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1-12-10
申万菱信可转债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12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申万菱信可转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31051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12月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1】1136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11年11月1日至2011年12月2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1年12月7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5,817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649,456,263.47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97,757.62 募集份额(单位:) 有效认购份额 649,456,263.47 利息结转的份额 97,757.62 合计 649,554,021.09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1年12月9日 注:按《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形成的利息收入折算成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认购资金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11年12月9日获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在确定申购开始时间与赎回开始时间后,由基金管理人最迟于申购或赎回开始前2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