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巴黎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06-12-07
申万菱信新经济混合
  申万巴黎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募集工作已于2006年11月30日结束。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确认本次发行的有效认购总金额为人民币3,134,838,239.38元,其中净销售额为人民币3,106,148,932.37元。   依照《申万巴黎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认购资金的银行利息645,872.33元折算成基金份额已分别计入各基金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归各基金持有人所有。上述资金总额已于2006年12月5日全额划入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中国工商银行托管专户(上海)。   按照每份基金单位面值人民币1.00元计算,本基金设立募集期间含本息共募集3,106,794,804.70份基金单位,有效认购户数为60,675户。   本基金于2006年12月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中国证监会 基金部函[2006]310号文),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申万巴黎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申万巴黎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已符合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于2006年12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自合同生效日起,本基金管理人——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根据有关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从基金募集费用中列支,不另从基金资产支付。   基金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021-962299和网站www.swbnpp.com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将自本基金成立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所有本基金持有人寄送交易确认书。请本基金持有人注意确认开户时填写的地址是否准确、完整(包括省、市、区、具体地址及邮政编码等),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机构变更相关资料。   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将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尽快开始办理,本基金管理人将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前2日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刊登公告,届时请注意阅读。   特此公告 。   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