0-在88发0-布85本88公)咨告询后。2个工作日内连续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请予以留意。
4、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能成功召开或未能通过本次基金持有人大会审议的议
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本基金可能会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5、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1日
附件一:《关于持续运作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
附件二:《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附件三:《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关于持续运作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说明》
附件一:
关于持续运作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
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申
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
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议持续运作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
为实施本次会议议案,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
况,决定采取基金持续运作的措施以及确定基金持续运作各项工作的具体时间等。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二:
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通讯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基本资料
基金份额持有人姓名/名称
码基)金份额持有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统一社会信用代
委托代理人姓名/名称
委托代理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账户号
表决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金关的于议持案续》运作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栏 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代理人签章栏
签字: 单位公章:
日期: 日期
1关、于请表就决审票议的事填项写表说示“明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持有人必须选择一
种且只2、能本选表择决一票种中“表基决金意份见额。持有人证件号码”,仅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申购申万菱信可转
换债券3、表债决券型票填证写券完投资整清基金晰时,所所提使供用文的件证符件合号本码公或告该规证定件,号且在码投的更票表新决。起止时间内送达指定
联系地址的,为有效表决票;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无法辨认、表决意见模糊不清
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本公告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
对应的表决结果。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
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投票表决起止时间内送达
指定联系地址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4、会同一表决基金的基份金额持份有额总人拥数有。多个基金账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分别行使
表决权的,应当分别填写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账户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
错填、5、无本法表识决别票等可情剪况报的、,复将印被、默登认录为基代金表管此理基人金网份站(额h持ttp有s:/人/ww所w持.sw有sm的u本.co基m)金、中所国有证份监额会。基金
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下载并打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填写完整并签字和/
或盖章。
附件三:
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或[ ]机构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时
间为2025年10月13日17:00、以通讯方式召开的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本次大会所有议案的表决权,授权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
书签署日起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表决意见以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为
准。本授权不得转授权。
若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除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本人(或本机构)重新作出授权等之外,本授权继续
有效。
委托人(个人持有人签字/机构持有人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个人持有人身份证件号/机构持有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基金账户号:
受托人(代理人)(个人受托人签字/机构受托人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证件号码(个人受托人身份证件号/机构受托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1、注此:授权委托书可剪报、复印、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www.swsmu.com)、中国证监会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下载并打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
字和2/或、此盖授章权后委均托为书有中效“。委托人证件号码”,仅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申购申万菱信可转换债
券债券3、型同证一基券投金资份额基持金有时人所拥使用有多的证个件基金号码账户或该且证需件要号按码照不的同更新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分别授权
的,应当分别填写委托人基金账户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
等情况的,以上授权将被视为是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其持有的本基金全部份额向受托人(代理
人)所做授权。
附件四:
关于持续运作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说明一、声明
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
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
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
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鉴于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或简称“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已
连续6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 。根据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报送中国证监会的解决方案,基金
管理人应在六个月内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持续运作事宜。故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
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由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
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持续运作的议案。
本次《关于持续运作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以下或简称“议
案”)需经参加持有人大会表决的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通过方为有效,存在无法获得持有人大会表决通
过的可能。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中国证监会对本次申万菱信可转换
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议案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次本基金持
续运作议案或本基金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二1、、本议基案金要的点运作方式不发生改变。
2本、基本金基继金续将存继续续期采取间基,运金作合方同式中不约发定生的改投变资。策略,推进平稳运作。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法律法
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将自决议生效之日起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
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三1、、基申金万管菱信理可人转就换议债案券相关债券事项型证的说券投明资基金基本情况
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
法规公开募集,并于2011年12月9日成立,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顺利
运作至2、关今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的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以及律师费等相关费用可从基金
财产列支。
1四、、法本律基层金面持不续存运在作障的碍可行性
首先,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连续60个工作日出
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
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八十三条到第八十六条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的召集人、召开形式以及其相关事宜都作了规定与说明,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流
程提供了法律依据,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属于一般决议,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通过,决议即可生效。
因此,本基金选择持续运作的解决方案并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均不存在法律方面的
障碍2。、技术可行性
为了保障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顺利召开,基金管理人成立了工作小组,筹备、执
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事宜。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已就本基金持续运作事
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和细致准备,技术可行。
因此,本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后续持续运作事项不存在运营技术层面的障碍。
五、本基金持续运作事项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本基金持续运作事项的主要风险是议案被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在提议本基金持续运作事项并确定具体议案之前,基金管理人已同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
进行了沟通,认真听取了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拟定议案综合考虑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要求。
议案公告后,基金管理人还将再次征询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持
有人意见,对议案进行适当的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预留出足够的
时间,以做二次召开或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的充分准备。
如持有人大会未能成功召集,则基金管理人可准备二次召集持有人大会。如本基金持续
运作的方案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则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向持有
人大会提交本基金持续运作的议案。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