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菱信沪深300:2011第一季度报告
2011-04-21
申万菱信沪深300价值指数A
基金管理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4月1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1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已扣除了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和各项交易费用,但不包括持有人认/申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申购费、赎回费等),计入认/申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申万菱信沪深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0年2月11日至2011年3月31日) ■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沪深300价值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新股(一级市场初次发行或增发)、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等。其中,沪深300价值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起3个月内,达到上述比例限制。基金合同生效满3个月时,本基金已达到上述比例限制。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等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基金投资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 本基金资产与本基金管理人与公司资产之间严格分开 没有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不当关联交易及其他违规行为。在基金资产的管理运作中,无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并通过稳健经营、规范运作、规避风险,保护了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我司于2004年年底管理两只开放式基金开始,就着手讨论多基金公平交易问题。2004年年底我司颁布了关于旗下基金交易情况的内部管理规则,包括《关于基金投资交叉交易行为的管理规则》、《关于基金投资公平交易行为的管理规则》、《标准交易指引》等,并且多次予以修订。原则上我司禁止日内多基金之间的反向交易,要求严格执行多基金日内的公平交易。 依据中国证监会2008年3月20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我司已经完善了公平交易、异常交易等相关制度的修订,并建立系统以有效执行相关内容(包括建立了多组合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价差分析模块,并不断完善异常交易检查模块)。 依据要求,本期我司对于旗下多个组合进行了两两之间的公平交易检查,未发现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行为。 为确保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严格禁止并切实防范利益输送行为,我司一方面不断优化投资决策和研究流程,强化内部风险控制,另一方面强化对投资管理人员行为规范和职业操守的日常教育培训,并加强投资管理人员个人及直系亲属投资行为的申报管理。 我司建立并实施了严格的投资授权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来切实规范基金经理投资决策行为。首先,基金经理只能在授权的范围内,依据投资策略会议决定的投资策略,结合投资决策委员会及分析师的资产及行业或板块配置的建议进行操作,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第二,基金经理只能投资纳入其管理基金的股票备选库中的股票,而且对于我司内部严格定义的重大投资决策,必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备案后方可实施 第三,所有的投资指令必须通过集中交易室执行,集中交易室与投资部门相隔离。交易部必须确保日内公平交易的合规执行,执行结果须于当日报风险管理部独立检查。在上述基础上,我司内部控制部门(风险管理部和监察稽核部)还将通过对投资组合各项合规性指标的日常风险检查提示,以及对投资、研究、交易等全流程的独立的监察稽核,督促落实以上制度的措施,并促进投资运作的规范性。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根据投资风格划分,我司旗下没有与本基金相似的投资组合。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无。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作为被动投资的基金产品,沪深300价值指数基金将继续坚持既定的指数化投资策略,以严格控制基金相对目标指数的跟踪偏离为投资目标,追求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1年一季度沪深300价值指数期间表现为6.62%,基金业绩基准表现为6.32%,基金净值期间表现为6.22%,和业绩基准的差约0.10%。 操作上,基金主要着眼于控制净值表现和业绩基准的偏差幅度。从实际运作效果来看,今年以来基金收益率和业绩基准收益率的差控制在较小的区间,这得益于工商银行和沪深300价值指数一季度总体表现接近,通过良好的仓位管理和个股(工商银行作为托管行不能投资)替代策略缩小了和业绩基准的差距。今年以来年化跟踪误差和去年相比略有下降,目前控制在1%以内,达到契约的要求。实际运作结果观察,本报告期内基金净值小数位3位的计算方法是贡献基金跟踪误差的主要来源。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市场普遍担心的通胀因素和紧缩政策虽然一度干扰了市场,但整体而言对于一季度的影响是弱于预期的。A股市场在这个季度密集地受到了外围事件的影响。利比亚内乱、日本大地震、东京电力核辐射事件、多国部队对利比亚进行军事打击等。这些事件还远未平息,它们不仅仅短期造成了市场的波动,而且对于世界经济的复苏格局,原油、大宗商品的供求和价格,新能源发展方向选择等产生了深远影响。一季度市场风格依然偏好低估值的大盘蓝筹,价值类指数普遍录得相对较好回报,而创业板指数、中小板指数回报不佳。 预计在目前较为紧缩的货币政策下,CPI虽然在二季度仍然可能创出新高,但从全年的角度看,CPI超预期的冲击的可能性相对减弱。我们更应关注整体经济预期增速下调,人力成本上升,PPI上行等对于企业盈利的负面影响。而这些影响才刚刚开始。预计如果未来经济出现超预期的下滑会导致这一轮的紧缩政策出现放松。但政策拿捏是否能够恰到好处,对于二级市场的表现至为关键。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8.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8.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5.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公司外方股东股权转让事项已于2010年9月上报中国证监会,2011年1月24日,本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股权、公司名称及修改章程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06号),该批复核准本公司原外方股东法国巴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本公司33%股权全部转让给三菱UFJ信托银行株式会社,核准本公司名称由“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核准本公司对公司章程所作的修改。1月25日,本公司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资审字[2003]0230号)。3月3日,本公司完成股东变更和公司名称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上述重大变更事项已于3月4日在指定媒体进行了公开披露。同时,本基金的名称也相应变更为“申万菱信沪深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更新 发售公告 成立公告 开放日常交易业务公告 定期报告 其他临时公告。 8.2 存放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中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更新、基金发售公告和基金成立公告均放置于本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开放日常交易业务公告、定期报告和其他临时公告放置于本基金管理人的住所。本基金管理人住所地址为:中国上海淮海中路300号香港新世界大厦40层。 8.3 查阅方式 上述文件均可到本基金管理人的住所进行查阅,也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进行查阅,查询网址:www.swsmu.com。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