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菱信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公告
2016-11-05
申万菱信沪深300价值指数A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 监基金字[2006]93 号)及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 管理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公司旗下基金可以投资于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或 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现将本公司旗下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 方案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投资策略 本公司旗下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资产配置、久期管理、收益率 曲线、信用风险分析、个券选择等积极策略,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基 础上,进行资产支持证券产品的投资。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风险、提前偿 付风险、再投资风险的分析,结合对利率走势和底层资产质量变动趋势的判断, 综合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收益特征以及相对投资价值,在此基础上做出相应 的投资决策,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二、 投资限制 基金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除了遵守基金合同中已有的投资限制外,还将遵 守下述有关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限制: (一)投资比例的限制 1、单只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 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2、单只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 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3、本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全部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 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4、单只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 值的 20%,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品种除外。 因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证券投资基金投资 资产支持证券不符上述第 2、4 项规定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交易日内调 整完毕。 (二)投资期限限制 1、 货币市场基金可投资于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资产支持证券。 2、债券基金、股票基金、混合基金等其他类别的基金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的期 限,依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的约定执行。 3、浮动利率资产支持证券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下一个利率调整日的实际剩余 天数计算。 (三)信用等级的限制 1、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须具有评级资质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持续 信用评级。 2、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评级,应不低于国内信用评级机构 评定的 AAA 级或相当于 AAA 级的信用级别。其他类别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资产 支持证券,根据基金合同制订相应的证券信用级别限制,若基金合同未订明相应 的证券信用级别限制,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 证券。 3、证券投资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 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揭示 尽管基金管理人本着谨慎和风险可控的原则进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但仍面 临以下风险: 1、信用风险 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 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2、利率风险 市场利率将随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波动,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 收益率和价格的变动,一般而言,如果市场利率上升,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将 面临价格下降、本金损失的风险,而如果市场利率下降,资产支持证券利息的再 投资收益将面临下降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可能无法在合理的时间内 以公允价格卖出较大数量的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提前偿付风险 债务人可能会由于利率变化等原因进行提前偿付,从而使基金资产面临再投 资风险。 5、操作风险 在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过程中由于未能按照既有的操作流程进行操作或操 作失误未能达到预期投资目标而形成的风险。 6、法律风险 在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运作过程中,由于违反投资限制、信息披露的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或产品合同的约定,导致公司利益受损或受到监管处罚的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基金管理人将相应地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信用风险,综合考虑资产支持证券原始权益人与债项信用评级情况,以 及管理人资质,对其进行风险和绩效评估,由信用分析师对信用风险进行评级, 并提供相关信用分析报告。在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密切跟踪影响其信用质量 变化的各种因素,并在投资中进行相应操作,以规避信用风险的上升。 2、针对利率风险,根据对未来利率水平变动的预期,构建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 比例和投资期限,并在组合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持续跟踪市场利率水平,进 行优化调整。 3、针对流动性风险,基金在投资决策时将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上市等流动性安 排,并考虑其对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影响,分散投资,确保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 具有适当的流动性。 4、针对提前偿付风险,对拟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的资产结构进行分析,并密切 关注影响债务人提前偿还的各种因素,评估其对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价值的影响, 从而进行相应的投资决策。 5、本公司将对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进行全程合规监控,通过事前控制、事中监督 和事后检查等方式,确保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合法合规。 五、信息披露方式 本公司将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 资资产支持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他有关 规定的要求,在基金法定信息披露文件中及时、充分地披露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 证券的相关信息: 1、本公司将依法披露所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情况,并保证 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本公司将在基金年报及半年报中披露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 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3、本公司将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 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排序的前 10 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六、相关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各基金时,应认 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上述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方案和 风险控制措施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