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菱信: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转换业务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9-09-26
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浙江绍兴瑞丰农 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转换业 务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与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瑞丰银行”)协商一致,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 定自 2019 年 9 月 30 日起,旗下部分基金新增瑞丰银行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 转换业务,同时参加瑞丰银行开展的费率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申万菱信盛利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310308 申万菱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 310318 申万菱信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A 类/B 类) 310338/310339 申万菱信消费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10388 申万菱信沪深 300 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 类) 310398 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10508 申万菱信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 001148 申万菱信安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 001201 申万菱信中证 500 指数优选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 003986 申万菱信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 002510 二、基金转换业务 经与瑞丰银行协商一致,自 2019 年 9 月 30 日起,本公司将同时在瑞丰银行开通申万菱信 盛利精选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申万菱信收益 宝货币市场基金(A 类/B 类)、申万菱信消费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沪深 300 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 类)、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多策略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申万菱信安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申万菱信中证 500 指数优选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申万菱信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之间的互相转换业务。 具体业务规则请遵循瑞丰银行的规定,各基金的相关费率请查阅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 (更新)或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指定销售机构提出固定日期和固定金额的扣款和申购申 请,由指定销售机构在约定扣款日为投资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交易方式。 (一)适用基金范围 自 2019 年 9 月 30 日起,本公司将同时在瑞丰银行办理上述基金(除申万菱信收益宝货币 市场基金(B 类))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 (三)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在瑞丰银 行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瑞丰银行的规定。 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到瑞丰银行申请增开交易账号(已在瑞丰银行开 户者除外),并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瑞丰银行的规定。 (四)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投资者须遵循瑞丰银行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指定本人的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扣 款账户;根据与瑞丰银行的约定进行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 开放日。 (五)投资金额 投资者可与瑞丰银行就申请开办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期申购金额,定期定额业务 起点金额为人民币 1 元整。(含 1 元)。如销售机构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申购金额下限高 于 1 元,则按照销售机构规定的申购金额下限执行。 (六)申购费率 详见“四、费率优惠”部分。 (七)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 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 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 T+1 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 确认查询起始日为 T+2 工作日。 (八)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 投资者办理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后,可以自 T+2 日起(T 为申购申请日)随时办理基金 的赎回。如无另行公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等同于正常的赎 回业务。 (九)变更及终止 投资者通过瑞丰银行申请办理,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瑞丰银行的有关规定。 四、费率优惠 1、自 2019 年 9 月 30 日起,投资者通过瑞丰银行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进行上述基金申购 业务,原申购费率享受 4 折优惠;投资者通过柜面申购上述基金,原申购费率享受 6 折优 惠;投资者通过瑞丰银行各交易渠道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原申购费率享受 4 折优惠。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 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上述优惠折扣后的费率不低于 0.6%,如优惠后费率低于 0.6%的,则按照 0.6%执行;原 申购费率低于 0.6%或为固定费用的将不再享受折扣优惠,仍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本次所开通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瑞丰银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各 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 件。 2、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 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 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 财方式。 3、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 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borf.cn 客户服务热线:40088-96596 2、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swsmu.com 客服电话:400-880-8588(免长途话费)或 021-962299 七、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 截至 2019 年 9 月 26 日,本公司管理的各开放式基金所有代销机构可通过本公司网站刊登 的《代销机构代销情况表》进行查询。 欢迎广大投资者垂询、惠顾办理本公司旗下各基金的开户、申购、定投、转换等相关业务。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 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