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动力: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8-04-23
申万菱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第1季度报告
2018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4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期,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基金合同》的释义、申购和赎回、基金的估值、基金的投资和信息披露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申万菱信新动力混合
基金主代码 310328
交易代码 31032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5年11月10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397,578,282.73份
本基金通过投资受益于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的新动力而具有
高成长性和持续盈利增长潜力的上市公司,有效分享中国经济
投资目标
快速持续增长的成果;通过采用积极主动的分散化投资策略,
在严密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保持基金资产的持续增值,为
投资者获取超过业绩基准的收益。
本基金是以股票投资为主的平衡型基金,采用主动投资管理模
式。本基金采取“行业配置”与“个股选择”双线并行的投资
策略。本基金采用双线并行的组合投资策略,‘自上而下’地
进行证券品种的一级资产配置,‘自下而上’地精选个股。基
于基础性宏观研究,由投资总监和基金经理首先提出初步的一
级资产配置比例;同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自主开发的主动式
资产配置模型-AAAM(Active Asset Allocation Model)提
示的一级资产配置建议方案,在进行综合的对比分析和评估后
投资策略 作出一级资产配置方案。通过基本面分析、综合分析影响企业
持续发展的动力因素和其自身发展环境因素和市场分析,组合
投资有高成长性和具备持续发展能力的上市公司股票,经严格
的风险管理后,争取持续稳定的经风险调整后的优良回报。在
本基金的投资管理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将跟随中国经济的发展,
分析各个阶段中国经济的发展环境,对持续成长动力评估体系
中的新动力指标和各指标评分权重进行适时地调整,以更适合
当时的基金投资环境并挖掘各个阶段的最具持续成长性的上市
公司股票进行投资。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80%+中债总指数(全价)收益率×20%。
本基金是一只进行主动投资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风险和
预期收益均高于平衡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
风险收益特征
品种。本基金力争通过资产配置、精选个股等投资策略的实施
和积极的风险管理而谋求中长期的较高收益。
基金管理人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
主要财务指标
(2018年1月1日-2018年3月31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 -6,073,635.18
2.本期利润 -27,345,950.38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92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807,459,760.79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5778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已扣除了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和各项交易费用,但不包括持有人认
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申购费、赎回费等),计入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净值增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准收
阶段 ①-③ ②-④
长率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益率标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3.63% 1.41% -2.33% 0.94% -1.30% 0.47%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申万菱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5年11月10日至2018年3月31日)
§4 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
姓名 职务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业年限
李大刚先生,硕士研究生。2004年起
从事金融相关工作,曾任职于中信建
投证券研究所,安信证券研究所。
2011年1月加入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
本基金 限公司,曾任行业研究员,节能环保
李大刚 基金经 2015-09-18 - 13年 研究组组长,申万菱信新能源汽车主
理 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现任申万菱信新动力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臻选6个月定
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
信智选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
季新星先生,硕士研究生。2009年起
本基金 从事金融相关工作,2009年7月加入
季新星 基金经 2017-10-30 - 8年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行
理 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现任申万
菱信消费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申万菱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林博程先生,硕士研究生。2012年起
从事金融相关工作,曾任职于永诚财
本基金 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
林博程 基金经 2018-03-14 - 7年 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理 2015年10月加入申万菱信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曾任行业研究员、基金经
理助理,现任申万菱信新动力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一般情况下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
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本报告期内,公司聘任林博程为本基金基金经理,具体见本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公告。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等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基金投资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本基金资产与本基金管理人与公司资产之间严格分开;没有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不当关联交易及其他违规行为。在基金资产的管理运作中,无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并通过稳健经营、规范运作、规避风险,保护了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3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本公司制定了《公平交易办法》,通过组织结构的设置、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全面落实公平交易原则在具体业务(包括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环节中的实现,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同时,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日常监控和事后分析评估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在投资和研究方面,本公司投资和研究部门不断完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建立公平交易的制度环境。
在交易执行方面,本公司的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通过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和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在日常监控和事后分析评估方面,本公司风险管理部开展日内和定期的工作对公平交易执行情况作整体监控和效果评估。风险管理部通过对不同组合之间同向交易的价差率的假设检验、价格占优的次数百分比统计、价差交易模拟贡献与组合收益率差异的比较等方法对本报告期以及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口下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了分析;对于场外交易,还特别对比了组合之间发生的同向交易的市场公允价格和交易对手,判断交易是否公平且是否涉及利益输送。
本公司通过事前的制度规范、事中的监控和事后的分析评估,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制度,公平对待了旗下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制定了《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办法》,明确定义了在投资交易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类型,并规定且落实了异常交易的日常监控、识别以及事后的分析流程。
本报告期,未发生我司旗下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以及其他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一季度,市场风格分化加剧,波动率显著放大,2018年1月以银行、地产为代表价值蓝筹股在加速上涨后遇到显著回调,2、3月风格切换至以计算机、医药等为主的成长股。此外,受到美股下挫的传导,对中美贸易战的担忧等影响,市场的短期不确定性在增加。
报告期内,本基金保持中等股票仓位。相比于对短期的市场走势和风格进行判断和追逐,本基金更加擅长从行业和公司的基本面出发寻找投资价值,以实现更长时间维度的稳健收益,报告期内本基金维持估值性价比较高的银行、地产、白酒、家电等相关板块的配置,适当减配了基本面不及预期的电子和价格类周期股,少量配置了通信、新能源车产业链中的优质标的。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报告期内净值表现为-3.63%,同期业绩基准表现为-2.33%。4.5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投资组合报告
5.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占基金总资产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687,315,864.66 84.62
其中:股票 687,315,864.66 84.62
2 固定收益投资 1,194,945.48 0.15
其中:债券 1,194,945.48 0.15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23,246,086.23 15.17
7 其他各项资产 466,810.45 0.06
8 合计 812,223,706.82 100.00
注:本基金未开通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于港股。
5.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2,128.16 0.00
B 采矿业 6,764.71 0.00
C 制造业 396,356,275.67 49.09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643,373.11 0.08
E 建筑业 33,821.70 0.00
F 批发和零售业 22,904,940.01 2.84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38,255.74 0.04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011,967.38 0.25
J 金融业 150,165,239.82 18.60
K 房地产业 98,530,082.90 12.20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2,871,259.66 1.59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22,432.55 0.03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03,079.49 0.01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2,780,179.16 0.34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46,064.60 0.04
S 综合 - -
合计 687,315,864.66 85.12
5.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未开通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于港股。
5.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值比例(%)
1 000651 格力电器 748,263.00 35,093,534.70 4.35
2 600779 水井坊 797,979.00 34,009,864.98 4.21
3 601155 新城控股 953,220.00 33,534,279.60 4.15
4 000858 五 粮 液 493,440.00 32,744,678.40 4.06
5 601009 南京银行 3,890,347.00 31,784,134.99 3.94
6 600048 保利地产 1,944,425.00 26,191,404.75 3.24
7 002236 大华股份 1,011,800.00 25,922,316.00 3.21
8 601601 中国太保 742,000.00 25,176,060.00 3.12
9 600036 招商银行 835,700.00 24,310,513.00 3.01
10 000002 万 科A 706,000.00 23,502,740.00 2.91
5.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1,194,945.48 0.15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194,945.48 0.15
5.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值比例(%)
1 128029 太阳转债 9,182.00 1,194,945.48 0.15
5.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得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5.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得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得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得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得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的情形。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南京银行(601009.SH)和新城
控股(601155.SH)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没有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的情形。
南京银行于2018年1月29日发布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镇江分行行政处罚事项的公告”。经查明,南京银行镇江分行违规办理票据业务,违反了审慎经营原则,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为此对公司处以相应金额的罚款。
新城控股于2018年1月24日发布了“关于下属子公司诉讼进展及收到江苏证监局监管措施的公告”。经查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诉讼金额达到12.34亿元,超过1000万元,且占公司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但公司未及时予以披露,直到2018年1月11日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为此对公司出具了警示函。
本基金管理人认为上述的处罚与警示不会对南京银行和新城控股的投资价值构成影响,因此也不影响基金管理人对南京银行和新城控股的投资决策。
5.11.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351,335.3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9,004.68
5 应收申购款 86,470.47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66,810.45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395,394,026.44
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55,038,200.77
减: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52,853,944.48
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397,578,282.73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发生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向截至2018年1月11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468元。详见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1月9日发布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发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对已经成立的开放式基金,原基金合同内容不符合《管理规定》的,应当在《管理规定》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修改基金合同并公告。经与相应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关条款进行修改,本次基金合同的
修改内容包括释义、申购和赎回、基金的估值、基金的投资和信息披露等条款。详见本基
金管理人于2018年3月24日发布的公告。
§9备查文件目录
9.1备查文件目录
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更新;
发售公告;
成立公告;
开放日常交易业务公告;
定期报告;
其他临时公告。9.2存放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中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更新、基金发售公告和基金成立公告均放置于本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开放日常交易业务公告、定期报告和其他临时公告放置于本基金管理人的住所。本基金管理人住所地址为:中国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号11层。
9.3查阅方式
上述文件均可到本基金管理人的住所进行查阅,也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进行查阅,查询网址:www.swsmu.com。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