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300增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取消旗下申万菱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面向直销中心养老金客户实施的特定赎回费率活动的公告
2018-07-14
申万菱信沪深300指数增强A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旗下申万菱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面向 直销中心养老金客户实施的特定赎回费率活动的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 2013 年 3 月 30 日 起至 2013 年 5 月 2 日召开了申万菱信盛利强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申 万菱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根据会议决 议,本公司对直销中心申万菱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赎回费率。现经本公司研究决定,自 2018 年 7 月 17 日起,取消对本基金直销中心养老金客户实施的特定赎回费率。 详情如下: 一、赎回费率调整情况 自 2018 年 7 月 17 日起,本基金养老金客户将适用与非养老金客户相同的 赎回费率,具体为: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7 日以下 1.50% 7 日(含)-6 个月以下 0.50% 6 个月(含)-1 年以下 0.25% 1 年(含)以上 0.00% 注:月按 30 日计算,年按 365 日计算。 二、重要提示 1、自 2018 年 7 月 17 日起,本基金养老金客户通过直销中心办理赎回业务 时将不再适用原特定赎回费率,本基金所有客户将统一适用本次公告调整后的 赎回费率。 2、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规定,上 述赎回费率中,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 财产,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基金涉及的其他与赎回费率有关的事项请阅读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等法律文件。 3、若因法律法规的修改、更新或新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导致本公告的内容 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 规定为准,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作出相应的变更或调整。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5、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swsmu.com 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 880 8588(免长途话费)或 021-962299 了解详情。 三、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 现。基金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投资于相关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 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 行投资。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