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1-10-27
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十月
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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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重要提示........................................................................................................................3
第一部分 本次募集的基本情况..................................................................................6
一、基金名称.........................................................................................................6
二、基金运作方式.................................................................................................6
三、基金类型.........................................................................................................6
四、基金份额面值.................................................................................................6
五、募集规模.........................................................................................................6
六、募集对象.........................................................................................................6
七、销售机构.........................................................................................................6
八、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16
九、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16
第二部分 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18
第三部分 个人投资者的开户及认购程序................................................................19
一、个人投资者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开户与认购...................19
二、个人投资者在其他代销银行办理开户与认购...........................................21
三、个人投资者在证券公司办理开户及认购...................................................21
四、个人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开户与认购.......................................22
第四部分 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25
一、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开户和认购...................25
二、机构投资者在其他代销银行办理开户与认购...........................................26
三、机构投资者在证券公司办理开户及认购...................................................27
四、机构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28
第五部分 清算与交割................................................................................................33
第六部分 基金的验资与备案....................................................................................34
第七部分 本基金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35
一、基金管理人...................................................................................................35
二、基金托管人...................................................................................................35?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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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销售机构.......................................................................................................36
四、基金注册登记机构.......................................................................................47
五、律师事务所...................................................................................................47
六、会计师事务所...............................................................................................48
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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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募集
已于 2011 年 7 月 20 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136 号文核准。中国证
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
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契约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自 2011 年 1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2 日,通过申万菱信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直销中心和中国工商银行、申银万国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及其他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
4、本基金的发售期为 2011 年11月 1 日至 2011年 12 月2日。
5、本基金的募集规模下限为 2 亿份。
6、本基金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的境外
机构投资者(QFII)募集(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禁止投资证券投资
基金的除外) 。个人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
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
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
券投资管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合法募集的证券投资
基金的中国境外的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7、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需开立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
户。已经开立过本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以直接认购本基金而无须另行开立
基金账户。 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中心和各代销机构下属代销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
立基金账户的手续。
8、投资者需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才能办理本基金的认购手续。
投资者可在不同销售机构开立交易账户,但每个投资者只允许开立一个基金账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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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若投资者在不同的销售机构处重复开立基金账户导致认购失败的,本基金管
理人和代销机构不承担认购失败的责任。 如果投资者在开立基金账户的销售机构
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则需要在该代销网点办理“增开交易
账户” ,然后再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个人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
手续。投资者在办理完开户和认购手续后,应及时到销售网点查询确认结果。
9、在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的同时可以办理本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请手续。
10、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认购费在认购时收取并由投资者承担,
可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11、本基金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0 元人民币。
12、 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 每次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0
元人民币。
13、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不可以撤销。
14、销售机构(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对认购申请的
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
成功与否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由本公司担任)的确认
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第2 天起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
确认凭证或查询认购成交确认信息。
15、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
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1 年 10 月 27 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
上的《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16、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 《招募说明书》 、 《托管协议》及本公告将同时发
布在本公司网站(www.swsmu.com)和中国工商银行网站(www.icbc.com.cn) 。
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和了解本基金募集的相关事
宜。
17、 各代销机构代销本基金的营业网点以及开户和认购等事项详见各代销机
构相关的业务公告。 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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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在募集期内,本基金有可能新增代销机构,敬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
销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9、对位于未开设代销网点的地区的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 880 8588(免长途话费)或 86 21 962299)及直销专线电话( 86 21
23261088) 或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垂询认购事宜。 对认购金额在 500万元 (含)
人民币以上的机构投资者和 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个人投资者,经预约,
本公司可提供上门服务。
20、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
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
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本基
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
险,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 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 《招
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
21、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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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本次募集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10518)
二、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三、基金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四、基金份额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
五、募集规模
本基金最低募集规模为 2 亿份。
六、募集对象
本基金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及合格的境外机构
投资者(QFII)募集(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 。
七、销售机构 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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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300 号,香港新世界大厦 40 层
邮编:200021
客户服务电话: 86 21 962299 或 400 880 8588
传真: 86 21 23261088
网址:www.swsmu.com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37个一级分行的18000多个理财网点为
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国工商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88,或访问中
国工商银行网址 www.icbc.com.cn,进行相关查询。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除外)的近 14000 多个
下属指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场外认购业务。
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可拨打中国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或登录中
国建设银行网站:www.ccb.com咨询或了解本基金购买事宜。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37个一级分行的2万余个网点为机构和
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国农业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99,或访问中
国农业银行网址 www.abchina.com,进行相关查询。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在全国134个城市的2700余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
务。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交通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59,或访问交通银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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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网址 www.bankcomm.com,进行相关查询。
(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银行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大连、杭州、南京、太原、石家庄、
重庆、西安、福州、汕头、济南、深圳、宁波、成都、天津、昆明、泉州、苏州、
青岛、温州、厦门、郑州、长沙、长春、合肥、南昌和南宁 30 家分行的 500 多
个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国民生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68,或访问中
国民生银行网址 www.cmbc.com.cn,进行相关查询。
(7)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在以下76个城市的700多个指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
购业务: 上海、杭州、绍兴、嘉兴 、温州、台州、丽水、南京、泰州、扬州、
常州、无锡、南通、镇江、苏州、广州、佛山、江门、惠州、珠海、东莞、深圳、
总行营业部、石家庄、保定、沈阳、抚顺、葫芦岛、天津、唐山、大连、鞍山、
青岛、威海、烟台、潍坊、济南、淄博、济宁、东营、武汉、襄樊、西安、宝鸡、
兰州、长沙、郑州、洛阳、焦作、南阳、安阳、成都、昆明、曲靖、大理、重庆、
贵阳、合肥、芜湖、安庆、蚌埠、太原、大同、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南
昌、萍乡、南宁、柳州、乌鲁木齐、福州、泉州、莆田、漳州、厦门、哈尔滨、
长春。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信银行客户服务电话 95558,或访问中信银
行网站http://bank.ecitic.com,进行相关查询。
(8)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遍布全国的 28 家分行 349 家营业机构, 为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办理开
户和认购业务。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华夏银行在以下 47 个城市的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
户、认购及其他业务:北京、杭州、呼和浩特、福州、天津、玉溪支行、宁波、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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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常州、绍兴、镇江、长沙、厦门、泉州、保定、南通、鄂尔多斯、鞍山、
南京、苏州、无锡、唐山、温州、东营、上海、台州、襄樊、深圳、包头、济南、
青岛、烟台、聊城、合肥、石家庄、东莞、昆明、佛山、太原、广州、大连、武
汉、沈阳、重庆、成都、西安、乌鲁木齐投资者可以拨打华夏银行客户服务统一
咨询电话:95577,或拨打各城市分行咨询电话,网址:www.hxb.com.cn。
(9)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农商银行将在上海市内 323 个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在本基金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962999 银行客户服务电话,或拨打各营
业网点咨询电话, 或访问上海农村商业银行网站 www.shrcb.com, 进行相关查询。
(10)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银行将在以下 5 个城市中的 66 个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
京、上海、南京、泰州、无锡。
在本基金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 96400 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或拨打各城
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南京银行网站www.njcb.com.cn,进行相关查询。
(11)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申银万国证券在以下 20 个省、4 个直辖市、4 个自治区
的 63 个城市 150 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 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上海、 宁波、
杭州、温州、嘉兴、嘉善、常山、永嘉、衢州、桐乡、金华、瑞安、芜湖、合肥、
南京、无锡、靖江、扬州、南通、苏州、镇江、泰兴、句容、成都、广汉、眉山、
兰州、银川、泸州、长沙、武汉、黄冈、株洲、襄阳、宜昌、宜城、黄石、南昌、
九江、上饶、深圳、广州、珠海、福州、厦门、南宁、海口、佛山、茂名、北京、
天津、青岛、莱西、太原、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本溪、吉林、西安、重
庆、贵阳、石家庄、郑州、呼和浩特、乌鲁木齐。
投资者可以拨打申银万国证券客服电话95523 或 4008 895 523,或拨打各城
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公司网站:www.syw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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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 20 个省、市,64 个城市的 125 家营业网
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成都、西安、武汉、杭州、沈阳、福州、
南京、长沙、石家庄、哈尔滨、昆明、长春、乌鲁木齐、太原、南宁、合肥、海
口、银川、济南、南昌、郑州、兰州、深圳、宁波、苏州、厦门、大连、青岛、
淄博、泰州、连云港、常州、锦州、福清、鞍山、潮州、佛山、顺德、揭阳、郴
州、衡阳、张家界、株州、十堰、襄樊、黄石、荆州、宜昌、郧县、简阳、赣州、
吉安、上饶、兴化、广元、泸州、安康。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
8888 10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网站 www.csc108.com,进行相关查询。
(1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在以下 55 个主要城市的 124 家营业部 57 个服务部共 181 个营业网
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武汉、沈阳、大连、上海、杭州、
上虞、北京、长春、吉林、辽源、青岛、广州、汕头、济南、烟台、淄博、泰安、
南京、蚌埠、淮安、合肥、南通、绍兴、宁波、苏州、无锡、常州、扬州、福州、
海口、昆明、贵阳、遵义、新余、长沙、重庆、成都、威海、天津、郑州、石家
庄、太原、西安、营口、鞍山、哈尔滨、大庆、乌鲁木齐、常熟、芜湖、金昌、
兰州、南宁、青岛、咸阳。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海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 96250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海通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网站www.htsec.com,进行相关查询。
(1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 28 个省、市、自治区 100 个主要城市的
188 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通州、怀柔、天津、石家庄、太原、晋城、呼和浩特、济源、赤峰、
沈阳、大连、长春、吉林、桦甸、舒兰、哈尔滨、齐齐哈尔、深圳、平湖、广州、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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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顺德、东莞、海口、琼海、儋州、福州、闽清、永泰、厦门、泉州、南宁、
南昌、九江、庐山、浔阳、鹰潭、余江、贵溪市、宜春、萍乡、高安、抚州、南
丰、上海、南京、无锡、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宁波、余姚、绍兴、
衢州、台州、天台、仙居、合肥、济南、临沂、青岛、郑州、荥阳、武汉、荆州、
襄樊、宜昌、长沙、常德、桃源、衡阳、衡阳县、株洲、株洲县、成都、金堂、
泸州、纳溪、贵阳、清镇、昆明、丽江、个旧、芒市、文山、重庆、石柱、华岩、
奉节、巫山、西安、兰州、敦煌市、嘉峪关、酒泉、张掖、乌鲁木齐。
在发行期间, 投资者可以拨打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 4008 888
66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的 31 个主要城市的 81 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
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无锡、武汉、广州、哈尔
滨、沈阳、成都、扬州、东莞、珠海、昆明、南宁、佛山、长沙、合肥、福州、
深圳、桂林、天津、苏州、西安、柳州、济南、重庆、青岛、郑州、温州、南昌。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95565、4008
888 11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在中国银河证券以下70个城市的219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所有投资者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太原、
晋中、临汾、呼和浩特、包头、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扬州、苏州、
杭州、嘉兴、绍兴、湖州、德清、金华、兰溪、台州、温州、丽水、合肥、马鞍
山、福州、南昌、烟台、郑州、武汉、襄樊、宜昌、荆门、长沙、广州、佛山、
顺德、汕头、湛江、中山、廉江、南宁、桂林、海口、重庆、江津、成都、昆明、
西安、兰州、西宁、乌鲁木齐、银川、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济南、深圳、
珠海、东莞、揭阳、贵阳、漳州、上虞、衢州、潍坊。
投资者可以拨打中国银河证券咨询电话:4008 888 8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
点咨询电话。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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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在以下 78 个城市的 189 个营业网点为投资人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广州、北京、武汉、荆州、黄石、宜昌、济南、烟台、青岛、东营、合肥、石家
庄、保定、秦皇岛、张家口、郑州、天津、长春、沈阳、吉林、辽阳、锦州、葫
芦岛、廊坊、哈尔滨、太原、上海、杭州、绍兴、温州、宁波、无锡、南京、南
通、苏州、深圳、海口、珠海、汕头、佛山、中山、湛江、昆明、重庆、南宁、
兰州、西安、福州、厦门、南平、顺德、东莞、肇庆、清远、惠州、梅州、台山、
韶关、普宁、南海、高明、开平、新会、江门、罗定、云浮、南雄、英德、连州、
高要、廉江、泉州等。
在本基金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 95575 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或拨打各城
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广发证券公司网站http://www.gf.com.cn,进行相关
查询。
(1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49个城市112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北京、天津、哈尔滨、黑河、大庆、齐齐哈尔、长春、沈阳、大连、上海、
深圳、福州、佛山、江门、武汉、长沙、东莞、惠州、海口、顺德、广州、南宁、
湛江、重庆、成都、遵义、内江、乌鲁木齐、昆明、西安、南京、丹阳、太原、
济南、烟台、青岛、西宁、宁波、杭州、金华、余姚、绍兴、郑州、苏州、南昌、
海门、泉州、慈溪、珠海。
在募集期间, 投资人可以拨打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10108998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
www.ebscn.com,进行相关查询。
(19)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43个城市68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
申(认)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北京、大连、天津、沈阳、青岛、上海、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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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杭州、深圳、重庆、广州、中山、铜陵、马鞍山、滁州、蚌埠、淮南、宿
州、芜湖、宣城、六安、巢湖、安庆、阜阳、淮北、合肥、桐城、望江、怀远、
庐江、全椒、天长、亳州、界首、颖上、太和、蒙城、霍山、砀山、泗县、萧县、
南陵、黄山。
发行期间,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国元证券网站:
www.gyzq.com.cn, 客服电话: 400 8888 777 或 95578; 安徽省内客服电话: 96888。
(20)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达证券在以下32个主要城市的68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放式基
金账户开户、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
北京、上海、天津、成都、杭州、海口、南京、常州、深圳、广州、湛江、
茂名、蚌埠、沈阳、大连、盘锦、辽阳、本溪、丹东、阜新、葫芦岛、朝阳、营
口、佛山、铁岭、锦州、太原、福州、郑州、青岛、义乌、石家庄。
在本基金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400 800 8899 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或拨
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或访问www.cindasc.com公司网站, 进行相关查询。
(21)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在京、津、沪、渝、粤、闽、浙、桂、苏、甘、辽、赣、
陕、豫、鲁、鄂、滇等全国主要省市设有 32 家证券营业部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
认购业务。在本基金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 8866 567,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scstock.com/,进行相关查询。
(2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在以下48个主要城市的69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
务:北京, 长春, 长沙, 成都, 大连, 东莞, 佛山, 福州, 广州, 哈尔滨, 海口, 杭
州, 合肥, 呼和浩特, 惠阳, 济南, 昆明, 兰州, 绵阳, 南昌, 南京, 南宁, 南通,
宁波, 青岛, 山西, 上海, 绍兴, 深圳, 沈阳, 石家庄, 天津, 温州, 乌鲁木齐, 无
锡, 武汉, 西安, 厦门, 萧山, 烟台, 延安, 宜宾, 宜昌, 义乌, 肇庆, 郑州, 重庆, 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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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信证券客户服务热线:95536,或拨打各城
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23)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融证券在以下23个主要城市的29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
务: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武汉、西安、福州、南京、昆明、长沙、株洲、
娄底、衡阳、常德、重庆、成都、合肥、沈阳、太原、天津、乌鲁木齐、阿克苏、
克拉玛依。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华融证券客户服务热线:010 58568118,或拨
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2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 长江证券在以下 60 个城市 90 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
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天津、保定、太原、沈阳、大连、哈尔滨、齐齐哈尔、
大庆、上海、南京、泰州、无锡、杭州、慈溪、台州、合肥、南昌、福州、厦门、
泉州、济南、青岛、郑州、新乡、武汉、襄樊、谷城、鄂州、孝感、黄冈、黄石、
咸宁、荆州、公安、松滋、宜昌、宜都、恩施、十堰、丹江口、随州、荆门、钟
祥、京山、仙桃、天门、长沙、广州、江门、佛山、惠州、东莞、深圳、南宁、
重庆、成都、西安、乌鲁木齐、库尔勒。
投资者可以拨打长江证券客户服务热线:95579 或 4008 888 999,也可以拨
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长江证券客户服务网站:www.95579.com。
(25)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6个城市的38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
销售业务:无锡、宜兴、江阴、上海、杭州、南京、广州、北京、镇江、常州、
南通、苏州、泰州、南昌、南宁、重庆、长沙、淮安、盐城、连云港、淄博、烟
台、扬州、徐州、深圳、桂林。
投资者可以拨打国联证券客户服务热线:4008 885 288,也可以拨打各城市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3-15
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国联证券客户服务网站:www.glsc.com.cn。
(26)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在以下 45 个城市 112 个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等业
务:哈尔滨、大连、沈阳、长春、北京、天津、上海、重庆、青岛、苏州、南京、
镇江、常熟、成都、绵阳、内江、宜宾、杭州、嘉兴、宁波、武汉、合肥、娄底、
南昌、厦门、昆明、海口、广州、深圳、佛山、汕头、汕尾、潮州、梅州、韶关、
茂名、河源、肇庆、东莞、揭阳、清远、四会、阳江、中山、江门。
投资者可以拨打安信证券客服电话 4008 001 00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
询电话,或访问安信证券网站 www.essence.com.cn。
(2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可以在中信证券设在以下城市的 54 家已经运营的证券营业部办理基
金相关业务:
北京、长沙、常州、成都、大连、广东、广州、海门、南京、启东、如皋、
上海、深圳、石家庄、苏州、太原、天津、武汉、西安、徐州、中山、合肥、惠
州、沈阳、唐山、襄樊、无锡、镇江、番禺、芜湖
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28)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5个城市的48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
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苏州、无锡、上海、北京、东莞、福州、沈阳、昆明、深圳、三亚、济南、
重庆、大连、长沙、常州、泰州、杭州、南京、盐城、嘉善、仪征、海口、镇江、
合肥、南宁。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0512
962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www.dwjq.com.cn,进行相关查询。
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3-16
八、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的募集期为 2011 年 11 月 1 日至 2011年 12 月 2日。 本基金管理人可
以根据认购的情况提前终止或延迟募集期,但募集期最多不超过 3 个月。如遇突
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时间可以适当调整。
在本基金的募集期内,在净认购金额达到或超过人民币 2 亿元,且基金份额
持有人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及 《招募说明书》
决定停止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募集, 并在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后向中国证监会办
理本基金的备案手续。本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本基金备案手续后, 《基金合同》
生效。若未达到法定备案条件,本基金将在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的 3
个月内继续发售。若3个月日期届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备案条件,则《基金
合同》不能生效。本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
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若《基金合同》生效,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形成的利息收入折算成
认购的基金份额, 归投资者所有。 认购资金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利息折成认购基金的份额不收取认购费、不受最低认购份额数限制。利息折成基
金份额的计算保留 2 位小数,精确到 0.01 份,第 3 位小数四舍五入,由此误差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计入基金财产。
九、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认购费率最高不超过5%。
本基金认购费率设定如下:
认购金额(元) 认购费率
100 万以下 0.60%
100 万(含)~500万 0.40%
500 万(含)~1000万 0.20%
1000 万(含)以上 1000 元/笔 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3-17
即: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净认购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至小数点
后 2 位;认购份额的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误
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计入基金财产。
举例:
投资者认购金额 10,000 元,假定募集期间认购资金所得利息为 10元,由于
募集期基金份额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则根据公式计算得出:
净认购金额=10,000 元/(1+0.60%)=9,940.36 元
认购费用=10,000 元-9,940.36 元=59.64 元
认购基金份额=(9,940.36 元+10 元)÷1.00 元=9,950.36 份
本基金认购费在认购时收取并由投资者承担,可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
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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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8
第二部分 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在本基金发售期内,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将面向机构投资者和认购金额不
低于 10 万元人民币的个人投资者发售本基金(网上直销不受此限制) ,各代销机
构的代销网点将同时面向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发售本基金。
二、本基金的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0 元人民币。
三、投资者在发售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每次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 1000
元人民币。
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3-19
第三部分 个人投资者的开户及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到各代销网点办理本基金的认购。
个人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成功后,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向投资者分配基金账
号。 个人投资者可从递交开户申请后的第2 个工作日起到开户网点办理开户业务
确认手续。
一、个人投资者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开户与认购
(一)业务受理时间
在本基金募集期间,办理时间为上午9:00-17:00(周六、周日照常营业,但
该等业务申请算作下一个交易日提交的交易申请) ,到中国工商银行代理基金业
务的网点办理开户。
(二)开户及交易程序
1、到代销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1)本人现时有效的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证、武警
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 ;
(2)填妥《基金交易账户开户申请书》和《代理申万菱信基金公司基金账
户业务申请书》 。
2、开户确认手续
投资者可于 T+2 日以后通过中国工商银行指定的代理基金业务网点办理开
户确认手续。
3、开户同时可办理交易手续,需填妥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现时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 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3-20
(2)中国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或理财金账户卡;
(3) 填妥《代理基金认/申购申请书》 。
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交易业务, 具体情况可
通过该行网站、电话银行中心(95588)查询。
4、交易确认手续
中国工商银行代销网点接受交易申请后,当即向投资者提供缴款回执;投资
者可于 T+2 日以后通过中国工商银行指定的代理基金业务网点办理交易确认手
续。 基金认购期须于发布基金成立公告后到该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认购业务确认
手续。
(三)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在中国工商银行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使用的资金账户必须是
唯一的,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已认/申购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认/
申购申万菱信旗下基金, 需提交首次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理财金账户卡
或牡丹灵通卡。
2、一个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
3、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4、中国工商银行基金代销网点在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
投资者必须预先在用于认购基金的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中存入足额的资
金;
5、个人投资者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须是中国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
灵通卡中的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
6、个人投资者认购本基金的申请须在公布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7、个人投资者在中国工商银行认购/申购基金时,认购/申购金额必须是人民
币 1000 元的整数倍(定期定额业务除外) 。
8、中国工商银行代理发行本基金的具体事宜,请以中国工商银行公告为准。 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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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投资者在其他代销银行办理开户与认购
个人投资者在中国建设银行等代销银行的开户及认购手续, 以各代销银行的
规定为准。
三、个人投资者在证券公司办理开户及认购
以下开户及认购程序原则上均适用个人投资者在各代销证券公司认购本基
金。具体程序应以各代销证券公司的规定或公告为准。
(一)开户及认购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期间为证券交易日的 9:30-15:00(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不受
理) 。
(二)开户及认购程序
1、投资者需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到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
认购资金。
2、投资者须携带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包括:
居民身份证、军官证件、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 ;本人资金账户卡;如有
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还须提供人民币普通股
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填妥的开户申请表等。
3、投资者在开户的同时可办理本基金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
请表。
(三)注意事项:
1、具体程序还应以各代销证券公司的规定或公告为准。
2、个人投资者须本人亲自到营业部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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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2
四、个人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开户与认购
(一)开户及认购时间
在本基金募集期间,办理时间为 9:00-17:00(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
(二)开户及认购程序
投资者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本基金开户与认购手续,须携带下列资料:
1、本人现时有效的法定身份证件(身份证、军人证、武警证、护照等)原
件及复印件 ;
2、填妥的《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和《基金认/申购和赎回业务申请表》 ;
3、指定银行账户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如银行借记卡、储蓄卡等;
4、加盖预留印鉴(私章)的《印鉴卡》一式2 份;
5、办理认购时还需提供加盖银行受理章的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投资者在开户及认购前应接受销售适用性风险测
试。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须将足额的认购资金,自与投资者同一身份的银行账
户, 汇入本公司下述指定的直销中心专户, 并在所填写票据的汇款用途中注明 “投
资者姓名及认购的基金名称” 。本公司直销中心账户如下:
户名: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专户
账号:1001202929025736553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大额支付号:102290020294
交换号:022029
户名: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3-23
账号:212289058810001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淮中支行
大额支付号:308290003378
交换号:096657
投资者若因未向上述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造成其认购不成功的,本
公司及“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电话直销
1、电话直销开户必须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办理,手续及资料同柜台直销,
并签订电话委托协议。
2、拨打 021 962299或 400 880 8588(免长途话费)根据语音提示进行认购
操作。
(四)网上直销
1、开户
拟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 须事先成为指定银行网上银行签约用
户。持有指定银行借记卡的个人投资者,同时为指定银行网上银行的签约的客户
可以在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www.swsmu.com上直接开户。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投资者在开户及认购前应接受销售适用性风险测
试。
2、认购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提出本基金认购申请, 详见本公司网站相
关公告。
3、风险提示
(1)为确保网络传输的安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对网络资料的传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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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采用数据加密处理,但本公司无法保证网上信息传输绝对安全、毫无错误或指
定网址不被恶意攻击或不存在因电子病毒所导致的故障等等。 本公司对此不承担
任何责任,投资者须自行承担因网上交易可能导致的任何风险及损失。
(2)本公司有权保留投资者网上交易的相关电子数据以作为投资者交易的
证明。
(3)任何通过密码验证后提交的申请都将视为投资者自身行为或投资者合
法授权的行为,该等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由该投资者承担。
(五)注意事项
1、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将面向认购金额不低于 10 万元人
民币的个人投资者发售(网上直销不受此金额限制) 。
2、认购申请当日 17:00 之前,若个人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达本公司的指
定账户,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无效。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
日为准。
3、在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后,以下情况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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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可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或各代销机构网点办理基金的开户与认购。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向其分配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可从递交开户申请后的第 2 个工作日起到开户网点办理开户业务确
认手续。
一、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开户和认购
(一)开户及交易程序
1、到代销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1) 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则须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书
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经办人现时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法人授权委托书;
(5)填妥的《基金交易账户业务申请书》和《代理申万菱信基金公司基金
账户业务申请书》并加盖公章。
2、开户确认手续
投资者可于 T+2 日以后通过中国工商银行指定的代理基金业务网点办理开
户确认手续。
3、开户同时可办理交易手续,须填妥并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工商银行客户自助卡; 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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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妥《基金认/申购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交易业务, 具体情况可
通过该行网站、电话银行中心(95588)查询。
4、交易确认手续
中国工商银行代销网点接受交易申请后,当即向投资者提供缴款回执;投资
者可于 T+2 日以后通过中国工商银行指定的代理基金业务网点办理交易确认手
续。 基金认购期须于发布基金成立公告后到该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认购业务确认
手续。
(二)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工商银行进行本基金买卖使用的资金账户必须是唯一
的。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已认/申购其他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在中国工商银行认/申
购申万菱信旗下基金,需提交首次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客户自助卡。
2、一个机构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
3、机构投资者在代销网点申请认购本基金时,其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必须
有足额的认/申购资金。
4、机构投资者认/申购基金申请须在认/申购时间内办理。
5、机构投资者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须是中国工商银行客户自助卡中的人民
币结算账户。
6、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工商银行认/申购基金时,认/申购金额必须是 1000 元
人民币的整数倍。
7、中国工商银行代销具体事宜,请以中国工商银行的公告为准。
二、机构投资者在其他代销银行办理开户与认购
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建设银行等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 以各代销银行的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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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为准。
三、机构投资者在证券公司办理开户及认购
以下开户及认购程序原则上均适用机构投资者在各代销证券公司认购本基
金。具体程序应以各代销证券公司的规定或公告为准。
(一)开户及认购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期间为证券交易日的 9:30-15:00(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不受
理) 。
(二)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在证券公司的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
有,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
(1)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
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书》 (两
联,含授权委托开户事项) ;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
书;
(5)填写开户合同书。
2、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
(2)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书,需同
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
(3)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份原件及复印件; 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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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
(6)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卡;
(7)如有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还须提供人民币普
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须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三)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证券公司的说明为准。
2、投资者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 T+2日通过电话
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投资者还可通过当面委托、自助划卡、分析自助、电话委托、网上委托、远
程终端、短信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四、机构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
(一)开户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在本基金募集期间,办理时间为 9:00-17:00(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机构投资者(不包括合格境外投资者)在直销中心申请开立基金账户
须提供以下材料:
1) 已填写好的《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
章;
2) 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的副本原件, 事业法人、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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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则须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书原件及加
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 指定银行账户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如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
立银行账户申报表》 ;
4) 加盖预留印鉴(公章、私章各一枚)的《印鉴卡》一式 2 份;
5) 前来办理开户申请的机构经办人的现时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 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7)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在直销中心申请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下
列材料:
1) 如果通过合格境外投资者的托管银行办理有关业务,该托管银行须提供
在中国境内的营业执照或者营业许可证,以及托管协议复印件,须加盖托管银行
公章,进行公证或者律师见证;
2)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的复印件以及相关投资额度的
审批证明,须加盖托管银行公章,并进行公证或者律师见证;
3) 经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4) 前来办理开户申请的经办人现时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 预留印鉴卡一式 2 份;
6) 已填写好的《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并加盖印鉴;
7) 指定银行账户的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3、说明事项
1) 在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投资者须指定一家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
账户作为投资者在本基金交易过程中资金往来的结算账户。
2) 机构投资者必须指定预留印鉴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预留印鉴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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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上的印鉴必须与指定文件中的指定印鉴一致。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投资者在开户及认购前应接受销售适用性风险测
试。
(二)认购
1、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 已填写好的《基金认/申购和赎回业务申请表》 ,并加盖预留印鉴;
2)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3) 前来办理认购申请的机构经办人的现时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 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2、缴款
1)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先到指定银行账户所在银行,将足额认
购资金从指定银行账户以“贷记凭证”或“电汇”方式,划入本公司开立的基金
直销中心专户。本公司直销中心不接受机构投资者的现金认购。
2)机构投资者必须将认购资金划入本公司开立的基金直销中心专户,具体
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专户
账号:1001202929025736553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大额支付号:102290020294
交换号:022029
户名: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2289058810001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淮中支行 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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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支付号:308290003378
交换号:096657
投资者若因未足额划付认购资金,造成其认购不成功的,本公司及“申万菱
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专户”的开户银行
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注意事项
1、认购申请当日 17:00 之前,若机构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达本公司的指
定账户,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无效。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
日为准。
2、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后,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在认购申请表约定的有效期内到达本公司指定账
户的;
(5)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在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认购后 7 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将资金划
往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
4、其他:
(1)请有意在本公司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的机构投资者提早向本直销中心
索取开户和认购须填写的《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 《基金认/申购和赎回业务申
请表》 、 《印鉴卡》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www.swsmu.com)下载以上
业务单据或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传真索取, 但必须在办理申请时保证提交的材料
为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全套原样文件格式。 以上直销单据的填写样单也可以从本
公司网站下载或向本公司直销中心索取。 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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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机构投资者办理申请时须向本公司直销中心提供的复印件和下载的单
据都统一使用标准的 A4 纸。
(3)本公司直销中心与代销机构网点的申请书格式不同,请勿混用。
(4)本基金管理人拟在近期内对本次基金发售进行相关的推介活动,请有
意在本本公司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尽早与直销中心取得联系。
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3-33
第五部分 清算与交割
一、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基金的募集专
户中,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本基金募集期间形成的利息收入折算成基金认购份
额,归投资者所有,认购资金利息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利息折
成基金认购份额不收取认购费、不受最低认购份额限制。利息折成份额的计算保
留 2 位小数、精确到 0.01 份,第 3 位小数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和损
失计入基金财产。
二、本基金基金份额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在本基金募集结束后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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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4
第六部分 基金的验资与备案
本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募集的本基金份额总额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四
十四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的,本基金管理人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本基金备
案手续:
一、本基金净认购金额达到或超过 2 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少于 200 人。
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 10 日内,本基金管理人将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并由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本基金管理人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本基金备案手续。
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本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本基金《基金合
同》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本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募集的本基金份额总额不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第
四十四条的规定,或不具备以上本基金净认购金额、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本基金
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二、在本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
行同期存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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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5
第七部分 本基金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300 号香港新世界大厦 40 层
法定代表人:姜国芳
电话: 86 21 23261188
传真: 86 21 23261199
联系人:王菲萍
客户服务电话: 86 21 962299 或 400 880 8588
网址:www.swsmu.com
电子邮件:service@swsmu.com
二、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 86 10 66105799
传真: 86 10 66105798
联系人:赵会军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3-36
网址:www.icbc.com.cn
三、销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300 号香港新世界大厦 40 层
法定代表人:姜国芳
电话: 86 21 23261188
传真: 86 21 23261199
联系人:王伟 李濮君
直销中心电话: 86 21 23261088
直销中心传真: 86 21 63353816
客户服务电话: 400 880 8588 或 86 21 962299
网址:www.swsmu.com
电子邮件:service@swsmu.com
(二)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联系人:刘业伟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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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86 10 66107914
网址:www.icbc.com.cn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电话:010 66275654
传真:010 66275654
联系人:王琳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 号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传真: 86 10 85109219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3-38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电话: 021 58781234
传真: 021 58408842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http://www.bankcomm.com/
(5)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 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客服电话:95568
联系人: 董云巍
传真:010 58560666
网址:www.cmbc.com.cn
(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 号富华大厦 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 号富华大厦 C座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客服电话:95558 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3-39
联系人:丰靖
传真: 86 10 65550827
网址:http://bank.ecitic.com
(7)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建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联系人:郑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传真:010 85238680
网址:www.hxb.com.cn
(8)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981 号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客服电话:021 962999
联系人: 吴海平
传真:021 50105124
网址:www.srcb.com
(9)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白下区淮海路 50 号 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3-40
办公地址: 南京市白下区淮海路 50 号
法定代表人:林复
传真: 025 84544129
联系人:翁俊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6400
网址: www.njcb.com.cn
(10)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传真: 86 21 54035333
联系人:邓寒冰
客服电话:021 95523
公司网站:www.sywg.com
(1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 8888 10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 (010)65182261 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3-41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1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001(全国) ,021 95553,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htsec.com
(1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层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传真:021-38670666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公司网站:www.gtja.com
(1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3-42
传真: 86 755 82943636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11、95565
公司网站: www.newone.com.cn
(1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客户服务热线: 400 8888 888
传真: 86 010 66568536
联系人:田薇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18、19、36、38、41 和 42 楼
法定代表人:林治海
电话:95575 或致电各营业网点
传真:020 87555305
联系人:黄岚
公司网站:www.gf.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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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 400 8888 788、10108998
传真:021-22169134
公司网站:www.ebscn.com
(18)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179 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传真:0551-2207965
联系人:李蔡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77 , 95578
网址:www.gyzq.com.cn
(19)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客服电话:400-800-8899 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3-44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20)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 291 号
法定代表人:杜航
联系人:戴蕾
客服电话:0791-86768681
网址:http://www.avicsec.com/
(2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6 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传真:0755-82133952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22)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A座 3、5 层
法定代表人:丁之锁 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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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梁宇
传真:010-58568062
客户服务电话:010-58568118
网址:www.hrsec.com.cn
(2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人:李良
传真: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或 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2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县前东街 168 号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联系人:徐欣
传真:0510-82830162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288
网址:www.glsc.com.cn
(2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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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 号中国凤凰大厦 1 栋 9 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余江
统一客服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站地址:www.essence.com.cn
(2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第 A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15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陈忠
网址:www.cs.ecitic.com
(27)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 181 号商旅大厦 17-21 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人:方晓丹 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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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12 65581136
传真:0512 65588021
客服电话:0512 33396288
公司网址:www.dwzq.com.cn
四、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300 号香港新世界大厦 40 层
法定代表人:姜国芳
电话: 86 21 23261188
传真: 86 21 63353879
联系人:李濮君
客户服务电话: 86 21 962299 或 400 880 8588
网址:www.swsmu.com
五、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 86 21 31358666
传真: 86 21 31358600
联系人姓名:安冬 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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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律师:吕红、安冬
六、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法定代表人姓名:杨绍信
电话: 86 21 23238888
传真: 86 21 23238800
联系人姓名:张鸿
经办注册会计师姓名:薛竞、张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