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菱信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竞争优势混合C)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2-12-27
申万菱信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竞
争优势混合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年12月7日
送出日期:2022年12月2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申万菱信竞争优势混合 基金代码 310368
下属基金简称 申万菱信竞争优势混合 下属基金代码 015173
C
基金管理人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8-07-04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0-07-13
基金经理 廖明兵 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0-07-01
其他 自2022年3月1日起,本基金新设C类基金份额。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七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本基金通过系统的宏观分析、行业(板块)比较分析和公司的基本面
与竞争优势的综合比较分析,主要投资具有综合竞争优势的高成长性
投资目标 和合理估值的行业板块和上市公司股票,为投资者获得短中期局部最
优收益和较稳定的丰厚的中长期投资回报。通过采用积极主动的分散
化投资策略,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保持基金资产的持续增
值,为投资者获取超过业绩基准的长期投资收益。
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
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各类股票、存托凭
证、权证、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证券投
资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资产的投资比例为:股票及存托凭证占基金净
投资范围 资产的60-95%(含权证0-3%),债券0-35%。现金和1年内到期的国债、
中央银行票据以及政策性金融债类资产不低于5%,其中现金不包括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以具有综合竞争优
势的企业作为主要投资对象,该类股票占股票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
80%。当市场中出现新的金融工具时,在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允
许的情况下,本基金将履行相应的程序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继续禀承基金管理人擅长的双线并行的组合投资策略,‘自上
而下’地进行证券品种的一级资产配置和行业选择及行业投资比例配
置,‘自下而上’地精选个股。基于基础性宏观研究,根据宏观经济
运行状况、国家财政和货币政策、国家产业政策以及资本市场资金供
主要投资策略 给条件等数据信息,由投资总监和基金经理首先提出初步的一级资产
配置,即分配在股票、衍生工具、债券及现金类证券的投资比例;同
时,根据自主开发的主动式资产配置模型-AAAM(Active Asset
Allocation Model)提示的一级资产配置建议方案,在进行综合的对
比分析和评估后作出一级资产配置方案。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股票指数收益率×80%+中债总指数(全价)收益率×20%。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
风险收益特征 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预期收益和预期
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数据截止日期:2022-09-30
1.36% 其他资产
6.93% 银行存款和结算
备付金合计
91.71% 权益投资
(三)最近十年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N < 7天 1.50%
赎回费 7天≤ N < 30天 0.50%
N ≥ 30天 0.00%
注:本基金C类份额不收取认、申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2%
托管费 0.10%
销售服务费 0.40%
注:1、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和律师费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
在基金资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有:
1、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 CDR属于市场创新产品,交易价格存在大幅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作为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享有的权益与境外基础证券持有人的权益虽然基本相当,但并不能等同于直接持有境外基础证券。本基金无法单独要求红筹公司或者存托人对存托协议作出额外修改。存托凭证存续期间,存托凭证项目内容可能发生重大、实质变化,对应的基础证券等财产可能出现被质押、挪用、司法冻结、强制执行等情形,部分变化可能仅以事先通知的方式即对基金生效,基金可能无法对此行使表决权,也可能存在失去应有权利的风险。存托凭证如退市,本基金可能面临存托人无法卖出基础证券、存托凭证无法公开交易或转让的风险。此外,存托人可能向本基金收取存托凭证相关费用。
2、市场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等。
3、流动性风险,主要包括投资交易无法实现或不能以当前合理的价格实现的风险以及开放式基金由于申购赎回要求而可能导致流资金不足的风险
4、信用风险,包括金融工具的一方到期无法履行约定义务致使本基金遭受损失的风险。
5、管理风险,包括基金管理人的专业、研究或投资水平对基金的投资收益产生影响的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管理、风险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能否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和其他合规性风险的风险。
6、本基金运作风险主要包括基金进入清算期的风险、投资者申购失败的风险。
7、其他风险主要包括道德风险、营运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二)重要提示
1、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3、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5、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与基金托管人有关的仲裁的地点为北京市,其他仲裁的地点为上海市。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swsmu.com,客服电话:400-880-8588(免长途话费)或021-962299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