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菱信基金:关于恢复对持有的“粤传媒”股票进行市价估值的公告
2013-10-29
申万菱信沪深300价值指数A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恢复对旗下基金持有的“粤传媒”股票进行市价估值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 号文)的相关规定,自 2013 年 10 月 9日起,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按照“指数收益法”对旗下基金持有的“粤传媒”(股票代码:002181)进行估值。 2013 年 10 月 28 日“粤传媒”复牌,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相关基金合同以及“粤传媒”复牌后的市场交易特征,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 2013 年 10 月 28 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粤传媒”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