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菱信稳益宝: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1-08-25
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及目录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8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1年2月11日起至6月30日止。
2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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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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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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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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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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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已扣除了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和各项交易费用,但不包括持有人认/申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申购费、赎回费等),计入认/申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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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1年2月11日至201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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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本基金运作未满一年。
2)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的股票和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短期融资券、债券回购、央行票据、同业存款等以及一级市场股票首次发行,和二级市场上投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证券,并可持有由可转债转股获得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派发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等。其中,对债券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对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个月内,不主动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本基金对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达到上述比例限制。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尚未达到上述比例限制。
4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由国内大型综合类券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三菱UFJ信托银行株式会社共同设立的一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成立于2004年1月15日,注册地在中国上海,注册资本金为1.5亿元人民币。其中,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67%的股份,三菱UFJ信托银行株式会社持有33%的股份。
公司成立以来业务增长迅速,在北京、广州先后建立了分公司。截至2011年6月30日,公司旗下管理了包括股票型、混合型、债券型和货币型在内的12只开放式基金,形成了完整而丰富的产品线。公司旗下基金管理资产规模超过120亿元,客户数超过170万户。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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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等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基金投资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 本基金资产与本基金管理人与公司资产之间严格分开 没有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不当关联交易及其他违规行为。在基金资产的管理运作中,无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并通过稳健经营、规范运作、规避风险,保护了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我司于2004年年底管理两只开放式基金开始,就着手讨论多基金公平交易问题。2004年年底我司颁布了关于旗下基金交易情况的内部管理规则,包括《关于基金投资交叉交易行为的管理规则》、《关于基金投资公平交易行为的管理规则》、《标准交易指引》等,并且多次予以修订。原则上我司禁止日内多基金之间的反向交易,要求严格执行多基金日内的公平交易。
依据中国证监会2008年3月20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我司已经完善了公平交易、异常交易等相关制度的修订,并建立系统以有效执行相关内容(包括建立了多组合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价差分析模块,并不断完善异常交易检查模块)。
依据要求,本期我司对于旗下多个组合进行了两两之间的公平交易检查,未发现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行为。
为确保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严格禁止并切实防范利益输送行为,我司一方面不断优化投资决策和研究流程,强化内部风险控制,另一方面强化对投资管理人员行为规范和职业操守的日常教育培训,并加强投资管理人员个人及直系亲属投资行为的申报管理。
我司建立并实施了严格的投资授权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来切实规范基金经理投资决策行为。首先,基金经理只能在授权的范围内,依据投资策略会议决定的投资策略,结合投资决策委员会及分析师的资产及行业或板块配置的建议进行操作,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第二,基金经理只能投资纳入其管理基金的证券备选库中的证券,而且对于我司内部严格定义的重大投资决策,必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备案后方可实施 第三,所有的投资指令必须通过集中交易室执行,集中交易室与投资部门相隔离。交易部必须确保日内公平交易的合规执行,执行结果须于当日报风险管理部独立检查。在上述基础上,我司内部控制部门(风险管理部和监察稽核部)还将通过对投资组合各项合规性指标的日常风险检查提示,以及对投资、研究、交易等全流程的独立的监察稽核,督促落实以上制度的措施,并促进投资运作的规范性。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根据投资风格划分,我司旗下没有与本基金相似的投资组合。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无。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1年上半年,通胀持续高企,中央政策明确了继续调控通胀的态度,货币政策持续升温,包括加息(2次)、调整存款准备金(6次)、重启三年期央票等措施纷纷出台,信贷政策,尤其是针对房地产市场的信贷政策较10年明显从紧。在此背景下,2011年年初所呈现的总体宽松的资金利率水平在二季度被根本的扭转,二季度末的资金紧张的程度达到了极致,市场融资非常困难 固定收益方面,收益率曲线在半年内的呈现了逐步攀高的态势,与货币市场利率挂钩的短期债券利率出现了明显的上扬 信用市场上,由于公司债开闸、地方融资平台出现的一些状况以及市场资金紧张等情况的出现,造成了信用债供给与需求的矛盾,信用债收益率出现了较利率产品更为明显的上扬,整体上市场呈现了对信用债配置非常谨慎的态度。可转债市场上,由于权益市场出现了比较明显的调整,包括两行、石化转债在内的转债出现了比较明显的调整。
本基金自基金成立后采用了缓慢的债券配置的策略,充分保留了部分现金,利用较高的货币市场利率进行了力度较大的资金操作 同时,在债券收益率曲线上行的过程中,适量增加了利率产品和短久期的信用产品的配置,总体上较好的规避了上行的收益率曲线带来的风险 在权益部分,由于对于经济增速在紧缩环境下的担心,没有明显增加权益部分的配置!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自成立以来,本基金收益率为0.5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17%。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1年下半年, 通胀有望在持续收紧的货币政策下见顶回调,但是这个回调可能是一个比较缓慢的过程,短期内货币政策继续收紧的概率不高,资金紧张的状况有可能得到较为明显的好转,但是总体资金利率水平可能依旧高于上半年,利率产品下半年可能有比较好的配置机会,而信用债仍需谨慎配置 经过上半年的调整,转债的长期配置价值已经体现,可以择机谨慎配置!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本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本基金的估值流程,上述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有关法规确定的原则进行估值,将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0.25%以上的,即就拟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征求本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本基金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基金资产估值委员会,负责根据法规要求,尽可能科学、合理地制定估值政策,审议批准估值程序,并在特定状态下就拟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进行确认,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基金资产估值委员会由本基金管理人的总裁、分管副总裁、投资总监、基金会计主管、监察稽核总部和风险管理总部负责人组成。其中,代任总裁姜国芳先生,在资产管理和基金管理领域,拥有15年的高级管理人员经验。分管副总裁过振华先生,拥有7年的基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验。代理投资总监施海仙女士,拥有12年的基金公司研究和投资管理经验。基金运营总部副总监李濮君女士,拥有11年的基金会计经验。监察稽核总部总监王菲萍女士,拥有7年的基金合规管理经验。风险管理总部副总监王瑾怡女士,拥有6年的基金风险管理经验。
基金经理不参与决定本基金估值的程序。本公司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协议,采用其提供的估值数据对银行间债券进行估值。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1,573,247.62元,每基金份额可分配利润为0.0050元。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及本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将适时进行收益分配。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利润分配、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能够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现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托管人认为,由基金管理人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的本基金2011年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利润分配、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1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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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报告截止日2011年0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005元,基金份额总额312,436,943.91份。
2、本基金为本报告期内基金合同生效的基金,无上年度末对比数据。本报告期为2011年2月11日至2010年06月30日。
6.2利润表
会计主体: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1年2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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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为本报告期内合同生效的基金,无上年度可比期间对比数据。
6.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1年2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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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为本报告期内合同生效的基金,无上年度可比期间对比数据。
报告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姜国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过振华,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濮君
6.4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第1795号文件核准,由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543,256,329.58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1)第057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年2月11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543,329,732.09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73,402.51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的股票和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短期融资券、债券回购、央行票据、同业存款等以及一级市场股票首次发行,和二级市场上投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证券,并可持有由可转债转股获得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派发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等。其中,对债券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对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个月内,不主动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本基金对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本基金的业绩基准指数=中国债券总指数(全价)。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25日批准报出。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告[2010]5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本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如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1年2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06月30日止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1年0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1年2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0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1年2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06月30日。
6.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6.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各类应付款项等。
6.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6.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6.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依法有权抵销债权债务且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6.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6.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6.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也可按直线法计算。
6.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也可按直线法计算。
6.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为正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 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6.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 本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6.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a)对于特殊事项停牌股票,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本基金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对重大影响基金资产净值的特殊事项停牌股票估值,通过停牌股票所处行业的行业指数变动以大致反映市场因素在停牌期间对于停牌股票公允价值的影响。上述指数收益法的关键假设包括所选取行业指数的变动能在重大方面基本反映停牌股票公允价值的变动,停牌股票的发行者在停牌期间的各项变化未对停牌股票公允价值产生重大影响等。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采用中证协(S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以取代原交易所发布的行业指数。
(b)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按现金流量折现法估值,具体估值模型、参数及结果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发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根据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4日发布的公告,经2010年度第二次股东会审议通过,报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许可[2011]106号),原公司外方股东法国巴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部33%的股权转让给三菱UFJ信托银行株式会社。变更后的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7% 三菱UFJ信托银行株式会社:33%。股权正式转让后,三菱UFJ信托银行株式会社作为本基金新的关联方,原股东法国巴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基金不再有关联方关系。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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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6.4.8.2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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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支付基金管理人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60%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60%/当年天数。
6.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8%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8%/当年天数。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发生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发生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在承销期内无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6.4.9 期末(2011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1年06月30日止,本基金无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无相关抵押债券。
6.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b)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根据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级的输入值,公允价值层级可分为:
第一层级: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级:直接(比如取自价格)或间接(比如根据价格推算的)可观察到的、除第一层级中的市场报价以外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
第三层级:以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以外的变量为基础确定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于2011年0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级的余额为48,686,843.10 元,第二层级的余额为120,207,000.00 元,无属于第三层级的余额。本基金本期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所属层级未发生重大变动。
对于持有的重大事项停牌股票,本基金将相关股票公允价值所属层级于停牌期间从第一层级转入第二层级,并于复牌后从第二层级转回第一层级。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投资组合报告
7.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买入金额、“卖出金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9.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9.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9.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7.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9.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8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8.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年2月11日生效。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根据本基金管理人2011年度股东会相关会议决议,选举姜国芳、杜平、刘郎、宫永宪一、陈志成为申万菱信第一届董事会之董事,选举冯根福、张军建、阎小平、李秀仑为申万菱信第一届董事会之独立董事,任期三(3)年。鉴于原任董事任期届满,毛剑鸣、陆文清、Max Diulius不再担任申万菱信董事职务,毛应樑、王大东、袁恩桢、赵霄洛不再担任申万菱信独立董事职务。具体内容请参考本基金管理人于2011年5月18日发布的《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变更的公告》及2011年6月29日发布的《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变更的公告》。
2、经本基金管理人第一届董事会201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免去毛剑鸣先生公司总经理职务,由姜国芳先生代为履行总经理职务,代为履行期限不超过90日。具体内容请参考本基金管理人于2011年5月4日发布的《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由姜国芳先生代为履行公司总经理职务的公告》。
3、报告期内本基金基金托管人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的基金投资策略严格遵循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披露的基本投资策略,未发生显著的改变。
10.5报告期内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1、经营行为规范,在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2、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3、有良好的内控制度,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4、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质量较高的宏观、行业、公司和证券市场研究报告,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殊要求,提供专门的研究报告 5、建立了广泛的信息网络,能及时提供准确的信息资讯和服务。
11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1年3月4日发布《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变更及公司更名的公告》,原公司外方股东法国巴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部33%的股权转让三菱UFJ信托银行株式会社。变更后的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7% 三菱UFJ信托银行株式会社:33%。同时公司名称由“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报请中国证监会批准,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1年4月6日发布《基金管理公司名称、基金名称变更公告》,本基金的名称也已改为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基金简称 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
基金主代码 310508
交易代码 31050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2月11日
基金管理人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12,436,943.91份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重点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品种,并兼顾部分权益类资产,力争为投资者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健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分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大类资产配置,主要是确定基金资产在债券、股票、现金等资产间的配置比例 第二个层次是债券类属资产配置,是指确定各债券类属资产(即普通债券、信用债券、可转换债券等债券)比例和品种的配置 第三个层次是指权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国债券总指数(全价)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来肖贤 郑鹏
联系电话 021-23261188 010-85238667
电子邮箱 service@swsmu.com zhjjtgb@hx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08588 95577
传真 021-23261199 010-85238680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swsmu.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银行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1年2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2,351,780.73
本期利润 2,469,815.84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55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0.50%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1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050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14,010,191.5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5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00% 0.03% -0.78% 0.11% 0.78% -0.08%
过去三个月 0.20% 0.04% -0.52% 0.07% 0.72% -0.03%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0.50% 0.03% 0.17% 0.08% 0.33% -0.05%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古平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1-02-11 - 2年 特文特大学硕士。自2004年起从事金融工作,历任上海红顶金融工程研究中心债券研究员,上海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券研究员。2008年11月加盟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总部任债券分析师,2009年4月至2010年10月任申万菱信添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09年11月至2010年10月任申万菱信盛利强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0年10月起任申万菱信盛利强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2月起同时任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资产 本期末2011年6月30日
资产:
银行存款 30,365,768.38
结算备付金 2,445,530.70
存出保证金 250,0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168,893,843.10
其中:股票投资 381,935.00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168,511,908.1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16,500,191.25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2,051,815.85
应收股利 14,175.00
应收申购款 3,274.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320,524,598.5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2011年6月30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4,000,000.00
应付赎回款 2,182,053.86
应付管理人报酬 165,699.09
应付托管费 49,709.73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2,960.38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113,983.98
负债合计 6,514,407.0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312,436,943.91
未分配利润 1,573,247.62
所有者权益合计 314,010,191.5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20,524,598.57
项目 本期2011年2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6月30日
一、收入 3,938,010.14
1.利息收入 3,858,229.8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513,859.30
债券利息收入 1,511,729.09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832,641.45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48,618.94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201,080.00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38,286.0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14,175.00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18,035.11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10,364.13
减:二、费用 1,468,194.30
1.管理人报酬 1,037,625.93
2.托管费 311,287.71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4,534.86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其他费用 114,745.8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469,815.84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469,815.84
项目 本期2011年2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543,329,732.09 - 543,329,732.0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2,469,815.84 2,469,815.8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30,892,788.18 -896,568.22 -231,789,356.40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80,184.33 1,099.49 281,283.82
2.基金赎回款 -231,172,972.51 -897,667.71 -232,070,640.2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12,436,943.91 1,573,247.62 314,010,191.53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华夏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银万国”)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项目 本期2011年2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037,625.93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396,335.10
项目 本期2011年2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311,287.71
关联方名称 本期2011年2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华夏银行 30,365,768.38 469,492.49
6.4.12.1.1受限证券类别:债券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成功认购日 可流通日 流通受限类型 认购价格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单位:股) 期末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额 备注
122838 11吉利债 2011-06-23 - 债券分销流通受限 100.00 100.00 150,000 15,000,000.00 15,000,000.00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381,935.00 0.12
其中:股票 381,935.00 0.12
2 固定收益投资 168,511,908.10 52.57
其中:债券 168,511,908.10 52.57
资产支持证券 - -
3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16,500,191.25 36.35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5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2,811,299.08 10.24
6 其他各项资产 2,319,265.14 0.72
7 合计 320,524,598.57 100.00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掘业 - -
C 制造业 13,385.00 0.00
C0 食品、饮料 - -
C1 纺织、服装、皮毛 - -
C2 木材、家具 - -
C3 造纸、印刷 - -
C4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 -
C5 电子 - -
C6 金属、非金属 - -
C7 机械、设备、仪表 - -
C8 医药、生物制品 - -
C99 其他制造业 13,385.00 0.00
D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交通运输、仓储业 368,550.00 0.12
G 信息技术业 - -
H 批发和零售贸易 - -
I 金融、保险业 - -
J 房地产业 - -
K 社会服务业 - -
L 传播与文化产业 - -
M 综合类 - -
合计 381,935.00 0.12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006 大秦铁路 45,000 368,550.00 0.12
2 002574 明牌珠宝 500 13,385.00 0.00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258 庞大集团 1,035,000.00 0.33
2 601006 大秦铁路 380,250.00 0.12
3 300194 福安药业 20,940.00 0.01
4 002566 益盛药业 19,950.00 0.01
5 002574 明牌珠宝 16,000.00 0.01
6 002565 上海绿新 15,600.00 0.00
7 300193 佳士科技 13,250.00 0.00
8 002553 南方轴承 8,500.00 0.00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258 庞大集团 834,900.00 0.27
2 300194 福安药业 18,920.00 0.01
3 002566 益盛药业 17,650.00 0.01
4 002565 上海绿新 14,800.00 0.00
5 002553 南方轴承 14,135.00 0.00
6 300193 佳士科技 11,755.00 0.00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 1,509,490.00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912,160.00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4,488,750.00 1.43
2 央行票据 9,947,000.00 3.17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55,170,000.00 17.57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80,080,000.00 25.50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18,826,158.10 6.00
8 其他 - -
9 合计 168,511,908.10 53.66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081228 10时代CP01 200,000 20,100,000.00 6.40
2 1180039 11湘电集团债 200,000 20,036,000.00 6.38
3 1181081 11美克CP01 200,000 20,032,000.00 6.38
4 1181108 11中粮CP01 200,000 19,978,000.00 6.36
5 1181012 11华能CP01 200,000 19,970,000.00 6.36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250,000.0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14,175.00
4 应收利息 2,051,815.85
5 应收申购款 3,274.29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319,265.14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3002 工行转债 5,852,418.00 1.86
2 113001 中行转债 2,058,810.00 0.66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3,223 96,939.79 58,506,225.77 18.73% 253,930,718.14 81.27%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198,823.16 0.06%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年2月11日)基金份额总额 543,329,732.09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280,184.33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231,172,972.51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12,436,943.91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1,215,150.00 94.02% 1,032.86 94.27% 本期新增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77,260.00 5.98% 62.77 5.73% 本期新增
2011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