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菱信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及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转换业务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20-01-07
申万菱信沪深300价值指数A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基金新增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 构及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转换业务并参加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协商一致,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20 年 1 月 10 日起,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兴业 银行为代销机构,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转换业务并参加兴业银行开展的费率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新增代销基金 1、自建 TA 产品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申万菱信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A 类/B 类) 310338/310339 申万菱信消费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10388 申万菱信沪深 300 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 类/C 类) 310398/007800 申万菱信中证 500 指数优选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C 类) 003986/007794 申万菱信智能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05825 申万菱信安泰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C 类) 005936/005990 2、中登 TA 产品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申万菱信量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63110 二、基金转换业务 经与兴业协商一致,自 2020 年 1 月 10 日起,本公司将在兴业银行开通上述基金之间的互相转换业务。 本公司旗下自建 TA 基金与中登 TA 基金之间及同一基金两类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具体业务规则请遵循兴业银行的规定,各基金的相关费率请查阅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或登录 本公司网站查询。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指定销售机构提出固定日期和固定金额的扣款和申购申请,由指定销售 机构在约定扣款日为投资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交易方式。 (一)适用基金范围 自 2020 年 1 月 10 日起,本公司将同时在兴业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 (三)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适用于自建 TA 基 金,已开户者除外)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适用 于中登 TA 基金,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兴业银行的规定。 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或中登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到兴业银行申请增开交易账号(已 开户者除外),并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兴业银行的规定。 (四)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投资者须遵循兴业银行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指定本人的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扣款账户;根据与 兴业银行的约定进行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五)投资金额 投资者可与兴业银行就申请开办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期申购金额,定期定额业务起点金额为人民 币 1 元整。如销售机构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申购金额下限高于 1 元,则按照销售机构规定的申购金额下限 执行。 (六)申购费率 详见“四、费率优惠”部分。 (七)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 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 份额将在 T+1 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 T+2 工作日。 (八)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 投资者办理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后,可以自 T+2 日起(T 为申购申请日)随时办理基金的赎回。如无另 行公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等同于正常的赎回业务。 (九)变更及终止 投资者通过兴业银行申请办理,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兴业银行的有关规定。 四、费率优惠 1、自 2020 年 1 月 10 日起,投资者通过兴业银行电子渠道申购(不含定投)上述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 0.75%的,优惠至 0.75%,原申购费率低于 0.75%或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投资者通过兴业银 行电子渠道定投上述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 0.6%的,优惠至 0.6%,原申购费率低于 0.6%或固定费用的, 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投资者通过兴业银行临柜定投上述基金,原申购费率享受 8 折优惠,优惠后申购费 率不低于 0.6%,原申购费率低于 0.6%或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五、重要提示 1、本次所开通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兴业银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 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2、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 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 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3、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 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4、费率优惠解释权归兴业银行所有,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留意兴业银行最新公告。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ci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2、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swsmu.com 客服电话:400-880-8588(免长途话费)或 021-962299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 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