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菱信基金:关于新增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转换业务及参加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6-01-05
申万菱信新动力混合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临时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代销 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转换业务及参加华泰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开展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答谢广大投资者的支持和厚爱,经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泰证券”)协商一致,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 定自 2016 年 1 月 7 日起,在华泰证券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申购、 赎回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转换业务,同时参加华泰证券开展的申购及定期定额 申购费率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申万菱信量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63110 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163111 申万菱信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163115 申万菱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310318 申万菱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10328 二、基金转换业务 经与华泰证券协商一致,自 2016 年 01 月 07 日起,本公司将同时在华泰证 券开通上述申万菱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新动力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互相转换业务。 申万菱信量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互相转换业务也 同时开通。 具体业务规则请遵循华泰证券的规定,各基金的相关费率请查阅各基金最新 的招募说明书(更新)或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临时公告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指定销售机构提出固定日期和固定金额 的扣款和申购申请,由指定销售机构在约定扣款日为投资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 申购申请的一种交易方式。 (一)适用基金范围 自 2016 年 1 月 7 日起,本公司将同时在华泰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 外)。 (三)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 户(适用于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已开户者除外)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 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适用于申万菱信量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华泰证券的规定。 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或中登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到华 泰证券申请增开交易账号(已在华泰证券开户者除外),并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 资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华泰证券的规定。 (四)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投资者须遵循华泰证券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指定本人的人民币结 算账户作为扣款账户;根据与华泰证券的约定进行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 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五)投资金额 投资者可与华泰证券就申请开办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期申购金额, 定期定额业务起点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整。 (六)定投申购费率优惠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临时公告 投资者通过华泰证券网上交易系统定投申购上述基金,享受如下优惠:原申 购费率高于 0.6%的,按四折优惠,但优惠后不低于 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 于 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通过华泰证券柜台定投,原申购费 率高于 0.6%的,按八折优惠,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 0.6%;原定期定额申购费率 等于或低于 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七)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 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 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 T+1 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 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 T+2 工作日。 (八)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 投资者办理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后,可以自 T+2 日起(T 为申购申请日) 随时办理基金的赎回。如无另行公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 回费率等同于正常的赎回业务。 (九)变更及终止 投资者通过华泰证券申请办理,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华泰证券的有关规定。 四、申购费率优惠 自2016年1月7日起,投资者通过华泰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上述基金给予申 购费率优惠。即: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按四折优惠,但优惠后不低于 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上述 基金费率标准详见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 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投资者在华泰证券办理上述业务应遵循华泰证券的具体规定。 五、重要提示 1、本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华泰证券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 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定期定额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 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2、本次所开通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华泰证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临时公告 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华泰证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 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3、如活动时间遇节假日、本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时,该日基金申购费 率优惠活动将不开展。 4、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 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 相匹配的产品。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站:www.htsc.com.cn 客服电话:95597 2、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swsmu.com 客服电话:400-880-8588(免长途话费)或 021-962299 七、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 截至 2016 年 1 月 5 日,本公司管理的各开放式基金所有代销机构可通过本 公司网站刊登的《代销机构代销情况表》进行查询。 欢迎广大投资者垂询、惠顾办理本公司旗下各基金的开户、申购、定投、转 换等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