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信周期回报: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1-08-25
泰信周期回报债券
泰信周期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8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1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 2.2 基金产品说明 ■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2.4信息披露方式 ■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年2月9日正式生效,截至报告期不足6个月。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全债指数。 中证全债指数是中证指数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该指数的样本由银行间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市场的国债、金融债券及企业债券组成,中证指数公司每日计算并发布中证全债的收盘指数及相应的债券属性指标,为债券投资者提供投资分析工具和业绩评价基准。该指数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于对异常价格和无价情况下使用了模型价,能更为真实地反映债券的实际价值和收益率特征。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年2月9日正式生效,截至报告期不足6个月。 2、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仍处于建仓期。 3、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80%—95% 因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公开增发的股票、持有的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及其股票派发,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等非固定收益类资产(不含现金)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 在本基金的开放期间,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央行票据等流动性良好的金融工具,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因参与一级市场申购(含可转债、可分离债券)或公开增发、债转股等原因获得、持有的股票、权证、可转债等资产,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90个交易日内卖出。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 号中银大厦42 F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 华夏银行大厦36、37层 成立日期:2003 年 5 月 23日 法定代表人:孟凡利 总经理:高清海 电话:021-20899188 传真:021-20899008 联系人:王伟毅 发展沿革: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First-Trust Fund Management Co.,Ltd.)是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联合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于2002 年9 月2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批准正式筹建,2003 年5 月8 日获准开业,是以信托投资公司为主发起人而发起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 公司目前下设市场部、营销部(分华东、华北、华南三大营销中心)、电子商务部、客服中心、基金投资部、研究部、理财顾问部、清算会计部、信息技术部、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综合管理部、北京分公司、深圳分公司。截止至2011年 6月底,公司有正式员工117人,多数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所有人员在最近三年内均未受到所在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截至2011年6月30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共有泰信天天收益货币、泰信先行策略混合、泰信双息双利债券、泰信优质生活股票、泰信优势增长混合、泰信蓝筹精选股票、泰信债券增强收益、泰信发展主题股票、泰信债券周期回报、泰信中证200指数共10只开放式基金。基金资产规模96.38亿元。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 注:1、以上日期均是指公司公告的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泰信周期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本基金管理人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的投资运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 9 号)自2008年3月20日起执行。公司相应地制定了《公平交易制度》,适用于所有投资品种,以及所有投资管理活动,涵盖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环节,由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公平交易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评估。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公司旗下管理的其他基金中不存在与本基金风格相似的情形,相互之间的业绩表现不具有可比性。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今年以来债券市场呈现出明显的“资金市”特征,各期限品种随资金面同步波动。今年一季度债市一波三折,驱动市场波动的因素是货币政策、资金面以及宏观面。春节前,受加息预期升温、准备金率调整和过节因素影响,资金面空前紧张,债市大幅调整 春节期间,央行宣布加息,市场担忧情绪迅速缓解,节后随着资金面的逐步改善,债市出现一波反弹行情 3月中旬公布的2月份数据显示出宏观调控效果显现,经济增速趋缓,通胀压力缓解,市场达到阶段性高点 3月下旬,受3月份翘尾因素较高,通胀可能再创新高影响,市场加息预期再起,债市再度出现调整,但幅度较小。二季度以来央行延续从紧的货币政策,于四月初加息,随后启动3年期央票发行,并在每月月底前上调法定准备金率,使得商业银行体系呈现出高法定准备金、低超额准备金局面,商业银行应对流动性冲击的能力大幅减弱,资金面在6月份大幅走高,并在六月底半年时点前突破春节前的高点,受此影响,债市逐步转入疲弱走势。在货币政策逐步趋紧、商业银行之间竞争加剧的背景下,金融脱媒趋势也愈演愈烈,传统上以商业银行为债市流动性提供者的角色在逐步转变。 周期回报基金投资小组抓住三、四月份信用产品供给扩容机会,优选信用债加以配置,择优参与一级市场高收益信用债的申购,取得一定效果 五月份是信用债市场的转折时期,市场由一券难求的火爆局面逐步过渡到泥沙俱下的熊市局面,期间投资小组重点进行结构调整,卖出部分银行间企业债,置换部分短融,没有在高位拿债,但由于流动性等原因,整体仓位变动幅度不大,因此市场调整对本基金净值也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冲击。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单位净值为1.023元,净值增长率为2.30%,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3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我们认为目前处于加息周期的后半程,加息空间和次数相对有限,但通胀因素仍是债市的主要影响因子之一。从翘尾因素以及紧缩政策逐步显现效果来看,我们认为通胀在6、7月份见到高点后会有所回落,加之经济也出现趋势性下滑,政策继续大幅收紧的可能性不大,货币政策进入观察期,这为债市提供较为有利的宏观环境,预计收益率曲线长端上行风险不大,但下行则受制于1年期央票利率和资金面约束。我们认为在高法定准备金、低超储率局面下,下半年资金面难以大幅回落。考虑到短期货币政策难言放松,预计下半年货币市场将保持偏紧局面,市场缺乏趋势性单边行情催化剂,信用债主要还是看持有期收益。 近期地方融资平台受到资本市场、商业银行的高度关注,媒体也对个别地方融资平台不规范性进行了跟踪报道,使得市场对城投债的信用风险担忧急剧上升,受此影响,城投债领跌。我们认为总体而言,城投债在总体平台债务中占比仍较低,发债企业在平台债务中算相对优质资产,对城投债恐慌抛售显得有些过虑,但这一事件的爆发也给市场敲了一记警钟,应提高对城投债信用风险的甄别能力,不能跟风拿债。下半年周期回报基金将继续重点做好城投债的信用甄别工作,对持仓和拟投资债券做好信用研究,调整部分风险收益不匹配的信用债。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委员会主席 韩波先生,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计财部、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证券部、鲁信香港投资有限公司,2002年加入泰信基金管理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委员会成员: 唐国培先生,硕士,9年基金从业经验,2002年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风险管理部经理。 庞少华先生,硕士,会计师,16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供职于天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稽核部内部稽核、营业部财务会计、总公司计划财务部。2005年1月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清算会计部经理。 刘强先生,工商管理硕士。2002年10月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基金投资副总监兼泰信优质生活股票基金基金经理。 梁剑先生,硕士,具有12年证券从业经验,曾历任期货交易所研究员、券商研究员。2004年7月加入泰信基金,现任研究副总监兼泰信先行策略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本基金基金经理不参与本基金估值。 3、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基金合同关于利润分配的约定 (1)封闭期间,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 开放期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获取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权益登记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如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红利 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2)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封闭期间本基金每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该年度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90% 开放期间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自2011年2月9日泰信周期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泰信债券周期回报”或“本基金”)成立以来,作为本基金的托管人,中信银行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要求,对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报告期,本基金未进行分红,经本托管人复核,符合合同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持有人利益的情况。 5.3 托管人对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由泰信债券周期回报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本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本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泰信周期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1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年2月9日正式生效,至本报告期末不足6个月。 2、报告截止日2011年6月30日,基金单位净值为1.023元,基金份额总额699,290,548.37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泰信周期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1年2月9日 至 2011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泰信周期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1年2月9日 至 2011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高清海______ ______韩波______ ____庞少华____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泰信周期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739号《关于核准泰信周期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泰信周期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699,138,690.66元,折合为699,138,690.66份基金份额,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 (2011)第5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泰信周期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年2月9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699,290,548.37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51,857.71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泰信周期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可分离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银行存款等。本基金可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公开增发的股票,也可参与可转债的一级市场申购,但不从二级市场主动买入股票和可转债。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80%—95% 因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公开增发的股票、持有的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及其股票派发,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等非固定收益类资产(不含现金)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 在本基金的开放期间,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央行票据等流动性良好的金融工具,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因参与一级市场申购(含可转债、可分离债券)或公开增发、债转股等原因获得、持有的股票、权证、可转债等资产,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90个交易日内卖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全债指数。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告[2010]5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泰信周期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1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1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1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6.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6.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各类应付款项等。 6.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6.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6.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依法有权抵销债权债务且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6.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6.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6.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于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也可按直线法计算。 6.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同一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为正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 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6.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6.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按现金流量折现法估值,具体估值模型、参数及结果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无。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无。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无。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无。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计算方法如下: 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0.7%/当年天数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计算方法如下: 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0.2%/当年天数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6.4.9 期末( 2011年6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无。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1年6月30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237,299,986.40元,于2011年7月5日前(先后)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项的“买入金额”均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项 “卖出金额”均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项“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7.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9.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其他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 7.9.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库之外的股票。 7.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7.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9.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7.9.6 本基金可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公开增发的股票,也可参与可转债的一级市场申购,但不从二级市场主动买入股票和可转债。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1、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 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年2月9日正式生效,依据《泰信周期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依据,本基金的封闭期为一年,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开通申购、赎回业务。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7】48号)中关于“一家基金公司通过一家证券经营机构买卖证券的年交易佣金,不得超过其当年所有基金买卖证券交易佣金30%”的要求,本基金管理人在选择租用交易单元时,注重所选证券公司的综合实力、市场声誉。对证券公司的研究能力,由公司研究人员对其提供的研究报告、研究成果的质量进行定期评估。公司将根据内部评估报告,对交易单元租用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决定是否对交易单元租用情况进行调整。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8月25日 基金简称 泰信债券周期回报 基金主代码 29000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2月9日 基金管理人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99,290,548.37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投资目标 在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宏观经济形势、货币和财政政策变化、经济周期及利率走势、企业盈利和信用状况、基金流动性情况等因素的动态分析,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跟踪影响资产策略配置的各种因素的变化,战术性配置资产,进行投资时机选择和仓位控制,获取投资收益,降低投资风险。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全债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风险较低、收益稳定的品种,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唐国培 朱义明 联系电话 021-20899032 010-65556899 电子邮箱 xxpl@ftfund.com zhuyiming@citici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5988 95558 传真 021-20899008 010-65550832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ftfund.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36-37层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1年2月9日-2011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1,266,272.88 本期利润 15,771,948.06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226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30%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1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161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715,062,496.4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23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29% 0.05% -0.43% 0.09% 0.14% -0.04% 过去三个月 1.39% 0.07% 0.95% 0.11% 0.44% -0.04%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 2.30% 0.06% 1.31% 0.13% 0.99% -0.07%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刘兴旺先生 本基金基金经理兼泰信天天收益货币基金基金经理 2011年2月9日 - 5 管理学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总部研究员 华宝兴业基金固定收益部研究员兼基金经理助理 2010年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基金投资部任职。自2011年4月27日起兼任泰信天天收益货币基金基金经理。 资产 本期末2011年6月30日 资产: 银行存款 991,622.76 结算备付金 4,480,408.31 存出保证金 250,0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905,690,160.43 其中:股票投资 79,840.00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905,610,320.4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29,198,519.90 应收利息 12,822,437.34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953,433,148.7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2011年6月30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37,299,986.4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412,395.81 应付托管费 117,827.39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5,344.80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200,248.59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334,849.32 负债合计 238,370,652.3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699,290,548.37 未分配利润 15,771,948.06 所有者权益合计 715,062,496.4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953,433,148.74 项目 本期2011年2月9日至2011年6月30日 一、收入 19,557,199.34 1.利息收入 13,603,459.0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75,070.71 债券利息收入 12,069,287.45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259,100.88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448,065.1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1,150.00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1,436,780.1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135.00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505,675.18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减:二、费用 3,785,251.28 1.管理人报酬 1,917,334.06 2.托管费 547,809.75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11,284.88 5.利息支出 1,205,946.96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205,946.96 6.其他费用 102,875.6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5,771,948.06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5,771,948.06 项目 本期2011年2月9日至2011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699,290,548.37 - 699,290,548.3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5,771,948.06 15,771,948.0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699,290,548.37 15,771,948.06 715,062,496.43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注册登记机构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项目 2011年2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917,334.06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573,779.60 项目 2011年2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547,809.75 关联方名称 本期2011年2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信银行 991,622.76 231,175.13 6.4.10.1.2受限证券类别:债券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成功认购日 可流通日 流通受限类型 认购价格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单位:张) 期末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额 备注 122838 11吉利债 20110623 未知 分销买入未上市 100.00 100.00 100,000 10,000,000.00 10,000,000.00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79,840.00 0.01 其中:股票 79,840.00 0.01 2 固定收益投资 905,610,320.43 94.98 其中:债券 905,610,320.43 94.98 资产支持证券 - - 3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5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472,031.07 0.57 6 其他各项资产 42,270,957.24 4.43 合计 953,433,148.74 100.00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7,555.00 0.00 B 采掘业 - - C 制造业 - - C0 食品、饮料 - - C1 纺织、服装、皮毛 - - C2 木材、家具 - - C3 造纸、印刷 - - C4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 - C5 电子 - - C6 金属、非金属 - - C7 机械、设备、仪表 - - C8 医药、生物制品 - - C99 其他制造业 - - D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交通运输、仓储业 - - G 信息技术业 - - H 批发和零售贸易 72,285.00 0.01 I 金融、保险业 - - J 房地产业 - - K 社会服务业 - - L 传播与文化产业 - - M 综合类 - - 合计 79,840.00 0.01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2563 森马服饰 1,500 72,285.00 0.01 2 300186 大华农 500 7,555.00 0.00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2563 森马服饰 100,500.00 0.01 2 300189 神农大丰 12,000.00 0.00 3 601116 三江购物 11,800.00 0.00 4 300186 大华农 11,000.00 0.00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116 三江购物 21,400.00 0.00 2 300189 神农大丰 13,550.00 0.00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135,300.00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34,950.00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24,875,000.00 3.48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510,820,320.43 71.44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369,915,000.00 51.73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 - 8 其他 - - 合计 905,610,320.43 126.65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2012 09名流债 550,874 55,194,820.43 7.72 2 122825 11景德镇 500,000 52,600,000.00 7.36 3 111063 11富阳债 500,000 50,842,500.00 7.11 4 1181301 11昆自CP01 400,000 40,032,000.00 5.60 5 1181091 11瑞水泥CP01 400,000 40,024,000.00 5.60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250,000.0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29,198,519.90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2,822,437.34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合计 42,270,957.24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5,835 119,844.14 9,999,800.00 1.43% 689,290,748.37 98.57%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2,086.53 0.0003%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年2月9日)基金份额总额 699,290,548.37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99,290,548.37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的稽查或处罚。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海通证券 2 34,950.00 100.00% 29.19 100.00% -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海通证券 165,401,027.87 100.00% 6,606,093,000.00 100.00% - - 2011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1年8月25日