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及增加侧袋机制相关内容并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2021-06-26
关于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托管
费率及增加侧袋机制相关内容并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6月28日起,降低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代码:290007;C类份额代码:291007,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及增加侧袋机制相关内容,并相应修改法律文件。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降低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的方案
自2021年6月28日起,本基金的管理费率由原0.6%/年调整为0.3%/年,托管费率由原0.2%/年调整为0.1%/年。
二、增加侧袋机制相关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及相关细则的规定,对本基金的法律文件进行了相应修改。
三、《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本基金降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补充侧袋机制相关内容是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对《基金合同》进行的修改,上述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合同》的具体内容修订如下:
章节 原版本 修改后版本
内容 内容
一、前言 无 (四)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
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
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
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
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
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
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
特定风险。
二、释义 无 侧袋机制 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
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账户进行处置清
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
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
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特定资产 包括:(1)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
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的资产;(2)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的资产;(3)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的资产
六、基 (十)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 (十)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
金份额的 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理
申购、赎 1、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 1、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
回与转换 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 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申购申请: (5)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 50%以上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 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2、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投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 资者的赎回申请:
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 (5)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 50%以上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
2、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 赎回申请;
可以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
请: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
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
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
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
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无 (十三)实施侧袋机制期间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
安排详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八、基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金合同当 1、……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基金合同另有
事人及其 的合法权益。 约定外,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权利义务
九、基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持 (一)……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基金合同
金份额持 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 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
有人大会 投票权。 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无 (十一)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的特殊约定
若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则相关基金份额或表
决权的比例指主袋份额持有人和侧袋份额持有
人分别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符合该
等比例,但若相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和
审议事项不涉及侧袋账户的,则仅指主袋份额
持有人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符合该
等比例:
1、基金份额持有人行使提议权、召集权、提名
权所需单独或合计代表相关基金份额10%以上
(含10%);
2、现场开会的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基金
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
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3、通讯开会的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
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
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
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4、当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相
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在原公告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
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
一)相关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与或授权他人参
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
5、现场开会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选举产生
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主持人;
6、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
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
之一)通过;
7、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
分之二)通过。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事项涉及主袋账户和侧袋账户的,应分别由主
袋账户、侧袋账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表决,
同一主侧袋账户内的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
有平等的表决权。表决事项未涉及侧袋账户的,
侧袋账户份额无表决权。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相关规定以本节特殊约定内容为准,本节没
有规定的适用上文相关约定。
十四、基 无 (九)侧袋机制的实施和投资运作安排
金的投资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
请时,根据最大限度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的原则,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并咨询会计师事务所意见后,可以依照法律法
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无需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本部分约定的投资组合比
例、投资策略、组合限制、业绩比较基准、风
险收益特征等约定仅适用于主袋账户。
侧袋账户的实施条件、实施程序、运作安排、
投资安排、特定资产的处置变现和支付等对投
资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详见招募说明书的
规定。
十六、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基金资产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3、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
估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 以上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基金管
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
人协商一致的,基金管理人应
当暂停基金估值;
无 (九)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资产估值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应根据本部分的约定
对主袋账户资产进行估值并披露主袋账户的基
金净值信息,暂停披露侧袋账户份额净值。
十七、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
基金费用 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式
与税收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
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6% 净值的0.3%的年费率计提。
的年费率计提。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
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
0.2%的年费率计提。
无 (五)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费用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与侧袋账户有关的费
用可以从侧袋账户中列支,但应待侧袋账户资
产变现后方可列支,有关费用可酌情收取或减
免,但不得收取管理费,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
定。
十八、 无 (六)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收益分配
基金收益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侧袋账户不进行收益
与分配 分配,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二十、基 无 (九)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
金的信息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 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
规定进行信息披露,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根据上述变更,本公司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进行了相应修订。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自2021年6月28日起生效。
2、本公告仅对本次调整事项予以说明,最终解释权归我司。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tfund.com)或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上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3、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ft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988,021-38784566)咨询相关情况。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