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菱信基金:关于旗下基金对长期停牌的股票变更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2015-08-27
申万菱信新动力混合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对长期停牌的股票变更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2008]38 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 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13 号)及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基金持有已停牌股票 且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 0.25%以上的,相应股票 应参考应用上述有关规定中的行业估值指数确定其公允价值。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 2015 年 8 月 26 日起采用“指数收 益法”对旗下基金持有的“骅威股份”(股票代码:002502)、“中国中冶”(股票 代码:601618)、南京中北”股票代码:000421)、海立美达”股票代码:002537)、 “广联达”(股票代码:002410)、“隆华节能”(股票代码:300263)、“长电科技” (股票代码:600584)、“中材国际”(股票代码:600970)和“北斗星通”(股票 代码:002151)进行估值,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待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 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 告。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8 月 27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