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菱信基金:关于恢复对旗下基金持有的“美的电器”股票进行市价估值的公告
2013-04-03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恢复对旗下基金持有的“美的电器”股票进行市价估值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文)的相关规定,自2012年11月28日起,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按照“指数收益法”对旗下申万菱信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美的电器”(股票代码000527)进行估值。
2013年4月1日“美的电器”复牌,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相关基金合同以及“美的电器”复牌后的市场交易特征,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13年4月2日起对旗下申万菱信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该股票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