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信基金:关于调整泰信基金旗下开放式基金在国信证券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最低申购金额及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2015-12-29
关于调整泰信基金旗下开放式基金
在国信证券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最低申购金额及
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自 2016 年 1 月 4 日起调整泰
信基金旗下开放式基金在国信证券定期定额申购的最低金额并通转
换业务。具体调整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调整情况
基金名称 代码 定投(元) 转换
泰信天天收益 290001
泰信先行策略开放式 290002
泰信双息双利债券型 290003
泰信优质生活混合型 290004
泰信优势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 290005
泰信蓝筹精选混合型 290006
已开通
A 类:290007 100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
C 类:291007
泰信发展主题混合型 290008
泰信周期回报债券型 290009
泰信中证 200 指数 290010
泰信中小盘精选混合型 290011
泰信行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290012 新开通
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 400 指数分级 162907 500 -
泰信现代服务业混合型 290014 新开通
100
泰信国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 001569 已开通
二、调整方案
投资者通过国信证券交易系统定期定额申购的上述基金,单笔最
低金额均由原来的人民币 500 元(含申购手续费)调整至人民币 100
元(含申购手续费),不设置金额级差。
三、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在持有本公司发行的任一开放式基金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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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直接转换成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开放式基金的
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
种业务模式。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
该销售人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且
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
3.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他
基金,后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可以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或后端收
费模式的其他基金。
4.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
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5.基金转换的目标基金份额按新交易计算持有时间。基金转出视
为赎回,转入视为申购。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将在
T+1 日对投资者 T 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基
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 T+2 日后(包括该日)。
6.基金分红时再投资的份额可在权益登记日的 T+2 日提交基金
转换申请。
7.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
的单位资产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8.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
费补差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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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基金转换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①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
②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③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
④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入
基金申购费率
若转入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则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基
金固定申购费
⑤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转出
基金申购费率
若转出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则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出基
金固定申购费
⑥补差费用=Max{(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0}
⑦净转入金额=转入金额-补差费用
⑧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
注:公式中的“转出基金申购费”是在本次转换过程中按照转入
金额重新计算的费用,仅用于计算补差费用,非转出基金份额在申购
时实际支付的费用。
例:某投资者欲将 10 万份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以下简称“泰信增强收益 A”)(持有 365 天内)转换为泰信蓝筹
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泰信蓝筹精选”)。泰信增强收
益 A 对应申请日份额净值假设为 1.020 元,对应申购费率为 0.8%,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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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赎回费率为 0.1% 。泰信蓝筹精选对应申请日份额净值假设为
1.500 元,对应申购费率为 1.5% 。则该次转换投资者可得到的泰信蓝
筹精选基金份额计算方法为:
①转出金额=100,000.00×1.020=102,000.00 元
②转出基金赎回费用=102,000.00×0.1%=102.00 元
③转入金额=102,000.00-102.00=101,898.00 元
④转入基金申购费=101,898.00/(1+1.5%)×1.5%=1,505.88 元
⑤转出基金申购费=101,898.00/(1+0.8%)×0.8%=808.71 元
⑥补差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
=1,505.88-808.71=697.17 元
⑦净转入金额=101,898.00-697.17=101,200.83 元
⑧转入份额=101,200.83/1.500=67,467.22 份
10.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基金转出份额必须
是可用份额,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已冻结份额不得申请转换。
11.各基金的转换申请时间以其《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
的相关规定为准,当日的转换申请可以在 15:00 以前在销售商处撤
销,超过交易时间的申请作失败或下一日申请处理。
12.基金转出的份额限制以其《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
相关规定为准,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13. 投资者在全部转出泰信天天收益货币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
人自动将投资者待支付的收益一并结算并与转出款一起转入目标基
金;投资者部分转出泰信天天收益货币基金份额时,如其该笔转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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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后剩余的基金份额按照一元人民币为基准计算的价值不足以弥补
其累计至该日的基金收益负值时,则该笔基金转出申请视作全部转
出。
14.投资者在转出泰信旗下非货币基金份额时,若剩余基金份额
低于该基金最低份额要求,则对其做强制转出处理。
15.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换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出
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
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
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
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
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16.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
法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基金管
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接受该基金份额转出申请。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在《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交通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
(5)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证监会备案并
于规定期限内在至少一种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重新开放
基金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最迟提前 2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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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媒体上刊登重新开放基金转换的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5988 021-38784566
网址:www.ftfund.com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特此公告。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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