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巴黎稳益宝:关于开通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业务及参加部分代销机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1-04-01
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
根据《申万巴黎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申万巴黎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申万巴黎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10508,以下简称“本基金”)定于2011年4月6日起开始办理定期定额投资和基金转换业务,并参加部分代销机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一)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1年2月11日生效。 (二)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公告将对本基金开放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swsmu.com)查询《申万巴黎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四)本公告中涉及“基金转换费用及转换份额的计算”部分,适用本公司管理的相关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0 8588或021-962299)了解本基金基金转换等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swsmu.com)查询基金转换费率、下载基金业务表格和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五)代销机构所开通的本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仅限于本基金和各代销机构目前所代销的本公司其他旗下各基金之间的转换。 (六)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有关业务规则。 二、投资者范围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三、销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 1、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300号香港新世界大厦40层(200021) 电话:400 880 8588(免长途话费)或021-962299 传真:+86-21 63353816 2、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网址:www.swsmu.com。 (二)代销机构 代销机构名称 网址 客服热线 华夏银行 www.hxb.com.c 95577 中国工商银行 www.icbc.com.cn 95588 中国农业银行 www.abchina.com 95599 中国建设银行 www.ccb.com 9553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www.spdb.com.cn 95528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www.cmbc.com.cn 95568 中信银行 http://bank.ecitic.com 95558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 www.srcb.com 021-962999 南京银行 www.njcb.com.cn 4008896400 申银万国证券 www.sw2000.com.cn 021-962505 中信建投证券 www.csc108.com 4008888108 海通证券 www.htsec.com 4008888001,021-95553 国泰君安证券 www.gtja.com 4008888666 招商证券 www.newone.com.cn 4008888111,95565 中国银河证券 www.chinastock.com.cn 4008888888 广发证券 www.gf.com.cn 95575 中航证券 www.avicsec.com 4008866567 光大证券 www.ebscn.com 4008888788,10108998 信达证券 www.cindasc.com 4008008899 国信证券 www.guosen.com.cn 95536 华融证券 www.hrsec.com.cn 010-58568118 长江证券 www.95579.com 95579,4008-888-999 国元证券 www.gyzq.com.cn 95578 国联证券 www.glsc.com.cn 0510-82588168 中国民族证券 www.e5618.com 4008895618 安信证券 www.essence.com.cn 4008001001 (三)上述代销机构中,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机构包括:华夏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中信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南京银行,申银万国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海通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招商证券,中国银河证券,广发证券,中航证券,光大证券,信达证券,国信证券,华融证券,长江证券,国元证券,国联证券,中国民族证券,安信证券。 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机构包括:华夏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中信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南京银行,申银万国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海通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招商证券,中国银河证券,广发证券,光大证券,信达证券,国信证券,华融证券,国联证券,安信证券。 参加以下代销机构的申购(部分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费率优惠活动:华夏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申银万国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海通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中国银河证券,广发证券,光大证券,信达证券,华融证券,国联证券,安信证券。 具体优惠条件(柜台、网银、电话银行或手机银行等)和优惠费率请参照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四)各销售机构办理基金定投、转换业务的时间、流程等信息,请参照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五)若增加新的直销网点或者新的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四、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的开放日及时间 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等业务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及时公告。 五、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安排 1、投资者可与代销机构约定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每期固定投资金额、扣款时间和扣款方式,具体内容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购费率、计费方式均等同于正常申购业务。3、投资者如需变更(含投资金额、扣款时间、扣款方式等)或者终止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相关销售网点申请办理,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4、本基金将尽快在其他代销机构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六、基金转换费用及转换份额的计算 (一)基金转换费用由三部分组成: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费和申购补差费。 其中,转出基金赎回费根据各转出基金相应的赎回费率进行计算和收取 转换费根据本基金管理人设定的转换费率进行计算和收取,目前,本基金管理人将转换费率全部设为0 申购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申购费与转出基金申购费之间的差额,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的不同分段收取,申购金额按申请转换时的金额计算,申购补差费按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各自对应的申购费率分别计算,由申购费率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率低的基金进行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具体申购费率标准请见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和最新公告。 (二)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前提下,在与代销机构协商后,调整上述收费方式和费率水平,并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进行公告。 (三)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之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基金转换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转换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基金转换费 净转入金额=转入金额÷(1+申购补差费率) 转入基金申购费与转出基金申购费差额=转入金额-净转入金额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之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与转换费的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出基金资产中列支 净转入金额、转入份额的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入基金资产中列支。 七、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基金转换采用“份额转换、未知价”原则,转出、转入均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转出金额与转入份额。 转换费用计算采用单笔计算法。投资者在T日多次转换的,单笔计算转换费用,不按照转换的总份额计算其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按照需转出份额对应的转出基金赎回费率、转换费率计算费用,并向转出方收取 按照需转入的金额对应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差额费率计算费用,并向转入方收取。 基金转换只能转换为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 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已冻结份额不得申请基金转换。 经转换后的基金份额在赎回时,按转入基金的规定赎回费率计算赎回费用,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基金公告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经转换后的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从转换确认日开始重新计算。 投资者提交申请的基金转换份额不超过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如果投资者的基金份额余额高于1000份,投资者转换的最低份额为1000份基金份额,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但某笔转换导致投资者在某一销售机构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0份时,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的基金份额必须一次性全部转出。如果投资者的基金份额低于1000份(含1000份),投资者转换时必须一次性转换全部基金份额。 基金转换和赎回在计算巨额赎回时同时计算,转出视同赎回。 T日的转换申请可以在T日规定的正常交易时间内撤消。登记结算中心在T+1日对投资者的T日转换申请进行确认。投资者于T+2日可查询转换申请确认结果。 八、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